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友來信:
您好,愚慧,我想投稿,跟大家說說財產只留給兒子,不留給女兒的事情。
我經常在網上看到一些人攻擊父母做事不公平,財產只留給兒子,女兒一分都撈不到。他們義正言辭地罵父母厚此薄彼,重男輕女。
可我想說,財產只留給兒子,但我並不欠女兒的,是她永遠欠我的。
我家住在小縣城,相信在中國有很多像我們這種不起眼的小地方存在,小地方有小地方的生活方式,而在我們這裡,養兒防老就是所有人所公認的育兒養老模式。
女兒結婚以後就與娘家沒有太大的關係,雖然她們偶爾會回家看看父母,但那更多的像是一種禮尚往來象徵性的禮儀罷了。
即便是父母生病了,女兒也只能像親戚一樣來看看,送點禮物之類的。婆家一招手,還是得乖乖地回她自己的家。
父母的贍養問題,完全要由兒子一力承擔。
基於這一點,財產不應該留給兒子嗎?
我們是跟兒子生活在一起的,我們的晚年也都是靠兒子來照料的,把財產留給他們理所當然。
再來說說女兒,嫁出去的女兒潑出去的水,這句話流傳千年的話也並不是沒有道理的。
女人太過感性,遇到一個喜歡的男人就可以奮不顧身。結婚以後,有了自己的孩子,相夫教子更無暇顧及遠在一方曾經養育過她的父母了。
時間久了,女人就會把婆家人當至親,娘家當親戚。
凡是為人父母的,應該都知道養一個孩子需要花費多少的心血,她的媽媽通過10月懷胎排除千難萬險將她生下來,我們辛辛苦苦將她養大成人,她小時候生病了,我們跑前跑後照顧得無微不至。
可好不容易將她們養大,還沒來得及報答我們的養育之恩就直接嫁人了,成了婆家的人,從此拿我們當親戚。
就這樣,她們還想分娘家的財產嗎?
我們對她有生養之恩,卻不需要她替我們養老,這樣還不夠嗎?我們不欠她們的,但是她們永遠欠我們的!
因此,你們不要得了便宜還賣乖,更不要倒打一耙了!
愚慧有話說:
最近幾年,網上關於重男輕女的事情的確吵得很兇,尤其是父母的財產問題,大家更是鬧得不可開交。
其實財產是父母的,想怎樣分都是他們自己的事情,別人都沒有干涉的權力,包括他們的親生兒女。
在我國偏遠地方以及農村的確有養兒防老的風俗,那裡的人們老來之時只能依靠兒子,女兒是靠不住的,因為大部分女兒都靠婆家生活,她們自身都難保,哪裡有能力去贍養父母?
由於這些原因,父母自然會把財產留給兒子,因為贍養他們的是兒子,老來陪伴他們的也是兒子。
不過並不是所有人都像他們一樣生活在大城市裡面,父母早就同等對待兒女了,而兒女也會同樣贍養父母。
如今的女孩子,跟男人上同樣的大學,做同樣的工作,賺同樣的錢,男人可以贍養自己的父母,女孩自然也有這樣的能力。
也正是因為這個緣故,大城市的父母才會同等對待兒女,並且願意將自己的財產平分給兒女。
由此可見,關於父母財產分割問題,大家根本無法達成共識,因為不同的地方有不同的風俗習慣。女兒是否應該得財產,關鍵取決於你是否承擔父母的養老義務!
文/愚慧,圖/網絡,圖文無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