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普寧市教育局發布了關於2022年普寧市主城區部分公辦義務教育學校、幼兒園招生的公告和關於2022年普寧市民辦義務教育學校招生的公告,據了解,公辦學校網上報名時間為2022年7月29日8時至8月4日18時, 民辦義務教育學校網上報名時間為2022年7月29日8時至8月12日18時,18時後報名系統關閉。 普寧市義務教育招生平台報名入口:http://pnjy.sincci.net/, 相關招生公告如下:
關於2022年普寧市主城區部分公辦義務教育學校、幼兒園招生的公告
一、實施範圍
普寧市第二中學、普寧市普師高級中學、普寧市第三中學、普寧市城東中學、陳寶文學校的初中部一年級新生,普寧市流沙第一至第六小學及陳寶文學校小學一年級新生,普寧市第一幼兒園、普寧市第二幼兒園、流沙西街道中心幼兒園的新生。
二、招生對象
(一)幼兒園
年滿三周歲(即2019年8月31日前及此日出生)居住在市區普寧戶籍未入園的適齡兒童。
(二)小學一年級
年滿六周歲(即2016年8月31日前及此日出生)未入學的適齡兒童,且符合以下條件之一:1. 具有主城區招生改革學校服務範圍戶籍(2022年5月30日前及此日入戶);2.非服務範圍戶籍但享受政策性照顧人員的子女;3. 符合條件的進城居住、務工人員隨遷子女。
(三)初中一年級
在流沙東、西、南、北四個街道所屬學校就讀的普寧市戶籍小學應屆畢業生(含四個街道內的民辦學校),可報讀普寧市第二中學初中部。
在流沙東、西、南、北、池尾、燎原、大南山七個街道所屬學校就讀的小學應屆畢業生(含七個街道內的民辦學校),可報讀普寧市普師高級中學初中部。
流沙第二小學、流沙華南學校應屆畢業生及流沙西街道平湖村戶籍及流沙西街道南平里1至100幢業主的小學應屆畢業生,可報讀普寧市第三中學初中部。
流沙東街道新壇村戶籍、流沙南街道後壇村戶籍、流沙南街道里宅村戶籍兒童及流沙第一小學、流沙東街道新壇小學統籌範圍內的小學畢業生,可報讀普寧市城東中學初中部。
陳寶文學校初中一年級新生只招收其本校小學畢業生及流沙東街道玉環里社區、大林社區、新美社區、新安、溪尾「兩村」非農戶籍或農業戶籍的小學畢業生;陳寶文學校初中一年級新生報名工作暫不列入市義務教育招生平台管理,由該校按招生範圍嚴格審核招錄,並將招生名冊報市教育局學籍管理部門備案。陳寶文學校小學一年級新生列入市義務教育招生平台統一管理,實行網上報名,電腦派位錄取。
三、招生報名及錄取辦法
2022年秋季義務教育階段公辦學校嚴格執行就近入學的原則,全面推行零擇校,採取分類分批、條塊結合的辦法,劃分為服務區域內學生和統籌學生入學進行招生。
(一)嚴格按規劃招生範圍和招生計劃進行招生
各有關學校必須按規劃範圍和招生計劃由市教育局統一組織招生。招生過程中因特殊原因需對招生範圍進行調整的,書面報當地街道辦審核、市教育局審批。
(二)報名方法
市第一幼兒園、市第二幼兒園、流沙西街道中心幼兒園新生按招生範圍、條件統一在網上招生平台報名。每位學前適齡兒童只能報讀一所幼兒園。
流沙第一至第六小學及普寧陳寶文學校一年級新生報名工作由申請報讀監護人根據自身戶籍、家庭住址等情況,按每所小學招生服務範圍及統籌範圍統一在網上招生平台報讀符合條件的小學,每一位適齡兒童只能報讀一所小學。
普寧市第二中學、普寧市普師高級中學、普寧市第三中學、普寧市城東中學初中部七年級新生報名工作由畢業學校組織符合報名條件的小學應屆畢業生網上報名,招生學校覆核後,統一採取電腦派位的隨機方式錄取。有關小學畢業生可報符合入學條件的初中學校。
