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誠信建設】傾情調解 守護成長

2024-07-02   草原古都生活寶典

撫養費支付本身周期性長,撫養費糾紛案件更是兼具人身關係和經濟關係的特殊性,涉及未成年人權益和心理健康。近日,太僕寺旗人民法院通過「溫情答疑+釋法說理」化解一起撫養費糾紛,幫助案件當事人打開心結,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長。

案情簡介

邢某與張某於2016年1月13日協議離婚,協議約定婚生子由女方撫養,邢某每月給付撫養費3000元,因邢某連續14個月未履行撫養費給付義務,為此雙方發生糾紛,張某為維護自身合法權益,遂訴至法院,要求邢某支付拖欠的撫養費。

調解過程

受理案件後,承辦法官第一時間與雙方當事人溝通,盡最大努力組織雙方進行調解。調解過程中,被告表示:「不是不想給付撫養費,因近期工作上出現問題,以目前的收入情況很難支付每月3000元撫養費,希望可以減少一些金額」,核實相關情況後,承辦法官及時與孩子母親溝通,向其陳述了邢某的困難,並以保護未成年人合法權益為出發點,以維繫父母與子女親情為切入點,積極引導父母雙方從有利於孩子健康成長的角度去化解矛盾,最終雙方達成一致意見,邢某於2024年6月起每月20日前給付張某撫養費1800元,直至婚生子年滿18周歲止。

法官提醒

不論父母關係如何變化,均應承擔起未成年人的撫養義務,撫養未成年子女的義務不僅是道德基本要求,更是法律有明確規定,應自覺履行,要最大限度地保護未成年子女的身心健康和合法權益,讓孩子的成長途中多一份關愛、多一份保障。

來源:太僕寺旗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