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冶養犬人必看】關於《大冶城區養犬管理辦法》權威解讀

2022-03-18     小可愛寵物網

原標題:【大冶養犬人必看】關於《大冶城區養犬管理辦法》權威解讀

1、為什麼要制定《辦法》?

隨著市民生活水平的提高,養犬成為人們豐富精神生活的一種方式,養犬群體不斷擴大,犬只數量不斷增加,因不規範、不文明養犬行為引發的各種社會問題也日益突出,嚴重影響市容環境、社會秩序和公共安全。加強養犬管理對推進文明創建常態進程、提升城市文明程度具有十分重要的現實意義。出台養犬管理辦法,依法規範養犬行為,培育文明養犬理念,是回應群眾關切、辦好民生實事的重要體現。

2、制定《辦法》的依據是什麼?

《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防疫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湖北省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黃石市文明行為促進條例》《黃石市城市養犬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規章。

3、養犬管理原則是什麼?

養犬管理遵循政府部門監管、飼養人自律、基層組織參與、社會公眾監督相結合的原則。全市養犬管理工作由公安機關牽頭,農業農村、城管執法、市場監管、衛健、財政部門協作發力,高新區、東嶽街辦、金湖街辦、大箕鋪鎮屬地負責,基層組織、社會公眾共同參與、共同監督。

4、養犬管理職責部門如何分工?

公安機關:養犬管理工作牽頭部門,負責辦理犬證;查處無證養犬、違規攜犬外出等行為;捕捉、移送流浪犬、未免疫犬、未登記犬;撲殺狂犬;查處犬吠擾民、縱犬傷人等涉犬案件。

農業農村部門:負責建設、管理犬類留檢場所;收容、留檢送交的犬只;指導犬只預防接種免疫點對犬只的預防接種,動物免疫證明的發放;犬只診療活動監管;會同衛健部門對病死犬、被捕殺的狂犬,進行無害化處理等工作。

城市管理行政執法部門:負責查處影響市容環境衛生的養犬行為;配合捕捉、移送流浪犬、未免疫犬、未登記犬;協助公安機關查處無證養犬、違法攜犬外出等行為。

市場監管部門:負責核發犬類經營營業執照,監管犬類交易經營活動。

衛健部門:負責人用狂犬病疫苗的供應、預防接種、登記和人狂犬病疫情監測、狂犬病人的診治;配合農業農村部門做好犬只屍體無害化處理。

財政部門:負責養犬管理中資金保障工作。

高新區、東嶽街辦、金湖街辦、大箕鋪鎮:統一指揮和協調本轄區的犬類管理專項工作。組織指導各社區積極開展文明養犬專項宣傳,對轄區限養區內犬只進行登記,摸清底數,協助公安機關做好犬只建檔辦證工作;配合捕捉、移送流浪犬、未免疫犬、未登記犬;協助農業農村部門做好狂犬病免疫工作。

5、《辦法》的適用範圍是什麼?

大冶市城區限養區內犬只的飼養、經營以及管理活動,適用本辦法,其他鄉鎮(場)、街道可參照執行。

大冶城區限養區域為大棋路——高鐵大道(含大冶北站)—熊家洲大道—金海大道—碧桂園小區—熊家洲小區—中石油四斗糧加油站—金井路—城西路—羅橋大道—大棋路內圈範圍。禁養區域為限養區內的機關、醫院、學校(含幼兒園)以及單位集體宿舍區。(限養區圖附後)

6、養犬人攜犬出戶應該遵守哪些規定?

帶養犬登記證,為犬束犬鏈、掛犬只標識,並由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人牽引,避讓老年人、殘疾人、孕婦和兒童;須攜帶清潔用具,及時清除犬只戶外排泄物,維護公共環境衛生;不得干擾他人正常生活,不得損壞公共設施。

不得攜犬進入禁養區和市人民政府確定的禁止溜犬的的博物館、紀念館、圖書館、體育場(館)、車站等公共場所。對於影劇院、遊樂場、大型商超等人員密集場所,其管理或者經營者設置禁止攜犬入內標識的,養犬人不得攜犬進入。

不得攜犬乘坐除小型出租汽車以外的公共運輸工具;攜犬乘坐小型出租汽車,須徵得駕駛人同意,並為犬只戴嘴套或者將犬只裝入犬袋(籠);攜犬乘坐住宅區公用電梯,須為犬只戴嘴套或者將犬只裝入犬袋(籠)。

7、限養區個人養犬數量和禁養犬只種類提高有何規定?

