輸了官司人一走了之,
贏了官司卻只能「望紙興嘆」。
法院案件宣判了,
被執行人拒不履行,
就拿你沒辦法?
12月4日一大早,
林州法院再度重拳出擊,
數十名執行幹警整裝待發!
在人大代表和政協委員的一同見證下,
對「被執行人」居住的「豪宅」
進行強制騰遷!
案情回顧
據悉,申請人張某泉與被申請人張某芳因民間借貸糾紛訴至法院,法院受理後,依法判決被告張某芳於判決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內償還原告張某泉借款本金人民幣246萬元及利息。但判決生效後,張某芳一直未主動履行償還義務。申請人張某泉遂向林州法院執行局申請執行。執行局在執行期間查明被申請人名下有臨淇鎮某村一棟豪華獨院房產,法院依法查封了其名下房產,並發出騰遷公告限期騰清,但被執行人並未主動履行騰遷義務。
執行現場
12月4日上午9時,執行幹警抵達騰遷現場,在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的見證下,敲響了被執行人的房門。開門後,被執行人張某芳並未在家,執行幹警向其親屬說明案件情況,經過代表委員與被執行人家屬的耐心溝通後,其表示將配合法院的執行工作,並主動收拾並搬走了日用生活必需品。執行幹警們對屋內物品進行了清點,拍照留證,並依法更換了房門的鎖芯,貼上封條,至此涉案房屋順利騰空,此次的騰房工作圓滿完成。
正義或許會遲到,但永遠不會缺席。面對一些拒不配合執行工作的被執行人,林州法院執行局當機立斷,有效採取強制措施,用一次次的執行行動捍衛著法律的權威,保障勝訴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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