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根據國家政策,註冊企業門檻越來越低,流程越來越簡便,很多創業者一有創業想法,往往就是先註冊一家企業。但是,大部分創業者註冊企業後,一段時間內無實質性經營,在納稅申報上就經常體現為「零申報」「負申報」。
根據政策,稅務機關每年都會對納稅信用等級進行評定,公司時常納稅「零申報」「負申報」,會對公司的納稅信用等級產生直接影響!
相關稅法政策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明確納稅信用管理若干業務口徑的公告》 (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5年第85號)第五條規定:
- 非正常原因一個評價年度內增值稅或營業稅連續3個月或者累計6個月零申報、負申報的,不能評為A級。
- 正常原因是指:季節性生產經營、享受政策性減免稅等正常情況原因。非正常原因是除上述原因外的其他原因。
- 按季申報視同連續3個月。
納稅分析
企業不能被評為A級納稅信用等級,根據有關政策,企業將不能享受稅務機關給予的以下列激勵措施:
- 主動向社會公告年度A級納稅人名單。
- 一般納稅人可單次領取3個月的增值稅發票用量,需要調整增值稅發票用量時即時辦理;
- 普通發票按需領用。
- 連續3年被評為A級信用級別(簡稱3連A)的納稅人,除享受以上措施外,還可以由稅務機關提供綠色通道或專門人員幫助辦理涉稅事項。
- 稅務機關與相關部門實施的聯合激勵措施,以及結合當地實際情況採取的其他激勵措施。
根據以上政策,若企業因非正常原因在一個年度內增值稅連續3個月或者累計6個月零申報、負申報,將不能評為A級。這對企業未來的稅收繳納將帶來直接的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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