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止2020年4月1日,金昌市以下81輛「營轉非」大客車、危險貨物運輸車、大型公路客車、大型旅遊客車、校車等「五類重點車」,因實施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已被公安交管部門查處,請接到違法抄告10日內到公安交管部門接受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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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2020年4月1日,金昌市以下81輛「營轉非」大客車、危險貨物運輸車、大型公路客車、大型旅遊客車、校車等「五類重點車」,因實施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已被公安交管部門查處,請接到違法抄告10日內到公安交管部門接受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