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幾年關於毒品「去罪」呼聲漸起,有人說「嚴打吸毒人員,反而會加重社會危害?」、有人說「這是剝奪了吸毒者的人權」,事實是怎樣的呢?毒品去罪真能可行?
提出毒品「去罪」
多年來,大多數亞洲國家都是嚴令禁止吸毒的,面對吸毒,我國也一直秉持一種強硬態度,但於西方國家而言對於毒品的包容度就高得多了。
縱觀世界各國,大多存在不同政治、法律、經濟、文化、傳統,而毒品問題牽涉到方方面面,非常複雜,故而有些政治人物希望各國能夠具有較靈活的自主性,來選擇對自己有利的毒品政策,比如把大麻合法化或採用更為徹底的「去罪化」及減少危害的政策與策略。
近幾年,有學者研究發現,將吸毒定罪會產生很多經濟和社會問題。
隨著社會對吸毒人員的關注度越來越高,人們也更加關注戒毒人性化相關問題,不少呼聲提出「嚴打吸毒人員,可能會造成吸毒人員的逆反心理,反而會加重社會危害。」
真的能夠去罪化?
想要知道毒品是否真的能夠去罪化,我們必須明白一些基本問題,也是根本上的問題。
01
毒品是因為有害才管制
還是受到管制才有害
毒品到底 有沒有害,不可否認是有的,經驗教訓(如:鴉片戰爭)告訴我們,倘若毒品泛濫將會造成什麼樣的後果。毒品是必須要控制的,否則不僅僅是社會動盪。
我們不能否認了毒品的毒害作用,正是因為它有毒害作用,才讓我們不得不管制它,倘若吸毒無害,自然不需要對它採取必要措施,比如禁止吸毒,再比如禁止毒品擴散等等。
02
採取強制真違反了人權?
單純對毒品控制是否會有效果?
有人說對吸毒者採取強制措施是違反人權的,毋庸置疑的一點是,任何強制措施都會產生諸多的問題,不過站在較大的立場上來看,當吸毒者產生損人害己、害社會的問題時,我們難道不應該對其採取強制措施嗎?答案顯然易見。
目前大多都是採取了單純對毒品控制的方針,但仍然有吸毒者存在,這樣一來就有人質疑了:
是不是我們對於毒品的管控方式有問題?
一味的對毒品進行管控是不是效果不大?
眾所周知,控制毒品相關問題的三大策略為:減少供給、減少需求與減少危害。
隨著時代的進步,吸毒已不僅僅是社會問題,我們科學的認知到它是一種複雜的腦部疾病,人們明白了僅僅靠減少供給不能解決毒品問題,減少供給必須與減少需求緊密結合,應該把減少需求放在與減少供給同樣重要的地位。
03
將吸毒定義成腦部疾病
預防、治療、康復以及回歸社會每一環都至關重要,毒品問題涉及到社會、心理、軀體的方方面面需要綜合的治療。對於涉毒輕罪者,應該採取將治療和康復措施代替懲罰的方法,而不是合法化。
藥物依賴是一種慢性復發性腦部疾病,我們更加不應該視其為懲罰措施,更應該將戒毒歸納為「治療」,必須認識到吸毒者既是違法者也是病人及受害者,不遺餘力的幫助患者戒毒。
面對吸毒者我們需要給予更多的耐心和幫助,幫助他們進行治療以及心理康復,促進毒品濫用和成癮者在早期就接受醫療和康復服務。
(資料參考:《中國藥物濫用防治雜誌》2018年第24卷第1期·國際麻醉品管制局視角下全球毒品形勢以及相關挑戰與應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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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普及知識的康達君|羿思月
編輯:羿思月
校對:藍袖子
審核:藍墨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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