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8月29日上午,曾某堡、黨某銘等36人涉惡犯罪集團案件在北流市人民法院第一審判庭公開開庭審理,該案系由北流市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由副檢察長謝景東、員額檢察官鄧揚生、檢察官助理李金蓮共同出庭支持公訴的曾某堡、黨某銘等36人涉惡犯罪集團案件。
庭審現場
謝景東副檢察長宣讀起訴書
庭審中,公訴人將指控的全案違法犯罪事實的各類證據向法庭逐一舉示,並經控辯雙方的充分質證與論證,針對本案的定罪、量刑的法律依據等問題,對案件事實、證據材料進行了詳盡的說明和論述。隨後,公訴人與被告人、辯護人就多個案件爭議焦點進行了辯論。
該案創下了我市近兩年來涉惡案件起訴被告人最多的記錄,且有一名公安協警參與其中(已另案處理),影響較為惡劣。
據悉,該涉惡犯罪集團以曾某堡、黨某銘、梁某炎為核心人員,其餘為骨幹成員,所涉犯罪事實10餘起,涉嫌多個罪名。其中,另有一北流市民安鎮派出所協警黎某余,涉嫌幫助犯罪分子逃避處罰罪,已開庭宣判。
北流市政法委、律師代表、政協委員、人大代表等選派部分人員到庭旁聽了庭審過程。庭審結束後法庭宣布休庭,本案將擇期宣判。
簡要案情:曾某堡、黨某銘等36人涉惡犯罪團伙於2015年至2018年間,糾集他人組成惡勢力,在北流市新豐鎮、平政鎮、北流市城區等地,為非作歹、欺壓百姓,時分時合,共同實施了故意毀壞財物、非法拘禁、尋釁滋事、開設賭場、聚眾鬥毆、非法持有槍枝、盜竊等一系列違法犯罪活動,嚴重影響了當地的經濟秩序和生活秩序,在當地造成了惡劣的社會影響。上述人員涉嫌聚眾鬥毆罪、非法拘禁罪、尋釁滋事罪、盜竊罪、開設賭場罪、窩藏罪、故意毀壞財物罪、非法持有槍枝罪8項罪名。
該案是2019年掃黑除惡專項鬥爭的開年批捕的第一案,也是截至目前北流市查處的最大涉黑惡案件,亦是唯一一個有公安機關人員(協警)與惡勢力團伙相勾結,並幫助逃避偵查、抓捕的案件。該案的查處,彰顯了北流市各司法機關打擊黑惡勢力的堅定決心,有力打擊了黑惡勢力犯罪分子的囂張氣焰。
來源:北流檢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