報名時,報名者需同時上傳戶籍(戶主頁、父母頁、報讀兒童頁)、出生證、小學畢業生學籍卡(加蓋畢業學校公章)等照片、監護人房產證、不動產登記及其他佐證材料。有關證明材料需真實有效,在報名資格審核或入學註冊時需提供有關材料原件核驗,對存在虛假的,取消其報名和入學資格。
(三)招生錄取辦法
義務教育學校的招生工作堅持按劃定區域、就近入學、志願優先的原則,按第一志願、第二志願、第三志願依次錄取。
1.服務區域內學生入學
(1)符合服務區域範圍的適齡兒童(含父母在普寧市外工作需隨親回鄉在服務區域內學校就讀的適齡兒童、本校正式在崗教職工子女),在規定時間內憑戶口簿等證明經網上報名、現場資格審查、公示、資格確認後優先入學。招收新生必須達到「三個符合」,即符合入學年齡、符合招生區域、符合戶籍歸屬。
(2)申報就讀流沙第一至第六小學及陳寶文學校一年級符合服務範圍條件的適齡兒童優先錄取;平湖村戶籍及流沙西街道南平里1至100幢業主的小學應屆畢業生列入普寧市第三中學服務範圍內招生優先錄取;流沙東街道新壇村戶籍、流沙南街道後壇村戶籍、流沙南街道里宅村戶籍的小學應屆畢業生列入普寧市城東中學初中部服務範圍內招生優先錄取。
(3)報讀普寧市第二中學初中部一年級由市教育局在符合報名條件審核通過的報名者中採取電腦派位的隨機方式錄取。
2.統籌學生入學
(1)流沙第一至六小學和陳寶文學校一年級新生統籌安排。
非服務區域內戶籍的進城居住、務工人員隨遷子女申請在流沙第一至第六小學、陳寶文學校就讀一年級的,在優先服務區域範圍的適齡兒童就讀有空餘學位的前提下,按以下批次依次統籌安排。
第一批:其父母任一方(或其他法定監護人,下同)在接受申請學校的統籌入學範圍內擁有住宅產權(含經公證處公證的房屋買賣合同、贈與、繼承、集資統建)的適齡兒童或已辦理居住證持證者的子女;或者其父母任一方在接受申請學校服務區範圍內機關事業單位正式工作人員的子女。
第二批:其父母在接受申請學校的統籌入學範圍內有相對穩定住所(含經商、租賃、務工)且實際居住的適齡兒童。
當同一批次中通過審核的申請就讀人數未超出學校學額時,全部錄取;當同一批次中通過審核的申請就讀人數超出學校學額時,採取電腦派位的隨機方式錄取。未被申請學校錄取的學生由所屬教育組統籌安排到街道內相對就近且仍有空餘學位的公辦學校或回戶籍所在地服務區域公辦學校就讀。
符合以上條件的適齡兒童,在規定時間內憑戶籍及相關證明在網上報名,到報讀學校現場資格審核,逾期作自動放棄申請入學資格處理。
(2)普寧市第三中學、城東中學初中一年級統籌入學
非服務區域小學應屆畢業生報讀普寧市第三中學初中部和普寧市城東中學初中部的,在申請學校有空餘學額的前提下,且報名人數超過空餘學額的,對統籌入學小學應屆畢業生進行電腦隨機派位錄取。未被申請就讀學校錄取的學生如果申請服從調劑,由教育組統籌安排到街道內相對就近且仍有空餘學額的公辦初中學校或回戶籍服務區域公辦學校就讀。
(3)公辦幼兒園新生
市第一幼兒園、市第二幼兒園、流沙西中心幼兒園新生按符合條件報名者中隨機電腦派位錄取。
雙胞胎、多胞胎的報名,既可以以「捆綁」方式參加與搖號,也可以以每個孩子個人方式分別參加搖號;但以「捆綁」方式參與搖號,只有一個報名號,所有志願統一填報,搖中則一起錄取,搖不中則均不予以錄取。以「捆綁」方式參加報名的,監護人應在報名審核時上交申請書,並同時上報市教育局教育股,未申請以「捆綁」方式參與搖號的,則以個人方式分別參加搖號。
3.政策優待入學對象
下列對象可享受優先安排:
(1)烈士、現役軍人、因公犧牲軍人、一級至四級殘疾軍人的子女;
(2)在我市投資經商的港澳台同胞子女、外籍子女及優秀回國人員子女等屬國家、省、市特殊照顧對象的;
(3)本市引進優秀專家和拔尖人才的子女;
(4)對本市教育事業有較大貢獻獲普寧市級及以上有效表彰者的子女;
