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拍惡意加價千餘次後悔拍,7600000元玩沒了...

2019-12-18     萊西市檢察院

據廣東佛山順德區人民法院官方微信消息,一場司法拍賣中,順德女子盧某上演神操作,不僅損失760萬元,還被拘了!

據悉,順德法院於2018年5月11日對何某波申請執行被執行人裕隆紙品公司、黃某、何某民間借貸糾紛一案進行立案。
執行過程中,被執行人裕隆紙品公司名下位於順德區勒流街道龍眼村委會工業區龍良路43號的房產被查封,經委託評估公司進行評估,該房產價值約為5416.4萬元。
2019年11月26日,法院依法在網絡司法拍賣平台以3792萬元為起拍價對上述房產進行公開拍賣,共有14人報名競拍。

競買人盧某於當晚20時14分第六輪競價中點擊加價1869次,直接從第五輪競價的3832萬元加價到2.2522億元,較評估價5416.4萬元高出1.71億元,競買到上述房產。

根據拍賣公告,拍賣成交後,買受人應於2019年12月7日前將剩餘價款交付人民法院指定帳戶,但盧某在規定時間內未交納剩餘價款。

法院對該拍賣房產的競買風險、競價規則、支付拍賣款期限等事宜,在司法拍賣網頁均通過拍賣公告進行了明確提示。
公告顯示,拍賣成交後買受人悔拍的,交納的保證金不予退還。對於在司法網拍中擾亂司法拍賣秩序的行為(競買人惡意抬價、買受人悔拍或因買受人不具備法律、行政法規和司法解釋規定的競買資格而被撤銷拍賣等),法院可以根據情節輕重依法予以罰款、拘留,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法院認為,盧某在知曉網絡司法拍賣操作流程和規則情況下,沒有真實購買意願而明顯惡意加價,在競拍成交後拒不支付拍賣餘款,其行為嚴重干擾了司法拍賣秩序,對法院正常處置被執行人財產造成妨礙,情節嚴重。

2019年12月11日,法院依照有關規定,決定對盧某罰款10萬元、司法拘留15日。同日,法院作出執行裁定書,裁定將上述房產重新拍賣,盧某不得參加競買;盧某交納的保證金750萬元不予退還。

12月13日,法院對盧某依法實施拘留並交公安機關看管;盧某若未在指定的期限內繳交罰款,法院還將依法對其強制執行。
案件有關情況法院還在進一步調查當中。
來源:中國青年報、順德區人民法院

文章來源: https://twgreatdaily.com/zh/Ta8MGW8BMH2_cNUgT_6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