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國家原產地數據已聯網?原產地證後發補發有何要求?

2019-12-31   焦點視界
能否正確減免關稅,就看它了!

原產地證明書,是證明商品原產地,即貨物的生產或製造地的一種證明文件,是商品進入國際貿易領域的「經濟國籍」,是出口商應進口商要求而提供的、由公證機構、政府或出口商出具的證明貨物原產地或製造地的一種證明文件。

原產地證書是進口國對貨物進行確定稅率待遇、貿易統計、實行數量限制(如配額、許可證等)和控制從特定國家進口(如反傾銷稅、反補貼稅)的主要依據之一。

而優惠原產地證書堪比「紙黃金」,是進出口企業享受關稅減免的重要文件,企業關務人員掌握原產地證相關操作知識,有助於節約企業成本。



No.1 原產地電子信息聯網

不過值得注意的是,部分與我國簽署優惠貿易協定的國家,已經開始運行「原產地電子信息交換系統」,實時傳輸《協定》項下原產地證書電子數據。

傳輸這些電子數據的目的,是為了便利雙方的貨物合規通關。

請注意「合規」二字。舉個例子,比如一直對中國貨物低報出口嚴陣以待的巴基斯坦,在12月1日生效的最新《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巴基斯坦伊斯蘭共和國政府關於修訂<自由貿易協定>的議定書》中,特別加入了「海關合作章節」:

「雙方將確保2018年11月3日海關主管部門簽署的電子數據交換諒解備忘錄的實施,並努力採取適當機制在內的進一步措施,以解決關於出口價格信息的關注。」


早在2018年4月30日,中巴共同宣布啟用電子數據交換系統。2018年11月份巴總理訪華後,中巴雙方再次簽署諒解備忘錄,電子數據交換進入實際運行狀態。中巴雙方將每季度交換一次出口數據,目的是防止巴國進口商價格低報以少繳關稅。

在此情況下,巴基斯坦當地進口商申報的清關金額,必須與中國出口商向中國海關申報的出口金額一致,才能順利完成清關。否則,巴基斯坦當地的進口商將被罰款。而出口商的產地證也會被巴方海關退證,從而境內商檢機關也會查處境內企業!

目前,與我國原產地電子信息已聯網的國家,請見下表。針對這些國家,請拒絕客人的發票低開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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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2 補(後)發原產地證書

近期,有企業諮詢補(後)發原產地證書的問題,也有部分企業因簽發的自貿協定原產地證書沒有補(後)發字樣,而被國外客戶要求更改證書。

按照規定,特殊原因未能在貨物出運前申請原產地證書的,可以申請補(後)發證書。

實際上,證書是否被系統自動標註補(後)發字樣取決於出運日期與申請日期,要求各企業在發送原產地證書電子信息的時候,一定要將申請日期填寫為實際申請日期

同時,各類自貿協定原產地證書對補(後)發的規定不同,現匯總成表供大家參考,以便明確簽發的自貿協定原產地證書是否為補(後)發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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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3 原產地證驗明真偽

  • 貿促會原產地證真偽查詢

http://check.ccpiteco.net/

  • 海關原產地證真偽查詢
  • http://origin.customs.gov.cn/


    No.4 優惠貿易協定查詢

  • 中國自由貿易區服務網
  • http://fta.mofcom.gov.cn/

    可以查詢到優惠的協定稅率。


    (本文由焦點視界綜合整理自關務小二、海關總署、貿促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