(5)捐資助學成績突出,受普寧市委、市政府表彰者的子 女;
(6)按上級有關文件規定在抗擊新冠肺炎疫情一線享受優先入學的醫務人員子女;
(7)普寧市級及以上黨委、政府明文規定的其他需要優先安排對象的子女。
符合條件申請政策照顧的對象,由其父母或其指定監護人提出書面申請,並經相關單位簽署意見後,連同相應證明材料原件及複印件送報讀學校、經市教育局審核、在報讀學校公示後照顧安排到統籌範圍內的學校入學。
四、工作步驟及內容
(一)網上報名。登錄普寧市政府網站教育部門頻道或普寧教育微信公眾號或報讀學校網站進行網上報名,網上報名時間為7月29日至8月4日。
(二)入學資格現場初審、複審。8月1日至8月4日,申報就讀流沙第一至第六小學、陳寶文學校、公辦幼兒園的適齡兒童監護人持相關證明材料原件及複印件根據報名系統提示安排的時間到申請就讀學校進行現場資格審查。初中一年級的招生學校網上進行初審、複審。各相關教育組要組織人力參與各招生學校資格審核工作。
(三)審核資格公示。8月5日至8月7日,各相關學校向社會公布通過現場審核適齡兒童名單,在學校布告欄進行公示。同時,各有關教育組、招生學校對現場資格審核通過的適齡兒童的戶籍等相關證明材料進行查驗。對存在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取消其學位申請資格。
(四)統籌學生隨機派位。8月10日由市教育局統一組織有關學校電腦派位錄取。隨機派位不中的學生,由所屬街道教育組就近安排到轄區內有空缺學位的學校就讀。
(五)公布招生名單。8月10日各相關學校向社會公布新生名單,在學校布告欄等進行公示。同時,申請人可以通過報名系統查詢錄取結果。
(六)註冊入學。被公辦學校、幼兒園錄取的對象,應於8月11日至13日到錄取學校完成新生註冊工作。
諮詢電話: 市教育局 : 2244840,舉報電話: 2233640。
2022年普寧市主城區部分公辦義務教育學校、幼兒園招收新生網上報名、現場資格審查注意事項
一、新生現場資格審查需提供資料
(一)普寧市第一幼兒園、普寧市第二幼兒園、流沙西街道中心幼兒園新生
1.申請人及其父母的戶口本、有效期內的居民身份證的原件及複印件;
2.申請人的出生證;
3.政策照顧生需提供相關證明材料。
(二)流沙第一至第六小學、陳寶文學校一年級新生
1.服務區域範圍內的適齡兒童
申請人及其父母的戶口本、有效期內的居民身份證的原件及複印件、申請人的出生證。
2.統籌入學的適齡兒童(非服務區域範圍內)
(1)申請人及其父母任一方的戶口本、有效期內的居民身份證、在公安部門登記備案有效期內的《居住證》;
(2)申請人的出生證、申請人及父母同一戶籍的原籍戶口簿或其他能夠證明其法定監護關係的有效證明;
(3)申請人在服務範圍內居住的相關證明材料(包括房屋產權證明、公證書、購房合同,繳款發票、房屋租賃合同、水電氣繳費清單(其中一項)等),若已申請不動產登記的,可提供登錄粵省事進行不動產登記截圖;
(4)申請人其父母在申請學校服務區域範圍內工作(含經商、務工),已取得工商營業執照或與用人單位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等證明材料。
(5)2015年8月31日前及此日出生的申請入學的適齡兒童,由監護人填寫《義務教育階段適齡兒童延緩入學核查情況證明》(見附件),交由申請學校通過《全國中小學生學籍信息管理系統》全國查詢功能核實是否已入學情況,方可進行現場資格審核。
現場資格審核時,需提供以上證明材料的原件及複印件。
(三)第二中學、普師高級中學、普寧市第三中學、普寧市城東中學初中部新生
