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實施農民工返崗復工幫扶計劃
省內轉移就業者持綠色健康碼的全省通行
陝西省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印發《陝西省農民工返崗復工幫扶計劃》,決定從2月28日到3月31日,對全省農民工返崗復工工作實行「點對點」「一站式」幫扶,省內轉移就業健康證明全省互認,持綠色健康碼的全省通行,低風險人員體溫檢測正常可直接復工,對湖北返鄉滯留農民工實施就地就近就業幫扶,對自行跨省返崗復工農民工,由各市、縣制定具體補貼辦法,按每人最高不超過500元標準,給予一次性轉移就業交通補貼。
陝西省農民工返崗復工幫扶計劃
為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重要講話精神,按照全省統籌疫情防控和農民工返崗復工工作電視電話會議安排部署,決定從2月28日到3月31日實施農民工返崗復工幫扶計劃。
一、工作目標
以2020年春節前返鄉農民工為主體,以有外出務工意願和從湖北返鄉的農民工為重點,以縣區為單位,通過跨省勞務輸出、省內轉移就業、就地就近就業創業等方式,結合分區分級防控管理要求,實施精準幫扶。到3月底,實現農民工返崗復工率達到95%以上。
二、工作計劃
(一)「點對點」「一站式」幫扶計劃
各縣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交通運輸部門牽頭,會同公安、衛生健康、鐵路等相關部門和單位,按照因地因企因人的原則,編制「點對點」「一站式」幫扶工作計劃並組織實施,優先保障省內重點企業和項目用工需求。
1.彙集信息,「點對點」送達。輸出地縣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依託鄉鎮(街道)政府彙集農民工返崗復工信息,通過省際勞務協作等多種機制,採取縣對縣、縣對企的方式主動聯繫輸入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產業園區和企業,彙集用工信息、健康防疫要求等。交通運輸部門會同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編制每日「點對點」集中送達計劃,共同實施。縣區衛生健康部門負責健康監測,公安部門負責交通秩序管理。
2.市級統籌,集中輸送。市(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要加強統籌協調,及時歸併各縣區農民工出行信息,對本市(區)內相對分散的農民工進行再集中,會同交通運輸等相關部門採取專列、包機、包車等方式,實施成規模、成批量輸送。
3.健康互認,全方位保障。對省外用工單位來陝或省內用工單位跨市縣接回務工人員的,輸出地縣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牽頭協調相關部門在健康互認、優化運輸路線、疫情防護和生活便利等方面給予保障。
對省內轉移就業的,各地村(居)民委員會或鄉鎮以上醫療衛生機構的健康證明全省互認;持綠色健康碼的全省通行,徹底打通人流堵點,按照分區分級、科學精準防控的要求,低風險人員體溫檢測正常可直接復工。輸入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要牽頭協調當地疫情防控指揮機構,妥善解決返崗農民工入廠入小區難、住宿就餐不便等問題。
(二)湖北返鄉滯留農民工就地就近就業幫扶計劃
各縣區新開工和在建項目要優先吸納從湖北返鄉滯留農民工就業。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支持帶貧企業、新社區工廠、扶貧車間和產業園區(農業園區)吸納滯留農民工。對有創業意願的,縣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提供免費創業培訓和15萬元以內的全額貼息創業擔保貸款,並給予相應的創業服務支持。對就業困難的農民工實行「一對一」幫扶,通過公益性崗位等最大限度安置就業。
(三)政策資金傾斜支持計劃
縣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根據疫情防控需要,開發臨時性防疫公益性崗位,優先招用轄區內無法返崗的農民工。對新招用的臨時性防疫公益性崗位人員和參與疫情防控的公益性崗位人員,適當提高崗位補貼標準。「點對點」集中運送務工人員所需費用,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勞務輸出站、運輸公司、個人共同協商,政府出資部分可從轉移就業交通補貼等資金中列支。
對自行跨省返崗復工農民工,由各市、縣制定具體補貼辦法,按每人最高不超過500元標準,給予一次性轉移就業交通補貼。
三、保障措施
1.建立工作進度台帳。各市(區)農民工工作議事協調機構以2月27日農民工返崗復工數據為基礎,以縣區為單位建立工作檯帳,按每周農民工返崗復工率不低於20%的進度,制定返崗復工推進計劃。
2.實行日報告制度。每日上午12時前,各市(區)向省農民工辦報送農民工返崗復工計劃進度表和從湖北返鄉農民工就業幫扶計劃進度表,以及需要省級部門協調解決的問題。省農民工辦下午4時前向國務院農民工辦和省政府報送當日進度情況。
3.強化督促落實。省農民工辦每周公布全省農民工返崗復工幫扶計劃進度情況,對沒有完成進度要求的市(區)及時進行督導,協調解決工作中遇到的突出問題,確保實現幫扶計劃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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