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式批覆!普寧廣場負一層停車場收費標準來了!

2022-04-21   普寧房產網

原標題:正式批覆!普寧廣場負一層停車場收費標準來了!

近日,普寧市發展和改革局發布了關於制定普寧市普寧廣場負一層停車場收費標準的批覆,同意其收費標準,自批准之日起執行。具體批覆內容如下:

關於制定普寧市普寧廣場負一層停車場收費標準的批覆

廣東萬泰匯商業經營管理有限公司:

你司報來的《關於普寧市普寧廣場地下負一層停車場收費標準的申請》收悉。根據《廣東省定價目錄(2022年版)》、《廣東省發展和改革委廣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廣東省交通運輸廳進一步完善機動車停放服務收費政策的實施意見》(粵發改規[2017]5號)和普寧市發展和改革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交通運輸局、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關於印發《普寧市機動車停放服務收費政策實施細則》的通知》(普發改[2019]126號)等規定,現就普寧廣場負一層停車場機動車停放服務收費標準批覆如下:

一、小汽車停放服務收費標準:

(一)每天0-2時免收車輛停放服務費,2-6時進入停車場停放不超過30分鐘免收車輛停放服務費,以後每小時5元,連續24小時最高收費15元;

(二)6-24時停車不超過2小時免收車輛停放服務費,第3小時收5元,以後每小時加收1元,連續24小時最高收費15元。

二、免收機動車停放服務費的車輛。

(一)軍警車輛、搶險 救災、實施救助的醫院救護車輛、市政工程搶修車輛;

(二)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應當免收機動車停放服務費的車輛;

(三)電動汽車在停車場內充電時;

(四)摩托車(含電動摩托車)、自行車。

三、你公司要在停車場顯著位置公示收費項目及標準,並自覺接受社會監督和有關部門的監督檢查。

以上批覆自批准之日起執行。今後上級若有新的規定,則按新的規定執行。

普寧市發展和改革局

2022年4月20日

附:原文件

普寧廣場負一層停車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