(1)申請人及其父母的戶口本、有效期內的居民身份證、申請人的出生證的原件及複印件;
(2)畢業學校列印並蓋章的學生全國學籍卡;
(3)提供符合優待條件的證明材料。
二、報名時注意事項
1.網上報名時需如實填寫有關項目,資格審核提供的證明材料務必真實。若報名時限內未提供或補足證明材料的,視為自動放棄報名資格;凡未按規定時間註冊的,或提供虛假證明材料騙取入學資格,經查實將取消入學資格。
2.申請人姓名、身份證號,監護人姓名、身份證號必須與電腦派位後現場資格審核時一致。字型檔中沒有的生僻漢字請用同音字並加圓括號表示,例如:「(山)」。
3.報讀公辦幼兒園、小學的每位申請人只可申報一所幼兒園(小學);報讀初中的可以同時填報三所符合條件的學校。
4.網上報名時間為2022年7月29日8時至8月4日18時,18時後報名系統關閉。網上報名提交前,申請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可登錄系統對基本信息和申報就讀學校進行修改;提交後,所有信息不能更改。網上報名校核無誤提交後,根據系統下發現場驗核時間安排(上午8時至11時30分,下午2時至5時30分)帶齊相關證件到報讀學校現場資格審核,8月4日下午5時30分為現場資格審核截止時間。報名和現場資格審核時間截止後,逾期未提交或沒有到報讀學校現場資格審核的,視為無效申請,其報名無效。
5.現場資格審核時,申請人及其監護人嚴格落實公共場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管理措施,按系統通知時間準時到申請就讀學校現場資格審核,自覺接受體溫測量,全程佩戴口罩,遵守各項防控要求,共同維護良好的秩序環境。
關於2022年普寧市民辦義務教育學校招生的公告
一、招生範圍
全市所有民辦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只招收普寧市戶籍及居住在普寧市內進城務工隨遷人員的適齡兒童,不跨縣區招生。各民辦義務教育學校招生規劃表詳見《普寧市2022年民辦義務教育學校招生規劃表》
二、招生對象
(一)小學一年級
居住普寧市內年滿6周歲(即2016年8月31日前及此日出生)未入學的適齡兒童。已取得小學學籍的適齡兒童不在招生範圍內。
(二)初中一年級
具有普寧市內學籍的小學畢業生和普寧市戶籍返鄉就讀的小學畢業生。
三、工作步驟及內容
(一)網上報名(時間:7月29日至8月12日)
申請就讀民辦義務教育學校適齡兒童家長登錄普寧市政府網站教育部門頻道或普寧教育微信公眾號的普寧市義務教育招生入學服務管理平台進行網上報名,並上傳報名有關資料。申請人可自願填報1至3所民辦義務教育學校,並同時申報民辦學位生和政府補貼學位生。
(二)入學資格初審(時間:8月4日至8月12日)
各民辦學校通過網上報名系統對每位報讀學生進行資格初審。有關學校可邊報名邊初審,初審工作應於8月12日前完成 。
(三)入學資格複審(8月5日至8月13日)
各有關教育組組織人力通過網上報名系統對屬下民辦學校報讀學生資格進行複審,市局直屬民辦學校複審工作由市教育局組織實施。
(四)開展招生錄取(時間:8月14日至8月17日)
民辦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報名和錄取工作由市教育局統一組織實施,統一採取網上報名,電腦隨機派位形式產生民辦學位生和政府購買補貼學位生。報名總人數少於招生計劃總數的民辦學校,全部錄取,直接電腦搖號產生政府購買補貼學位生,缺額由民辦學校自主補錄;對報名人數超過招生計劃總數的民辦學校,先按批次志願及招生計劃總數電腦派位錄取,再進行電腦隨機搖號產生政府購買補貼學位生和民辦學位生。被公辦義務教育學校錄取的適齡兒童不再參加民辦學校的錄取。
