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判10年!罰400萬!欽州這起案值3600萬的走私出口廢鋼案判了!

2020-03-17   浦北檢察

嚴懲不貸!

這個走私團伙

從國內收購鋼鐵廢碎料

通過欽州港出口至越南非法某利

偷逃稅款438萬元

近日這起走私出口廢鋼案判了!

欽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對欽州海關緝私分局偵辦的「2018.1.19」走私出口廢鋼案作出一審判決,3名被告人犯走私普通貨物罪,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10年至6個月不等,並處罰金400萬元至42萬元不等。該案系該分局2018年6月4日立案偵辦,全案案值3600萬元,偷逃稅款438萬元,為海關總署緝私局二級掛牌督辦案件。


案情回顧

2018年6月4日晚,在南寧海關緝私局的統一指揮下,欽州海關緝私分局共出動40名警力,分別在廣西南寧、防城、東興等地開展收網行動,打掉了一個走私廢鋼犯罪團伙,成功抓獲犯罪嫌疑人8名,現場查獲廢鋼1750噸。

境外追逃 ,抓捕歸案

案發後,該走私團伙的一名主要犯罪嫌疑人潛逃藏匿在境外,企圖逃避打擊。在獲悉其行蹤後,欽州海關緝私分局立即啟動境外追逃

押解回國

認罪伏法

工作,於2019年4月30日在越南警方的協助下於越南河內成功將該犯罪嫌疑人抓獲,並順利押解回國歸案。


高額利潤 ,鋌而走險

為防止廢鋼資源過度輸出,國家對鋼鐵廢碎料實行嚴格的出口管理,對其出口徵收40%的關稅加以限制。但面對國內外價差帶來的高額利潤,走私團伙不惜鋌而走險。經查實,自2017年9月至2018年4月間,該走私犯罪團伙逃避海關監管,以假合同、假髮票低報成交價格少繳關稅的方式,從國內收購鋼鐵廢碎料通過欽州港出口至越南非法銷售牟利。共計走私出口鋼鐵廢碎料16950.7噸,偷逃應繳稅款人民幣高達438萬元。


嚴厲打擊 ,嚴懲不貸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五十三條第一款第(三)項的規定「走私貨物、物品偷逃應繳稅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偷逃應繳稅額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走私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六條第一款的規定「偷逃應繳稅額在二百五十萬元以上的,應當認定為『偷逃應繳稅額特別巨大』」。該案3名被告人的行為構成走私普通貨物罪,且被認定偷逃應繳稅額特別巨大,必將受到法律的嚴懲。


廢鋼是什麼?走私出口廢鋼的過與罰?——阿SIR開講了!

廢鋼

廢鋼,是該涉案貨物的俗稱,其報關品名實際是鋼鐵廢碎料,為需繳納關稅的普通貨物。鋼鐵廢碎料是鋼鐵生產過程中不成為產品的下腳料以及報廢的設備、構件中的鋼鐵材料,是鋼鐵循環利用的優質再生資源,是唯一可替代鐵礦石用於鋼鐵產品製造的原料。對鋼鐵廢碎料的充分利用,不僅是突破資源瓶頸制約、建設資源節約型和環境友好型社會的必然要求,更是降低碳排放、緩解對鐵礦石依賴的重要途徑,為此我國對其出口徵收40%的關稅加以限制。

來源:欽州警方、欽州海關緝私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