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一百二十九)
失信被執行人
韋志粉
韋
志
粉
身份:男,4502211982****149X
住址:穿山鎮仁安村弄村屯88號
執行案號:(2016)桂0221執211號
未履行執行標的:共計33296.18元
失信被執行人
覃善勇
覃
善
勇
身份:男,4502211968****149X
住址:穿山鎮仁安村王排屯57號之二
執行案號:(2017)桂0221執669號
未履行執行標的:共計42839.6元
失信被執行人
楊達營
楊
達
營
身份:男,4502211964****145X
住址:穿山鎮新街65號
執行案號:(2016)桂0221執344號
未履行執行標的:共計11951.34元
失信被執行人
莫新媛
莫
新
媛
身份:女,4502211985****142X
住址:穿山鎮新街81號
執行案號:(2015)江執字第380號
未履行執行標的:共計33711.88元
失信被執行人
謝運吉
謝
運
吉
身份:男,4502211963****141X
住址:穿山鎮竹山村三台屯107號之二
執行案號:(2014)江執字第499號
未履行執行標的:共計2550元
聲明
對已發布的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在被執行人履行法定義務後刪除,請被執行人主動履行義務。
希望失信被執行人能主動履行還款義務,也希望社會各界對失信被執行人予以監督,如有失信被執行人財產線索或發現失信被執行人高消費等行為,請向柳江法院舉報。
舉報電話:0772-7257060
法條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公布失信被執行人
名單信息的若干規定》
第一條 被執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應當將其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依法對其進行信用懲戒:
(一)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義務的;
(二)以偽造證據、暴力、威脅等方法妨礙、抗拒執行的;
(三)以虛假訴訟、虛假仲裁或者以隱匿、轉移財產等方法規避執行的;
(四)違反財產報告制度的;
(五)違反限制消費令的;
(六)無正當理由拒不履行執行和解協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