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津南分局近期破獲多起電信詐騙案件

2020-04-21   網信津南

「警察同志,快幫幫我,我被騙了!」2020年2月22日,家住津南區雙港鎮的報警人張某梅面色焦急、情緒激動地來到公安津南分局中鐵派出所報警。

經民警了解得知,報警人張某梅與丈夫在津南區何莊子市場經營蔬菜批發業務。2月4日,一暱稱為「社會你樂姐」的女子申請添加張某梅為微信好友,自稱是李某青的女友劉某,因李某青曾是張某梅家的配貨司機,因此張某梅並未懷疑其身份。在隨後的幾天裡,自稱劉某的人以看病和買車票為由向張某梅借款2500元。2月15日,一暱稱為「小李要加油」的微信帳號又申請添加張某梅為好友,並自稱是李某青,以幫助劉某為由向張某梅借錢,後又以自己生病、出車禍等理由繼續向張某梅借錢。期間,張某梅向「小李要加油」多次轉帳,共計25000餘元。

此後,張某梅給李某青打電話溝通還錢事宜,李某青答覆沒有使用過「小李要加油」的微信暱稱,也未向張某梅借錢。張某梅發現被騙後報警。

津南分局多警種協同配合,通過對上述微信帳號、轉帳流水及相關線索進行研判,發現在河北省霸州市的彭某有重大作案嫌疑。

3月29日,辦案民警前往河北省霸州市對犯罪嫌疑人實施抓捕,在當地警方的大力配合下,對彭某可能居住的村莊進行了逐村摸排,但均未查找到嫌疑人。經對線索進一步研判分析,再一次確定了犯罪嫌疑人的居住地。4月10日,辦案民警再次前往霸州市,將居住在勝芳鎮東段鄉某村的彭某抓獲。

經訊問,彭某(女,28歲,山東濟南人)如實供述了利用「社會你樂姐」「小李要加油」的微信暱稱和化名「劉某」的身份,對張某梅實施詐騙的事實。現彭某已被依法採取刑事強制措施,被騙款項已被追回。

近期,公安津南分局破獲多起以出售防疫物資、虛假貸款、瓷器交易等為緣由實施的電信詐騙案件,為群眾挽回經濟財產損失40餘萬元。

民警提示:請廣大市民增強防範意識,如遇來歷不明的電話、簡訊、微信或不明連結,要仔細甄別,不向他人透露自己及家人的身份和銀行卡等信息,不經確認不向他人匯款、轉帳。堅決做到「三不一及時」:即不輕信、不透露、不轉帳,一旦遇到或發現電信網絡詐騙要及時撥打110報警,以免造成不必要的經濟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