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宣!2021年2月征期延長,疫情期間部分減免政策延期?!
1、官宣,2月征期延長至23號
2021年2月征期延長7天,本月申報期截至2月23日,大家記得按時申報、納稅哦!
2、申報系統提示:對部分2020年到期的優惠政策,可繼續按原政策文件享受優惠
電子稅務局提示:對部分2020年底到期的稅費優惠政策(不包括社會保險費),可暫按照原政策文件規定申報享受優惠(原減免性質代碼可繼續使用)。詳細情況可諮詢主管稅務分局、稅務所或者12366納稅服務熱線。
那大家最關心的生活服務、公共運輸運輸等免徵增值稅的規定(財政部、稅務總局公告2020年第8號)是否會延期?申報的時候是不是直接可以按免稅申報?
比較遺憾的是:這個提示也沒非常明確的指出具體延期的是哪個政策!因為2020年底到期的優惠政策很多,也包括去年疫情優惠政策。
下面這些都是2020年底到期
所以,生活服務、公共運輸運輸等免徵增值稅的規定是否延期,還要等正式文件。建議小夥伴們先不急著申報,畢竟2月征期截止時間延長至2月23日,等等看,萬一等到了呢!
3、如果生活服務、公共運輸運輸等,免徵增值稅的規定延長,如何開票?
如果生活服務、公共運輸運輸等免徵增值稅的規定延長正式文件下來之後,如何開票?
比如如,A公司是一家餐飲企業,2021年1月按適用稅率6%開了增值稅普通發票,發票金額合計100萬,稅率6萬。
那如果生活服務業免稅繼續執行,可以直接按免稅申報即可。
如果開帶稅率的發票,實際按免稅申報了,申報表比對銷售額和稅額比對異常還是需要稅務局審核通過。
如果開具了專票是沒法享受免稅的,這種情況要麼放棄,要麼把專票收回來。
來源:二哥稅稅念(作者:二哥),眾智財稅智庫整理。內容僅供讀者學習、交流之目的。文章版權歸原作者所有。如有不妥,請聯繫刪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