1. 錄取順序:在進行電腦派位錄取時,辦學層次同時包括小學和初中的民辦學校(含民辦教育集團),按批次優先錄取對口直升小學畢業生及民辦義務教育學校在辦學時與辦學所在地村簽訂協議的免學費適齡兒童(服務區域生),錄取本校(集團)自願報讀初中一年級符合第一批次的小學畢業生及服務區域生後,剩餘的招生計劃在社會公開報名符合第一批次的適齡兒童中錄取,剩餘學位再進行第二批次錄取。
2. 錄取辦法:自願報讀民辦學校的,均參加民辦學校有各類學位招生計劃的電腦隨機搖號,按批次志願優先原則,按批次第一志願、第二志願、第三志願錄取。
第一批:具有普寧市戶籍的適齡兒童;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下同)任一方在普寧市範圍內擁有住宅產權(含經公證處公證的房屋買賣合同、贈與、繼承)的非普寧市戶籍適齡兒童;在普寧市內連續居住並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滿三年、有穩定職業已辦理居住證的持證人的子女;或者其父母任一方是普寧市內機關事業單位正式工作人員的適齡兒童。
第二批:其父母在普寧市範圍內有相對穩定住所(含經商、租賃、務工)且實際居住的非普寧市戶籍適齡兒童。
當同類別同一批次中通過審核的申請就讀人數未超出學校學額時,全部錄取;當同一類別同一批次中通過審核的申請就讀人數超出學校學額時,採取電腦派位的隨機方式錄取。
雙胞胎、多胞胎的報名,既可以以「捆綁」方式參加與搖號,也可以以每個孩子個人方式分別參加搖號;但以「捆綁」方式參與搖號,只有一個報名號,所有志願統一填報,搖中則一起錄取,搖不中則均不予以錄取。以「捆綁」方式參加報名的,監護人應在報名審核時上交申請書,並同時上報市教育局教育股,未申請以「捆綁」方式參與搖號的,則以個人方式分別參加搖號。
3. 具備下列國家、省、市的教育優待政策規定對象,報讀民辦義務教育學校進行政府補貼學位生優先錄取:烈士、現役軍人、因公犧牲軍人、一級至四級殘疾軍人的子女;在我市投資經商的港澳台同胞子女、外籍子女及優秀回國人員子女等屬國家、省、市特殊照顧對象的;本市引進優秀專家和拔尖人才的子女;對本市教育事業有較大貢獻獲普寧市級及以上有效表彰者的子女;捐資助學成績突出,受普寧市委、市政府表彰者的子女;按上級有關文件規定在抗擊新冠肺炎疫情一線享受優先入學的醫務人員子女;普寧市級及以上黨委、政府明文規定的其他需要優先安排對象的子女;舉辦者及本校教職工子女等對象入學。申報享受政府相關優待政策人員子女或優先照顧學位的學生,必須於8月12日前向報讀學校提交符合優待政策條件的相關材料,並以校為單位報經教育局審核,符合條件的列入優待政策對象,優先錄取。
4.電腦隨機派位。由市教育局於8月17日統一實行電腦派位錄取。電腦隨機錄取過程邀請公證處人員、人大代表、新聞媒體代表和學生家長代表全程監督。隨機派位不中的學生,可申報到居住地就近有空缺學位的公辦學校或回戶籍地公辦學校就讀。隨機派位派中學生如沒有在規定時間內到學校註冊就讀,取消其入學資格,教育部門將不再安排學位。
5.公布錄取結果。所有採用電腦隨機搖號方式進行錄取的,在電腦隨機搖號錄取後,在義務教育招生入學服務平台公布學生錄取結果。
6.學生註冊。招生學校正式錄取公告發布後,適齡兒童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須在5天內到學校辦理繳費確認手續。逾期未註冊的學生,視為放棄錄取資格。任何學校不得拒絕接收經電腦搖號確定錄取資格且在規定時間內報到註冊的學生。
