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剛,證監會最新發布!

2024-08-30     券商中國

首單行政執法當事人承諾案件正式完結。

今日,據證監會發布的消息,截至目前,案涉廣東紫晶信息存儲技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紫晶存儲)的四家中介機構中信建投證券、致同會計師事務所、容誠會計師事務所和廣東恆益律師事務所已向中國證券投資者保護基金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投保基金公司)交齊承諾金,並進行了自查整改,證監會進行了現場核查驗收。鑒於此,根據相關規定,依法終止對4家中介機構上述事項的調查。

據證監會披露,關於紫晶存儲一案,四家中介機構付出了總計約12.75億元(為其業務收入的10倍多)的經濟代價。後續,投保基金公司還將依照規定發布相關公告,在前期先行賠付中未申領賠償金的適格投資者可以繼續向投保基金公司申領相應的承諾金賠償。

同日,中信建投發布公告稱,收到證監會下發的《終止調查決定書》,證監會已終止對上述事項的調查。公司將持續強化合規風控管理能力,不斷提高執業質量,切實履行好「看門人」職責。

適格投資者可繼續申領相應的承諾金賠償

此前,針對紫晶存儲科創板IPO欺詐發行、信息披露違法違規行為,證監會已作出了行政處罰,對相關責任人員作出了行政處罰以及市場禁入,並將涉嫌刑事犯罪人員依法及時移送公安機關處理(現檢察院已經批捕),對「首惡」進行了嚴厲懲處,全方位追責。

同時,證監會對中信建投、致同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容誠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廣東恆益律師事務所四家涉案中介機構開展了相關調查工作。這四家中介機構向證監會提出了適用行政執法當事人承諾制度的申請,證監會依法予以受理。2023年12月29日,證監會分別與四家中介機構簽署了承諾認可協議。

2023年5月,中信建投證券等四家中介機構共同出資設立紫晶存儲事件先行賠付專項基金,投保基金公司作為第三方中立機構接受委託擔任專項基金管理人,負責基金的管理、運作。

根據協議,在先行賠付之外,證監會對四家中介機構明確提出了繳納承諾金和自查整改的要求。

承諾金方面,扣除前期已通過先行賠付程序賠付投資者損失約10.86億元,四家中介機構還應當交納承諾金合計約1.89億元,包括根據四家中介機構涉嫌違法行為的情節及後果等因素,其依法可能被處以罰款、沒收違法所得的金額合計約1.77億元,以及在先行賠付中適格投資者未領取的損失金額1179萬元。

據證監會,後續,投保基金公司還將依照規定發布相關公告,在前期先行賠付中未申領賠償金的適格投資者可以繼續向投保基金公司申領相應的承諾金賠償。

相關中介機構完成承諾金繳納和整改工作

自查整改方面,證監會要求四家中介機構要「按照證監會提出的整改要求進行自查整改,嚴肅追究責任人責任並採取內部懲戒措施,強化合規風控管理能力,切實提高執業質量」的要求。如前所述,證監會目前已完成對四家中介機構核查驗收工作。根據《證券期貨行政執法當事人承諾制度實施辦法》,證監會將終止對四家中介機構關於紫晶存儲項目事項的調查。

紫晶存儲案位列證監會投資者保護十大典型案例,是2019年《證券法》修訂後首例適用行政執法當事人承諾制度的案件。證監會表示,該案堅持以人民為中心,較高效率地保護了投資者合法權益,充分體現了行政執法當事人承諾制度在救濟、懲戒、教育、化解市場矛盾糾紛等方面的綜合性作用。

據了解,先行賠付工作在兩個月內高效、高質量完成,累計申報有效賠付金額約10.86億元,占總賠付金額比例98.93%,申報有效賠付人數16986人,占總賠付人數比例97.22%。申報人數、賠付金額及投資者和解率均為歷次先行賠付工作中最高。

此外,目前四家中介機構已對紫晶存儲及其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對財務造假負有責任的主要自然人、配合財務造假的客戶等第三方提起追償訴訟並已獲上海金融法院受理。

中信建投5位相關責任人被罰

8月30日,廣東證監局也對中信建投案涉紫晶存儲的相關責任人員開出罰單。

行政監管措施決定書顯示,經查,中信建投在紫晶存儲申請公開發行股票並在科創板上市保薦、承銷項目中,存在未審慎核查銷售設備的安裝調試及維護等配套服務、未審慎核查銷售收入確認有關合同和單據的異常情況、未按其制訂的核查程序對有關客戶開展走訪、未審慎核查收入截止性、未審慎核查銀行存款、未審慎核查紫晶存儲及其實際控制人與重要客戶及供應商的關聯關係及資金往來情況、未充分核查驗證公開發行募集文件的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未審慎核查對外擔保事項、未審慎核查銷售收入真實性等問題。

最終,中信建投時任分管投行委委員、投行部深圳部負責人李波,項目質控責任人張華和董貴欣,均被採取監管談話措施;兩位保薦代表人劉能清和邱榮輝被認定為不適當人選。

同日,因在紫晶存儲2020年度財務報表審計項目中,存在收入審計程序存在缺陷等三項違規,立信會計師事務所及兩位簽字註冊會計師被採取警示函。

監管嚴懲財務造假

需指出的是,監管正在持續重拳出擊,落實「長牙帶刺」嚴監管,嚴懲資本市場亂象。據證監會8月16日披露,上半年,證監會查辦證券期貨違法案件489件,作出處罰決定230餘件、同比增長約22%,懲處責任主體509人(家)次、同比增長約40%,市場禁入46人、同比增長約12%,合計罰沒款金額85億餘元、超過去年全年總和。

就嚴懲財務造假方面,近日,國務院辦公廳轉發的證監會、公安部、財政部、中國人民銀行、金融監管總局、國務院國資委《關於進一步做好資本市場財務造假綜合懲防工作的意見》提出,供應商、客戶、中介機構、金融機構等第三方人員配合實施財務造假構成犯罪的,依法堅決追究刑事責任。

此外,相關部門還將分層次加大對第三方配合造假的打擊,破除造假「生態圈」,包括加快出台上市公司監督管理條例,明確第三方配合造假、資金占用等違規行為的法律責任,用足用好法律授權加大懲罰力度;加大第三方配合造假的調查取證;對違規違法行為進行聯合懲戒,堅持「應移盡移」工作原則等。

8月30日,證監會表示,下一步將堅決貫徹落實中央金融工作會議精神和新「國九條」要求,確保監管「長牙帶刺」、有稜有角,持續加大對資本市場違法違規行為的打擊力度,強化中介機構把關責任,踐行金融為民理念,依法依規穩慎做好行政執法當事人承諾工作,更加有效保護投資者特別是中小投資者合法權益,推動資本市場高質量發展。

責編:戰術恆

校對:冉燕青

文章來源: https://twgreatdaily.com/zh/ee7dcdfea39df1fcd855835077b8160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