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1日,婁底市公安局婁星分局長青派出所成功抓獲一名以「戀愛」為名實施詐騙的男子。目前,該男子已被公安機關依法刑事拘留。
今年3月27日,肖某報警稱其男友吳某某借走其黃金手鍊,其多次討要仍拒不歸還。接警後,辦案民警根據肖某提供的線索,主動聯繫,但吳某某一直避而不見,並且像人間蒸發般沒了音訊。辦案民警並不放棄,通過對涉案信息的梳理分析、反覆研判,一點一點圈出吳某某的相關信息。10月21日,辦案民警終於在婁星城區某酒店將吳某某成功抓獲。
吳某某,27歲,遊手好閒,好吃懶做。2023年下半年認識肖某後,兩人迅速成了「男女朋友」。今年2月份,吳某某與肖某約會時,看到肖某手上戴著沉甸甸的黃金手鍊,便心生「歹念」。吳某某以「藉手鏈給我戴兩天」為名從喝醉酒的肖某手裡拿走了黃金手鍊,待肖某熟睡後一走了之。之後,吳某某將黃金手鍊當了13500元便離開了婁底。
今年4月,吳某某通過社交軟體認識了在長沙工作的劉某,兩人互聊了一段時間後吳某某向劉某借1200元。劉某大方地借給了吳某某,殊不知自己的「好心」卻是「引狼入室」。吳某某又起了「歪心思」,假意為劉某介紹女朋友,提前「包裝」好自己的QQ號,換上美女的頭像,化名為「周婷」與劉某聊天。確定戀愛關係後,吳某某以「周婷」的身份編造各種藉口欺騙劉某並索要錢財,直到被公安機關抓獲。5個月時間,劉某被吳某某利用微信轉帳或直接付款等方式詐騙1萬餘元。
目前,吳某某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仍在進一步偵辦中。
來源: 婁星公安作者:劉艷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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