(五)學校自主補錄(時間:8月18至8月25日)
未完成招生計劃的民辦義務教育學校,由學校嚴格按招生計劃各類別人數自主組織補錄。補錄新生需符合招生條件,優先安排普寧市戶籍學生的學位需求,並將補錄學生有關信息及資料錄入普寧市中小學招生管理平台,並於8月25日前完成網上審核工作。
四、其他要求
各民辦義務教育學校要嚴格落實有關收費政策,執行核定標準收費。民辦學位生學費按市發改部門核定每學期收費標準扣除城鄉義務教育公用經費補助標準( 小學575元/學期,初中975元/學期 )收取,政府購買補貼學位生學費按按市發改部門核定每學期收費標準扣除城鄉義務教育公用經費補助標準(小學575元/學期,初中975元/學期)及政府補貼金額收取(具體收費標準見附件),不包含由發改部門核準備案的住宿費、服務性收費和代收費,不得巧立名目增加收費。
諮詢電話:市教育局:2244840,舉報電話:2233640。
2022年民辦義務教育學校新生報名注意事項
一、新生報名需上傳證明材料
1.具有普寧市戶籍的適齡兒童
申請人及其父母(或法定監護人)的戶口本首頁和本人頁,父母(或法定監護人)任一方身份證,出生證明;
2.非普寧市戶籍的適齡兒童
(1)其父母任一方(或其他法定監護人,下同)在普寧市範圍內擁有住宅產權(含經公證處公證的房屋買賣合同、贈與、繼承)的非普寧市戶籍適齡兒童:申請人及其父母的戶口本首頁和本人頁,身份證、出生證明,住宅產權證明;
(2)在普寧市內連續居住並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滿三年、有穩定職業已辦理居住證的持證人的子女:申請人及其父母的戶口本首頁和本人頁,身份證、居住證,出生證明,監護人社保繳費證明;
(3)其父母任一方是普寧市內機關事業單位正式在編工作人員的非普寧市戶籍適齡兒童:申請人及其父母的戶口本首頁和本人頁,出生證明,監護人所在機關、事業單位工作證明;
(4)其父母在普寧市範圍內有相對穩定住所(含經商、租賃、務工)且實際居住的非普寧市戶籍適齡兒童:申請人及其父母的戶口本首頁和本人頁,出生證明,租賃、購房合同或其他住所證明資料,水電費繳費單據(其中一項),租賃或其他住所產權人身份證明。
3.其他證明材料
(1)報讀初中一年級新生還需提供原小學畢業學校審核蓋章的學籍證明。
(2)2015年8月31日前及此日出生的申請入學的適齡兒童,需填寫《義務教育階段適齡兒童延緩入學證明》(見附件)。
二、報名時注意事項
1.網上報名時需如實填寫有關項目,資格審核提供的證明材料務必真實。若報名時限內未提供或補足證明材料的,視為自動放棄報名資格;凡未按規定時間註冊的,或提供虛假證明材料騙取入學資格,經查實將取消入學資格。
2.申請人姓名、身份證號,監護人姓名、身份證號必須與電腦派位後現場資格審核時一致。字型檔中沒有的生僻漢字請用同音字並加圓括號表示,例如:「(山)」。
3.每位申請人可同時填報3所民辦義務教育學校。
4.網上報名時間為2022年7月29日8時至8月12日18時,18時後報名系統關閉。網上報名提交前,申請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可登錄系統對基本信息和申報就讀學校進行修改;提交後,所有信息不能更改。網上報名校核無誤提交後,政策優待生應於8月12日前(上午8時至11時30分,下午2時至5時30分)帶齊相關證明材料到報讀學校現場資格審核,12日下午5時30分為資格審核截止時間。報名和資格審核時間截止後,逾期未提交或沒有到報讀學校資格審核的,視為無效申請,其報名無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