嚴厲打擊違法違規調運行為進一步控制非洲豬瘟疫情傳播
當前,正值生豬補欄增養的關鍵時節,種豬、仔豬調運頻繁,違法違規調運行為時有發生,3月份發生的5起家豬非洲豬瘟疫情均由違法違規調運引發。農業農村部決定自4月1日起至6月1日,集中開展為期60天左右的違法違規調運生豬行為專項整治(以下簡稱專項整治)。
嚴把「六關」抓整治
01 加強場戶管理,嚴把飼養「源頭」關
推動落實本地區非洲豬瘟等動物疫病防控工作屬地管理責任,通過包場包戶等方式,將生豬養殖場戶防疫監督、疫情排查責任落實到具體單位和具體人,實行監督人員網格化管理。落實生豬養殖場基本信息備案制度,實現規模豬場全覆蓋。嚴格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畜牧法》有關規定,認真查驗銷售仔豬的養殖場有關資質,督促養殖場向購買者提供仔豬生產性能指標、免疫情況等信息。要高度關注網絡銷售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落實專人對各種網絡平台涉及本地的銷售情況進行監測和分析研判,對於生豬銷售價格明顯低於當地均價的養殖場戶,要列入重點監控,及時進行現場檢查,必要時進行抽樣檢測,嚴防染疫生豬調出。
02 加強產地檢疫,嚴把生豬出欄關
加強產地檢疫申報管理,督促養殖場戶等落實檢疫申報主體責任,向當地動物衛生監督機構按照規定時限提前申報檢疫;督促生豬收購販運單位和個人憑養殖場戶委託書代為申報檢疫。嚴格按規程實施生豬產地檢疫,強化資料審核查驗、臨床健康檢查等關鍵檢疫環節;科學開展動物疫病風險評估,做好跨省調運種豬產地檢疫工作。規範產地檢疫證明領取、使用和管理,加強檢疫證明電子出證帳號管理,明確出證人員的權限和責任,嚴禁「隔山出證」、倒賣檢疫證章標誌等違法違規行為。
03 加強調運監管 嚴把流通運輸關
各地要以縣域為主,安排專人分兵把守當地的高速公路出入口,協調當地公安、交通運輸等部門,嚴查調入調出生豬和運豬車輛,建立查驗台帳。發現「三無」生豬(無檢疫證明、無牲畜耳標、車輛未備案)的,在當地動物衛生監督機構的監督下,由貨主負責就地就近隔離觀察15天;出現生豬發病、死亡或檢出非洲豬瘟陽性的,要堅決撲殺並不得給予補助;對違規經營主體一律依法嚴肅處理。建立生豬運輸車輛黑名單制度,對違法違規運豬車輛取消備案。
04 加強落地監管,嚴把到達接收關
嚴格落實生豬跨省調運到達目的地後有關防疫和監管要求。對用於屠宰的生豬,要嚴格核對產地檢疫證明附具信息與實際到場情況是否相符,及時回收產地檢疫證明,嚴防產地檢疫證明流失;嚴格按規程開展屠宰檢疫,發現疑似非洲豬瘟臨床症狀以及脾臟、淋巴結等典型病理變化的,要立即採取控制措施並及時按程序報告。對於繼續飼養的生豬,要督促落實跨省調運非種用生豬落地24小時報告制度,對於未履行報告義務的,要依法依規嚴肅處理處罰。要嚴格履行跨省調運種豬隔離觀察制度,經隔離觀察合格的方可混群飼養。
05 加強全鏈條監管,嚴把信息對接關
要依託動物檢疫電子出證系統等信息化平台,逐步探索建立生豬免疫數量與檢疫申報數量相結合、產地檢疫與運輸監管相結合、啟運地出證與目的地反饋相結合的動物檢疫全鏈條信息化監管模式。加快推進生豬養殖場戶基本信息、免疫信息與電子出證系統對接,嚴把產地檢疫出口;在運輸環節依託電子出證系統查證驗物,做好監督檢查痕跡化管理;加快推動車輛備案系統與動物檢疫電子出證平台對接,完善生豬運輸車輛信息化管理;推進將生豬到達信息和屠宰場入場信息及時錄入電子出證系統,並實時推送給全國獸醫衛生綜合信息平台。
06 嚴打違法違規,嚴把監督執法關
要進一步暢通舉報渠道,認真組織核查群眾舉報的違法違規線索;通過監督檢查、明察暗訪、接訪舉報等方式,對轄區內是否存在非法調出調入生豬行為進行拉網式排查。要密切省際間動物衛生監督協作,加強線索通報和信息會商,對涉及跨省調運的違法違規行為要一查到底。加大對經營、運輸染疫豬等違法違規行為的排查力度,一旦發現要及時固定證據,依法依規嚴肅處理;發現涉嫌犯罪的,要按照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的有關規定,及時移送公安部門。
專項整治分三個階段組織實施
1 | 動員部署階段(2020年4月1日—7日)。各地要及時傳達、部署專項整治有關要求,制定本地實施方案。要通過發放「明白紙」、開展專題講座等方式,向養殖場戶宣傳「非洲豬瘟危害大,不能購買來源不明、未經檢疫的仔豬」「檢疫要提前申報,不能隨報隨檢」「養殖和防疫檔案要真實齊全,不能弄虛作假」「檢疫證明要與生豬一同交付,防止檢疫證明用於違法違規調運」等內容,推動落實動物防疫主體責任。 |
2 | 組織實施階段(2020年4月8日—5月25日)。各地要按照實施方案要求,全面落實專項整治各項部署。要深挖一批疫情隱患線索,嚴打一批違法違規行為,公布一批違法違規典型案例。要以專項整治為契機,規範動物檢疫及監督執法行為,進一步提升動物衛生監督人員能力素質。 |
3 | 總結提高階段(2020年5月26日—6月1日)。各地要全面總結專項整治取得的成效,認真梳理各環節存在的問題,及時查漏補缺。要認真組織研究下一步工作方案,完善打擊違法違規調運生豬行為的長效機制。 |
來源:農村農業部
編輯:參謀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