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僱幫同村人建房受傷,瑞金法官零接觸執結賠償案

2020-05-03     江西政法

零接觸執結一起人身損害賠償案


近日,瑞金市人民法院通過電話、微信溝通的方式,成功執結一起人身損害賠償糾紛案,被執行人陳某和李某用微信轉帳的方式,給付了和解協議的全部賠償款5.4萬元。

陳某、李某與胡某系同村村民。2018年,陳某和李某在村中改建房屋,僱請胡某在工地上幫工,施工過程中胡某不慎摔傷,住院花費醫療費3.2萬元,陳某和李某墊付了2萬元醫療費後拒絕再支付其餘費用。為此,胡某起訴至法院。法院審理後判決,陳某和李某共同賠償胡某剩下的醫療費、護理費、誤工費等各項損失共計5.4萬元。判決生效後,因陳某和李某未履行生效判決所確定的義務,胡某便申請強制執行。

執行立案後,執行法官向陳某和李某送達了執行通知書等法律文書。考慮到雙方當事人同住在一個村莊,執行法官一方面聯繫當地村委幹部,爭取他們的支持,共同做雙方當事人的思想工作,另一方面電話、微信方式聯繫陳某和李某,耐心細緻做起工作,消除當事人之間的怨氣,告知陳某和李某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所帶來的後果,敦促其主動履行法律義務。

經過執行法官的多方努力,最終雙方當事人達成和解協議,陳某和李某同意向胡某支付其判決書中確定的賠償款5.4萬元。達成和解協議的當天,陳某和李某通過微信轉帳的方式,當即履行了義務。至此,該案順利得以執結。

來源:贛州中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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