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檢造假,湖南益陽一公司被罰5萬元!

2024-01-19     紅網百姓呼聲

原標題:車檢造假,湖南益陽一公司被罰5萬元!

益陽市赫山區查處不按規範檢驗機動車排放案

依託群眾舉報 打擊環境違法

機動車排放定期檢驗是機動車污染防治工作的重要一環,也是大氣污染防治源頭治理的重要組成部分。然而,個別機動車檢測機構在履行機動車排放檢測法定職責過程中法律意識淡薄,主體責任缺失,未按規範技術操作,出具虛假排放檢驗報告,讓排放不合格車輛通過檢驗,放任「帶病」車輛上路行駛、持續排污,嚴重影響環境空氣品質和人民群眾身體健康。

執法人員現場調查

日前,湖南省環境應急與事故調查中心、益陽市生態環境局共同發布了一起根據群眾投訴舉報,生態環境、公安部門聯合查處的第三方檢測機構不按國家規範檢驗機動車排放案例。

案例回顧

2023年11月9日,益陽市生態環境局赫山分局值班電話接群眾舉報,反映「益陽市某機動車檢驗有限公司不負責任進行機動車環保檢驗,且環檢報告不實」。接報後,赫山分局高度重視,立即會同公安部門趕赴現場調查核實。經查,群眾反映屬實。

執法人員通過調閱該企業車輛檢測監控視頻發現,2023年10月30日9時12分-9時26分,該企業在對一輛牌號湘A K**P3的輕型柴油貨車進行檢測時,未按照規範要求設置採樣管固定架,尾氣採樣管在檢測中因震動脫離車輛排氣筒,導致檢測數據失實。該企業未及時調整重檢,仍為被檢測車輛出具了合格的「在用車檢驗(測)報告」。

檢測時採樣管脫離排氣筒

依法查處

該企業未按照國家規範進行機動車排放檢驗並出具檢驗合格報告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第五十四條,「機動車排放檢驗機構應當依法通過計量認證,使用經依法檢定合格的機動車排放檢驗設備,按照國務院生態環境主管部門制定的規範,對機動車進行排放檢驗,並與生態環境主管部門聯網,實現檢驗數據實時共享。機動車排放檢驗機構及其負責人對檢驗數據的真實性和準確性負責」之規定。赫山分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二條,「違反本法規定,偽造機動車、非道路移動機械排放檢驗結果或者出具虛假排放檢驗報告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環境保護主管部門沒收違法所得,並處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由負責資質認定的部門取消其檢驗資格」的規定,結合《湖南省生態環境保護行政處罰裁量權基準規定(2021版)》的裁量標準,依法對該企業做出了「處罰款人民幣5萬元、並罰沒違法所得車輛環檢費用160元」的行政處罰決定。

案例點評

本案中,針對企業的違法行為,生態環境部門會同公安部門第一時間勘查現場、鎖定證據,既有效防範了涉案人員相互串供、毀滅證據,又大幅提升了辦案效能。不僅對涉事企業「未按照法律規範要求進行機動車排放檢驗,並出具檢驗合格報告」的違法行為進行處罰,而且還對其他心懷僥倖、企圖通過不法手段獲取不當利益的企業起到了強力震懾作用,警示企業一定要不斷提高法律意識,堅持合法經營。否則,必將受到法律的嚴懲。

來源:湖南生態環境 作者:李江、何喆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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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來源: https://twgreatdaily.com/zh/b76256c4b07b4a3703f4b173af69000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