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記者從市醫療保障局獲悉,為了維護醫保基金的安全,動員社會力量參與醫保基金管理,市醫保局聯合市財政局下發了《宿州市打擊欺詐騙取醫療保障基金行為舉報獎勵實施細則(試行)》(以下簡稱《實施細則》),明確了舉報人對定點醫療機構、定點零售藥店及其工作人員,參保人員以及醫保經辦機構工作人員等涉嫌欺詐騙保行為進行舉報、提供相關線索,一經查實給予獎勵,最高獎勵10萬元。
《實施細則》中規定,舉報下列欺詐騙取醫療保障基金等行為的,應當予以獎勵:定點醫療機構及其工作人員虛構醫藥服務,偽造醫療文書和票據;為參保人員提供虛假髮票;將應由個人負擔的醫療費用記入醫療保障基金支付範圍;為不屬於醫療保障範圍的人員辦理醫療保障待遇;為非定點醫藥機構提供刷卡記帳服務;掛名住院;串換藥品、耗材、物品、診療項目等騙取醫保基金支出等。定點零售藥店及其工作人員盜刷社保卡,為參保人員套取現金或購買營養保健品、化妝品、生活用品等非醫療物品;為參保人員串換藥品、耗材、物品等騙取醫保基金支出;為非定點醫藥機構提供刷卡記帳服務;為參保人員虛開發票、提供虛假髮票等行為。參保人員偽造假醫療服務票據,騙取醫療保障基金;將本人的醫療保障憑證轉借他人就醫或持他人醫療保障憑證冒名就醫;非法使用醫療保障身份憑證,套取藥品耗材等,倒買倒賣非法牟利等行為。醫療保障經辦機構工作人員為不屬於醫療保障範圍的人員辦理醫療保障待遇手續;違反規定支付醫療保障費用等行為。
《實施細則》明確舉報獎勵堅持精神獎勵與物質獎勵相結合,獎勵金額依據舉報所屬類別和涉案金額等綜合計算確定,每起案件的獎勵金額最高不超過10萬元。
市民一旦發現有相關機構和人員的欺詐騙保行為,可撥打電話進行舉報。宿州市醫療保障局舉報電話:3912110;埇橋區醫療保障局舉報電話:3705066;碭山縣醫療保障局舉報電話:8036598;蕭縣醫療保障局舉報電話:5099599;靈璧縣醫療保障局舉報電話:2355565;泗縣醫療保障局舉報電話:7022787、7019773。
市醫保局同時提醒,嚴禁虛假舉報,舉報人故意捏造事實誣告他人,或弄虛作假騙取獎勵,將依法承擔民事、行政責任。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龐瑞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