限養區內個人養犬,每戶只准養一隻。禁止養烈性犬和大型犬。

34種禁養烈性犬品種:獒犬、雪橇犬、拳獅犬、篤賓犬、大丹犬、大白熊犬、紐芬蘭犬、可蒙多犬、羅威納犬、聖伯納犬、薩摩耶德犬、德國牧羊犬、阿富汗獵犬、巴山基獵犬、尋血獵犬、蘇俄牧羊犬、獵狐犬、靈緹、獵鹿犬、威瑪獵犬、波音達獵犬、貝生吉犬、貝林登梗、邊境梗、牛頭梗、凱麗藍梗、美國斯塔福郡梗、比特犬、鬥牛犬、松獅犬、大麥町犬、土佐犬、秋田犬、雪達犬以及具有上述犬種血統的雜交犬種。

大型犬指:成年犬只體高(站立時從肩部最高點到地面的距離)超過60厘米的犬只。

8、犬只登記流程有哪些?

限養區內單位和個人養犬,應當到單位和個人住所地公安機關申請辦理養犬登記手續。

首次登記。養犬人應當與居(村)民委員會簽訂《履行養犬義務承諾書》,攜犬到農業農村部門批准的犬只預防接種免疫點對犬只注射預防狂犬病疫苗,領取動物免疫證明,憑《履行養犬義務承諾書》和動物免疫證明申請養犬登記。

養犬人為單位的,還應提交養犬用途、犬只種類和數量的書面說明等有關材料;飼養護衛犬的,一併提交護衛區域的書面說明及圖示。

犬證年檢。養犬人每年應當攜帶所養犬只、養犬登記證和動物免疫證明,接受公安機關和農業農村部門的檢查、監測。接受檢查、監測的時間、地點和方式,由公安機關會同農業農村部門予以公告。

犬證變更註銷。登記的犬只轉讓、贈與、死亡、丟失,原養犬人應當到公安機關辦理註銷養犬登記手續;在限養區內隨養犬人遷居或者養犬人換養犬只的,養犬人應當到公安機關辦理變更養犬登記手續。養犬登記證、犬只標識或者動物免疫證明損毀、遺失的,養犬人應當到公安機關和農業農村部門補辦。

9、發現犬只傷人如何處理?

任何單位和個人發現犬只傷人的,應當及時報告公安機關,公安機關應當及時採取措施予以處置。

犬只傷害他人,養犬人應當立即將受害人送至醫療機構診治。給他人造成人身傷害或者財產損失的,依法承擔責任。

10、發現所養犬只患有狂犬病或者疑似狂犬病怎麼辦?

任何單位和個人發現患有狂犬病或者疑似狂犬病的,應當及時向衛健、農業農村部門報告,相關部門接到報告後,應嚴密監控。對確認患有狂犬病的犬只,由公安機關牽頭,城管執法、農業農村、衛健等部門積極配合捕殺,並進行無害化處理。

11、犬只經營有哪些規定?

限養區內禁止設立犬類養殖場所。禁養區內禁止設立犬類交易場所。

在限養區內依法設立的犬類交易市場開辦者、經營者應當確保犬只的來源合法、取得農業農村部門出具的動物免疫證明、從境外進口的有出入境檢驗檢疫機構出具的入境貨物檢驗檢疫證明、禁止銷售烈性犬和大型犬。對病死犬、被捕殺的狂犬,農業農村部門會同衛健部門進行無害化處理,嚴禁食用、出售。

12、違規養犬法律法規處罰依據有哪些?

攜帶犬只出戶未使用犬鏈(繩)牽引的,根據《湖北省物業服務和管理條例》第七十二條、《黃石市文明行為促進條例》第四十一條規定,由公安機關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處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罰款;情節惡劣或造成嚴重後果的,沒收犬只。

養犬干擾他人正常生活,放任犬只恐嚇他人的,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七十五條第一款規定,由公安機關處以警告,警告後不改正的,或者放任動物恐嚇他人的,處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罰款。

驅使犬只傷害他人的,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三條第一款、第七十五條第二款規定,公安機關按照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行為進行處罰,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並處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未及時清除犬只戶外排泄物影響公共場所環境衛生的,由城市管理部門按照《湖北省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責令予以清理或者清除,拒不改正的,對飼養人或攜犬人處以200元以下罰款。

文章來源: https://twgreatdaily.com/zh/f020333bc28b0d209f754018751fe22c.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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