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0%的老年人選擇居家養老 湖南擬立法促進社區養老服務設施建設

2024-07-31   紅網

紅網時刻新聞7月31日訊(記者吳公然)7月31日上午,湖南省十四屆人大常委會第十一次會議分組審議了《湖南省社區養老服務設施配建若干規定(草案)》。

為什麼要制定這個法規?

一方面,湖南已經進入中度老齡化社會。截至2023年末,湖南60歲及以上老年人口占比22.23%,65歲及以上老年人口占比16.46%。根據第七次人口普查數據,湖南已成為全國12個已達到中度老齡化程度的省份之一,老齡化程度由高到低排名第十位。

另一方面,當前養老模式選擇的情況是,90%左右的老年人居家養老,7%左右的老年人依託社區支持養老,僅3%左右的老年人入住養老機構養老。居家養老和依託社區支持養老都需要大量的社區養老服務,而社區養老服務設施不足又是制約社區養老服務的瓶頸。

因此,為認真落實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國家戰略,有效促進社區養老服務設施建設,切實提高社區養老服務水平,制定本《規定》是必要的。

《規定(草案)》規範的對象是社區養老服務設施配建,農村地區的咋辦?據了解,人口集中居住的城鎮地區和人口以分散居住為主的廣大農村地區,社區養老服務的提供方式、社區養老服務設施的建設要求有很大不同,根據這一實際情況,省人大常委會提出了以「小快靈」立法模式分步推進養老服務相關立法的工作安排。

2022年制定了《湖南省社區居家養老助餐服務若干規定》,今年則通過地方立法重點解決城市和縣城規劃區社區養老服務設施的配套建設問題。農村地區養老服務重點在於互助養老,農村地區的養老服務設施建設要求將在下一步農村互助養老有關立法中進行規定。

如何建設社區養老服務設施?《規定(草案)》明確新建居住區應當按照每百戶不少於三十平方米的標準配建社區養老服務設施,且單處設施建築面積不少於三百平方米;明確社區養老服務設施應當與住宅項目同步規劃、同步建設、同步驗收、同步交付使用;社區養老服務設施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建設標準和技術規範進行設計建設,並符合日照標準、無障礙環境、消防安全、環境保護、衛生防疫等要求。

怎樣對已建成區社區養老服務設施進行補足?《規定(草案)》明確老城區和已建成居住區應當按照每百戶不少於二十平方米的標準配建社區養老服務設施;規定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將社區養老服務設施建設優先納入城市更新內容;規定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統籌利用閒置資源優先調劑或者改建為社區養老服務設施;鼓勵小區業主委員會和物業服務企業利用業主共有的小區物業用房、小區內其他公共場所、公用設施等開展社區養老服務;推動與老年人日常生活密切相關的公共設施的適老化改造。

為有效解決居住區養老服務設施建設後不移交和挪作他用等問題,《規定(草案)》明確建設單位應當按照土地出讓合同或者劃撥決定書載明的移交方式,自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三個月內將社區養老服務設施以及有關建設資料無償移交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門或者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指定的接收單位;規定需要通過社區養老服務提供者依託社區養老服務設施提供社區養老服務的,社區養老服務設施管理者應當與社區養老服務提供者簽訂合同,約定雙方權利義務;規定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改變社區養老服務設施的用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