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61歲老太,2年拐賣46名兒童,被捕後問她動機,老太僅說了8字

2023-06-19     奇趣談史

原標題:福建61歲老太,2年拐賣46名兒童,被捕後問她動機,老太僅說了8字

「當我看著這個世界時,我是悲觀主義者;當我審視這世界的人們時,我是樂觀主義者。」人本主義創始人羅傑斯是這麼說的,因為在這個世界上有著冷漠的行為,但人卻是有血有肉富有情感,在血肉之間,在沒有血緣關係的人與人之間,卻有著親情、友情、愛情的羈絆。

而羅傑斯還闡述了一個概念,即共情,也就是同理心。人是具有獨特性的,即使兩個人生活在同樣的環境,接受教育的程度一樣,以及所受到的對待也毫無差別,但這兩個人卻未必會產生相似的想法。

為什麼會存在人販子?因為有市場,兒童、婦女被拐賣的事件從未徹底消失過,其中婦女被拐後通常是被賣到深山老林,有句話是「窮山惡水出刁民」,由於受教育程度不高,並且物質條件匱乏,一些違法犯忌的事在他們看來卻顯得正常,像人的尊嚴、自由等,是他們從來不會考慮的。

兒童被拐後要麼是被賣到沒有孩子的家庭,或者是淪為他人的「斂財工具」,拐賣兒童、婦女不僅會造成受害者的不幸,也是受害者家庭的一大不幸,然而人販子卻不具備有共情,自私自利,為了錢財而致使他人不幸,2年里拐賣過46名兒童的陳蓮香便是這樣一個人,落網後詢問她動機,她卻說了8個字:「孩子沒了,可以再生。」讓人憤慨不已。

陳蓮香是一名婦女,出生於1950年,家境貧寒,沒有讀過什麼書,十幾歲就出來闖蕩社會,然而一無學歷二無能力,陳蓮香只好四處打工以維持自己的生計。生活的艱難使得陳蓮香沒有多少情懷,也沒有樹立正確的價值觀。

人人都渴望好的生活,陳蓮香也不例外,但陳蓮香卻是屬於那種蠻不講理的人,在人際交往中也沒得罪人,大家對她的印象都是「不好相處」,而隨著對金錢渴望的增加,陳蓮香劍走偏鋒,踏上了人販子的道路。

2008年,已經58歲的陳蓮香與一人販子團伙勾搭上了,2年時間,陳蓮香參與了50多樁販賣兒童婦女的勾當,其中被販賣的兒童高達46名。據陳蓮香被捕後交代犯罪過程,陳蓮香表示自己專挑年紀很小且身體健朗、長相不錯的兒童下手,因為這樣的兒童能賣出高價。

陳蓮香拐走孩子的手段則是選擇人流量大的地方,趁著家長一晃神就拽走孩子,就算孩子反抗,陳蓮香便一棍子敲暈,甚至有家長及時發現孩子被陳蓮香抱走,立馬追上去,陳蓮香卻為了脫身,狠心把幼小的孩子扔進河裡。

你說人販子心腸硬,但他們卻格外寶貝自己的孩子,卻狠心把其他家庭的孩子推向「火坑」。事實上,兒童被拐賣後還能找回的幾率是非常小的,有些家庭因為孩子丟失而陷入無盡的自責之中,夫妻離散,沒法好好繼續生活,一想到孩子丟失後要面臨的狀況,便心如刀割。

但陳蓮香並不會去站在丟失孩子的家長的立場上想問題,也不會去想兒童被賣後的未來,她想的只有通過非法手段謀取更多的錢財。2010年10月20日,陳蓮香在欽崇高速公路第五標段一隧洞出口處落網。

第二年,61歲的陳蓮香被判處了十年一個月有期徒刑,罰款3000元。很多人對於這一審判結果是不滿的,認為太輕,像這樣十惡不赦的人應當被判死刑。不過陳蓮香已經上了年紀,並且臭名昭著,人人喊打,就算有機會出獄,日後的生活恐怕也不好過。

據了解,陳蓮香在監獄中有認罪悔改的行為,依法於2016年,陳蓮香獲得假釋出獄。雖然陳蓮香的審判以及出獄都是符合法律,但筆者認為人販子是不能被原諒的,陳蓮香該活在人們的唾罵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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