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交通發布新通告 5月6日開始實施

2020-05-02     江西都市現場

來源 | 江西交通

好消息!自5月6日起,只需下載一張電子票據匯總單,和包含歷次通行費電子票據的壓縮包,就可以順利報銷了!

為進一步提升收費公路服務水平,規範收費公路通行費電子票據開具,便利ETC客戶和受票單位電子票據財務處理,4月27日,交通運輸部會同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國家檔案局印發《關於收費公路通行費電子票據開具匯總等有關事項的公告》(簡稱《公告》),優化完善了收費公路通行費電子票據開具相關流程,實現了「多次通行,一次匯總,電子票據打包下載,無紙化報銷歸檔」

據了解,我國收費公路,特別是高速公路,是分段建設再逐漸連接成網的,經營管理者(投資收費主體)不盡相同。當ETC用戶一次通行涉及多家經營管理者所轄路段時,需分別開具多張通行費電子發票。由於傳統入帳報銷需要提供紙質會計憑證,ETC用戶下載通行費電子發票後需逐張列印,會給用戶和企事業單位財務處理帶來不便,增加工作量。

《公告》明確,通行費電子票據作為電子會計憑證與紙質會計憑證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是單位財務收支和會計核算的原始憑證。在滿足相關條件基礎上,單位可以僅使用通行費電子票據進行報銷入帳歸檔,不再列印成紙質件。

針對收費公路分段建設、經營管理者多元等特性,《公告》提出,通行費電子票據服務平台可以按一次或多次行程為單位,在匯總通行費電子發票和通行費財政電子票據信息基礎上,統一生成電子匯總單,作為已開具通行費電子票據的匯總信息證明材料。


通行費電子票據開具流程

  • 服務平台帳戶註冊。客戶登錄服務平台網站www.txffp.com或「票根」APP,憑手機號碼、手機驗證碼免費註冊,並按要求設置購買方信息。客戶如需變更購買方信息,應當於發生充值或通行交易前變更,確保開票信息真實準確。
  • 綁定客戶ETC卡。客戶登錄服務平台,填寫ETC卡辦理時的預留信息(開戶人名稱、證件類型、證件號碼、手機號碼等),經校驗無誤後,完成ETC卡綁定。
  • 票據和匯總單開具。客戶登錄服務平台,選取需要開具票據的充值或通行交易記錄,申請生成通行費電子發票、通行費財政電子票據和電子匯總單(充值交易無電子匯總單)。其中,電子匯總單可按用戶需求匯總多筆通行交易信息,包括對應的行程信息、通行費電子發票和通行費財政電子票據信息、交易金額合計等。電子匯總單與其匯總的通行費電子發票、通行費財政電子票據通過編碼相互進行綁定,可通過服務平台查詢關聯性。服務平台免費向客戶提供通行費電子發票、通行費財政電子票據、電子匯總單查詢、預覽、下載、轉發等服務。

通行費電子票據開具規定

  • ETC後付費客戶索取通行費電子票據的,通過經營性公路的部分,在服務平台取得由經營管理者開具的徵稅發票;通過政府還貸公路的部分,在服務平台取得由經營管理者開具的通行費財政電子票據。通行費財政電子票據先行選擇部分地區進行試點。試點期間,非試點地區暫時繼續開具不徵稅通行費電子發票。試點完成後,在全國範圍內全面實行通行費財政電子票據。
  • ETC預付費客戶可以自行選擇在充值後索取不徵稅發票或待實際發生通行交易後索取通行費電子票據。
  • 客戶在充值後索取不徵稅發票的,在服務平台取得由ETC客戶服務機構全額開具的不徵稅發票;實際發生通行交易後,ETC客戶服務機構和收費公路經營管理者均不再向其開具通行費電子票據。
  • 客戶在充值後未索取不徵稅發票,在實際發生通行交易後索取電子票據的,參照ETC後付費客戶執行。
  • 客戶使用ETC卡通行收費公路並交納通行費的,可以在實際發生通行交易後第7個自然日起,登錄服務平台,選擇相應通行記錄取得通行費電子票據和電子匯總單;ETC預付費客戶可以在充值後實時登錄服務平台,選擇相應充值記錄取得不徵稅發票。
  • 服務平台應當將通行費電子票據、電子匯總單以及對應的通行明細記錄歸檔備查。
文章來源: https://twgreatdaily.com/zh/Qiz713EBiuFnsJQVF8F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