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經同意將快件放進快遞櫃,消費者能追償嗎?廣東郵管局回應了

2020-05-13     深圳衛視

原標題:未經同意將快件放進快遞櫃,消費者能追償嗎?廣東郵管局回應了

近日,「豐巢快遞櫃收取超時費」所引發的爭議事件在持續發展中,全國已出現多個小區抵制豐巢的現象。

廣東規定未經同意快件進櫃可追償

廣東省郵政管理局向記者回應稱,寄遞企業應按照有關規定嚴格履行投遞服務約定,保障寄遞服務質量。

豐巢智能快遞櫃的使用,要充分尊重消費者自主選擇的權利,若寄遞企業未經收件人同意就將快件放進快遞櫃,因此而產生的費用,消費者可以通過法律途徑進行追償。

廣東省郵政管理局表示,《快遞暫行條例》第二十五條規定:

「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應當將快件投遞到約定的收件地址、收件人或者收件人指定的代收人,並告知收件人或者代收人當面驗收。收件人或者代收人有權當面驗收。」

《智能快件箱寄遞服務管理辦法》第二十二條規定:

「智能快件箱使用企業使用智能快件箱投遞快件,應當徵得收件人同意;收件人不同意使用智能快件箱投遞快件的,智能快件箱使用企業應當按照快遞服務合同約定的名址提供投遞服務。寄件人交寄物品時指定智能快件箱作為投遞地址的除外。」

「智能快件箱運營企業應當嚴格遵守《智能快件箱寄遞服務管理辦法》等有關規定,積極妥善處理與用戶、智能快件箱使用企業的關係。」廣東省郵政管理局表示,郵政管理部門將依法依規對相關企業進行監督管理,確保行業平穩有序發展,切實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

消費者在使用快遞服務過程中如遇服務質量問題:

可依照《郵政業消費者申訴處理辦法》規定,先向相關寄遞企業投訴。

這一回應迅速登上熱搜

引發熱烈討論

網友紛紛表示支持

並給出了更實際的建議:

提供快遞服務存放選項

那麼,快遞櫃超時存放收費

是否合理呢?

來聽聽專家的說法

豐巢快遞櫃「超時存放收費」合法嗎?

深圳律師:單方面收超時費沒有約束力

豐巢對快遞員、消費者兩頭收費是否合理合法等問題是爭論的焦點,許多網友普遍疑惑:已經付了快遞費,為何還要再付費,快遞櫃在小區的租金又去哪了?

對此,記者採訪了幾名深圳律師,他們認為,在消費者同意使用快遞櫃之前,消費者和豐巢不存在合同關係。

消費者與豐巢不存在合同關係

豐巢公司發布貨物在快遞櫃超時存放要收費消息後,許多市民網友表示:

「早上出門上班收到快遞,晚上加班回來才能取,很容易就超過12小時。」

「現在的快遞都是未經本人同意就直接放在快遞櫃中。」

「快遞就應該送上門,希望在家裡收快遞。」

並質疑跟消費者要錢涉嫌「二次收費」。

對此,廣東卓建律師事務所許懌濱律師認為,對於快遞企業是否可以將快遞物品存放至快遞櫃問題,相關快遞管理的法律規範已有明確約定。依據《快遞暫行條例》第二十五條規定,「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應當將快件投遞到約定的收件地址、收件人或者收件人指定的代收人,並告知收件人或者代收人當面驗收。收件人或者代收人有權當面驗收。」

「在收費前要釐清幾個關係,到底誰和誰之間存在法律關係。」 申玉峰律師分析道,無論在淘寶還是在京東購物,交易的條件都是「送貨上門」,買方支付的費用中已經包括了貨物運輸的費用。

從合同關係上看, 買賣雙方是獨立的合同關係,賣方和快遞公司之間是委託運輸關係,賣方支付運費,快遞公司受賣方委託負責向買方交貨。快遞公司和豐巢公司屬於臨時租賃關係,快遞公司支付租賃費,豐巢公司提供存物方格。

在這些法律關係中,和豐巢公司有關的只有快遞公司。無論是買方還是賣方和豐巢公司均沒有關係, 所以,豐巢沒有權利向居民用戶收錢,更不得以不付款就不能取出貨物相要挾。

目前交易習慣是合理期限不收超時費

目前,已有杭州、上海、成都等地的多個小區宣布暫停使用豐巢快遞櫃進行抵制。豐巢回應稱杭州停用快遞櫃小區違約,豐巢依照協議支付場地費為小區業主提供服務,協議不包含對於豐巢營業模式和價格的約束。

對此,許懌濱律師表示,在某個具體的業主操作快遞櫃時,豐巢發出相關收取超時費的提示是向業主個體發出簽訂補充協議的「要約」,在業主個體作出同意承諾時,雙方才達成合同並依法生效。 所以,當個體業主不同意收取超時費,豐巢單方面收取超時費的規定,對個體業主沒有約束力,不產生法律效力,也就是說,業主可以明確拒絕。

許懌濱律師提出,在個體業主不同意收取超時費未達成補充協議的情況下,就應當按照合同有關條款或交易習慣確定。目前已經形成的交易習慣是豐巢在合理的保管期限內是不收取超時費的。再者結合《智能快件箱寄遞服務管理辦法》第二十五條規定,智能快件箱運營企業應當合理設置快件保管期限,保管期限內不得向收件人收費。目前,包括豐巢在內的各快遞公司均在合理期限內不收超時費。因此,豐巢不得在個體業主不同意的情況下,單方面收取所謂超時費,應當按照目前的交易習慣在合理期限內不向收件人收取超時費。

居民應該白用豐巢嗎?

豐巢快遞櫃應該向誰收費?如果居民不付費仍免費存放快遞是白用豐巢快遞櫃嗎?申玉峰律師表示,居民並沒有白用,使用豐巢的是快遞公司,居民到豐巢取貨是關照快遞公司而額外支出的勞動,居民同意前去豐巢取貨,沒有承諾在多長時間內取出,也沒有同意超出多長時間要付費。

那麼問題出在哪呢?申玉峰律師認為,負責運輸的快遞公司利用豐巢的貨櫃可以極大地提高收發貨效率,由快遞公司向豐巢支付部分費用則是他們雙方之間的合同關係。他建議,豐巢公司可以和快遞公司簽訂一份按存放時間長短收取不同費用的合同,解決這一問題。

關於快件放快遞櫃,你咋看?

來源:深圳特區報、南方+、新浪微博

編審 | 張丹 主編 | 閆嘉祺 責編 | 曾沛

文章來源: https://twgreatdaily.com/zh/lcNpD3IBfGB4SiUwkUDn.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