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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族信託業務風險分析
家族信託是一種信託機構受個人或家族的委託,代為管理、處置家庭財產的財產管理方式,以實現富人的財富規劃及傳承目標。家族信託最早出現於歐美,距今已有百年的歷史。
我國最早在2013年,由平安信託、招商銀行私人銀行等機構試水家族信託服務。2018年8月,銀保監會下發《信託部關於加強規範資產管理業務過渡期內信託監管工作的通知》,首次明確提出了家族信託的內涵,並明確了信託金額門檻和受益人規定,該文件首次對家族信託給予「官方定義」,反映出監管部門對該業務的認同和重視,也意味著我國家族信託的快速發展期已經到來。
根據2019年6月,美國貝恩公司和招商銀行聯合發布的《2019中國私人財富報告》,2018年中國個人可投資資產1000萬人民幣以上的高凈值人群規模達到197萬人,全國個人持有的可投資資產總體規模達到190萬億人民幣。對比國內目前家族信託千億級規模可知,家族信託業務這一信託本源業務,作為家族財富傳承的重要手段,未來發展前景廣闊。
家族信託雖是財富管理領域的重要工具,但由於我國起步較晚,目前也面臨著許多挑戰。如何重視挑戰、尋求相應的解決方法,是家族信託發展道路上的重要任務。
首先是完善法律制度的挑戰。雖然我國目前以《信託法》為基礎的信託法律制度已經具備,且出台了部分家族信託方面的監管規章,為家族信託業務提供了基礎的法律支持。但是,家族信託業務涉及的相關領域的配套制度尚不完善,例如信託財產所有權歸屬問題、信託登記制度、受託人監管機制和信託稅收制度等。缺乏完善的法律制度作為保障,將在一定程度上限制家族信託業務的快速發展。
其次是建立服務體系的挑戰。家族信託業務涉及代際傳承,因而期限較長,對受託人的專業能力和服務周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目前我國有能力開展家族信託業務的機構大部分還未建立專業的家族信託團隊,且信託產品仍偏標準化,缺乏提供定製化服務的能力。與此同時,目前展業的家族信託服務機構也尚未形成與服務體系相匹配的商業模式。此外,受益人權益維護制度的缺乏和部分家族議會的缺失還可能會導致受託者機構的道德風險。
第三是改變客戶認知的挑戰。目前大多數高凈值人士對家族信託功能的認識不全面,基於原有的思維,將收益作為設立信託的目標,而忽視了家族信託財富保護和傳承的真正功能。除了功能認知不全問題,目前絕大多數高凈值人士無法接受設立家族信託之後讓渡資產控制權,雖然我國高凈值人群數量和財富規模激增,但由於傳統觀念的限制,家族信託業務發展仍然受限。根據恆天財富聯合吳曉波頻道推出的《2019-2020中國高凈值人群財富報告》,目前高凈值人群打理財富的主要方式是聽取專業機構建議但自我操盤,僅有21%選擇全權委託專業機構進行管理。
要推動家族信託業務的快速發展,監管部門應儘快完善配套制度,對家族信託業務進行全方位的監管和保障;提供服務機構應建立專業的團隊和服務流程,特別注意把握家族信託業務的定位和初心,提高職業道德;此外,還應注重投資者教育,以完善的受益人權益維護機制和良好的機構品牌口碑取得客戶的信任。
文章來源: https://twgreatdaily.com/zh/UwH1M3EBfwtFQPkdPHy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