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評 | 健康網絡消費需法律護航

2022-03-03     廣州日報

原標題:快評 | 健康網絡消費需法律護航

看直播帶貨被忽悠了,怎麼理賠?在大平台上點的外賣竟是無證照「小作坊」製作的,找誰理論?近日,最高人民法院發布《關於審理網絡消費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一)》(以下簡稱《規定》),對此類糾紛的法律適用問題作出了進一步明確。

最高法此次發布的關於審理網絡消費糾紛案件的第一個司法解釋,在徵求意見時已引起廣泛關注。箇中原因不難理解。一方面,越來越多的人通過網絡進行消費,網絡消費問題關係著廣大群眾的切身利益;另一方面,這也關係到數字經濟的高質量發展,面對網絡消費糾紛逐漸增多的現實,及時彌補規則空白與漏洞,對網絡消費經濟加以規範,推動其持續健康發展,不僅必要,而且迫切。

堅持問題導向是《規定》一大特色。針對當下網絡消費中迫切需要解決的痛點、頑疾問題,《規定》回應了社會關切,統一了裁判尺度。如網絡直播間運營者常以自己只是廣告代言而非真正銷售者為由試圖逃避責任。對此,《規定》明確,「直播間運營者要能夠證明已經標明了其並非銷售者並標明實際銷售者,並且要達到足以使消費者辨別的程度,否則,消費者有權主張直播間運營者承擔商品銷售者責任」。再如有的外賣平台審核不嚴,導致沒有任何餐飲衛生資質甚至經營許可證的餐飲服務提供者鑽了空子,帶來食品安全風險。對此,《規定》強調,網絡餐飲服務平台經營者「未依法對入網餐飲服務提供者進行實名登記、審查許可證,或者未履行報告、停止提供網絡交易平台服務等義務」,承擔連帶責任。

從《規定》名稱也能看出,未來還將根據司法實踐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發布新司法解釋。這種與時俱進也是現實需要。正如我們所看到的,網絡經濟領域的發展日新月異,新模式新樣態不斷湧現。這意味著,網絡消費將有新場景出現,新問題亦會隨之而生。此外,還要打出「組合拳」,形成合力。以規範外賣平台為例,在司法解釋壓實平台責任之外,還需要更為精細的治理和強而有力的執行。唯有法律法規持續完善,政府有關部門不斷創新監管方式,企業及從業者堅持守法經營,共同營造良好的網絡消費生態,消費者的合法權益才能得到有效保護。

文/廣州日報·新花城記者:胡俊

圖/廣州日報·新花城記者:莫偉濃

廣州日報·新花城編輯:劉冉冉

文章來源: https://twgreatdaily.com/zh/dd22ed2c5472042b07d9a5bcd745a05f.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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