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房東」被查了!個人帳戶收款偷稅被查,根據房產稅的金額反算,未申報房租收入預估超過1億人民幣。
「房東」個人收租被查罰款2000萬
違法事實:
1、2011年-2017年度上述企業大量通過個人銀行帳戶收取房屋租金,隱匿房租收入,隱匿帳簿、租賃合同等資料,未如實申報繳納營業稅3,833,035.83元,增值稅1,614,488.1元,城市維護建設稅381,326.7元、企業所得稅2,950,588.72元、房產稅(從租)12,860,422.34元,印花稅132,639.6元,共計21,772,501.29元,該行為已構成偷稅。
2、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條第一款,擬對你單位偷稅違法行為處不繳或者少繳的稅款一倍罰款21,772,501.29元。
無獨有偶,小編在翻看稽查案例的時候,江蘇省稅務局網站一個私戶避稅的案例吸引了我,以身試法,人財兩空,今天一起放出來給大家看看
事情大致經過:
該公司2017年-2018年帳外取得電動車及配件的銷售貨款,未申報納稅。
2017年通過個人帳戶收取銷售貨款12193078.7元,其中11495378.7元未入帳、未申報納稅。
2018年通過個人帳戶收取銷售貨款27883309.65元,其中27018459.65元未入帳、未申報納稅。
經軋留抵後,追繳增值稅稅款2017年1670268.7元,2018年3839500.25元。追繳企業所得稅2017年、2018年合計439662.71元。
因該公司隱匿廢料收入、利用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在帳簿上少列收入、多列支出的行為構成偷稅,擬對應追繳增值稅、企業所得稅處50%罰款,計2974715.87元。
注意:
1、不要再用個人銀行帳戶隱藏公司收入了!個人帳戶2020年屬於重點監管的一年,部分地區10萬以上取款都要登記在冊,來源可追溯大大提高。特別是一旦被查,還要繳大量滯納金和罰款,如果構成犯罪,那可是要承擔刑事責任的。
2、除了個人大額現金需要特別注意,2020年企業還需要注意的是:公對公、公對私大額轉帳!
3、稅務部門本身就擁有強大的金三系統,對稅負異常、發票開具異常、財務數據異常等情形進行實時監控,如今加上銀行私戶、公戶的大額業務交易的信息,幾乎可以超級精準的鎖定偷逃稅!
2020年企業還能給個人帳戶打錢嗎?
答案是肯定的,那企業為什麼給個人帳戶付錢?凡事都要講求一個事出有因,很多朋友問風兒,能不能給私人帳戶打錢,我首先都要問問出於什麼原因?世界上沒有無緣無故的愛,更別說涉及到錢財,那更不可能隨便來。
原因其實也很多,分紅、報銷、工資薪酬、個人給企業提供了貨物、勞務、服務。這些情況下,企業都可能給個人帳戶打錢。那麼企業在向個人支付各類款項的時候需要注意哪些稅收風險呢?
一、無法取得扣除憑證的風險
如果沒有合法有效的憑證,那首先會計核算的真實準確性讓人懷疑,另一方面所得稅上也面臨著無法扣除的損失。
而在日常經營活動中,支付給個人的款項一方面很難要到扣除憑證,一方面對於不同業務取得什麼樣的扣除憑證很多人也比較模糊,而因此帶來的稅務風險也不容忽視。
那我們應該取得什麼樣的扣除憑證呢?
這個其實要根據支付款項的性質來決定,稅前扣除憑證按照來源分為內部憑證和外部憑證。
對於向未辦理稅務登記的個人支付款項來說。
1、如果支出項目屬於增值稅應稅項目
那麼我們要麼取得稅務局代開的發票,要麼滿足小額零星經營業務,可以憑藉載明個人姓名及身份證號、支出項目、收款金額等相關信息的內部憑證作為扣除憑證。
比如說:公司買個水果、換個鎖什麼的都是可以的
所以,要麼取得個人代開的發票,要麼自製內部憑證。
特別注意:企業支付個人款項,屬於增值稅應稅範圍的,每次超過500,就不能使用內部憑證作為扣除憑證了。而應該取得個人代開的發票。
2、如果支出項目不屬於增值稅應稅項目,那麼可以以內部憑證作為稅前扣除憑證,這裡最典型的就是支付員工工資使用的工資表這個內部憑證。
二、個人所得稅代扣代繳的風險
對於屬於增值稅應稅項目的一些項目款項,我們很多時候都沒有這個意識,特別是有些取得了發票的款項,我們更不會產生代扣代繳的意識。這也就產生了相應的納稅風險。
通過對比上圖,可以發現,只有經營所得不屬於實行個人所得稅全員全額扣除申報的範圍。什麼意思呢?也就是說,扣繳義務人在向個人支付所得時候,除了對方是經營所得,其他都屬於實行全員全額扣除範圍的所得,扣繳義務人應該依法代扣代繳其個人所得稅。
文章來源: https://twgreatdaily.com/zh/br5x7nMBURTf-Dn5cmpV.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