婚姻自由原則是婚姻法中的首要基本原則,婚姻自由是法律賦予公民的一項基本權利,婚姻自由即自然人有權在法律規定的範圍內,自主自願的決定自己的婚姻問題,不受任何人強制和非法干涉。
【法律依據】
《婚姻法》第二條規定,實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
保護婦女、兒童和老人的合法權益。
實行計劃生育。
第三條規定,禁止包辦、買賣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為。禁止借婚姻索取財物。
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員間的虐待和遺棄。
來源:法妞問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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