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夜,15歲的自閉症少女智宥,突然被對面房子的爭吵聲所吸引,她從窗戶望去發現:一位老人和一位中女婦女正發生著著劇烈地推搡爭執,其中還伴隨著許多可怕的聲音。
不善與人交流,可聽力極度敏感的智宥被嚇壞了,情緒崩潰的她不知道該怎麼辦,只有手足無措地大聲喊叫。
好在父母及時出現,安撫住了智宥的情緒。
但讓人沒想到是:第二天那位老人被警方確認死亡,死因是頭部被塑料袋用膠帶封住導致窒息,而智宥成為了這起命案的唯一目擊證人。
因患有自閉症不善於與人溝通的智宥,沒辦法清晰地向警方描述了她所看見的場景,只能提供碎片化描述。不過通過分析這些證詞,警方判斷這起命案存在謀殺的可能。
但當晚與老人共處一室的保姆,卻聲稱是自己發現了老人想要自殺,採取了施救行為卻沒能成功,最終老人自殺身亡。
面對雙方證詞的出入,檢方最終決定立案,關於自閉症少女智宥能否出庭作證,她的證詞是否具有法律效力,就成為關鍵……
以上是韓國電影《證人》的故事背景。
與我們常常在熒幕上關注自閉症群體的電影不同是:《證人》不再是單純的從家庭、母愛的角度來看這些自閉症孩子,而是從更廣闊的社會、法律、制度等層面來展現自閉症孩子的權利以及生存狀態。
本期電影推薦
就讓我們一起來看看
這部在韓國感動百萬人的催淚之作
片名:證人
導演:李翰
編劇: 文智媛
主演: 鄭雨盛 / 金香起 / 李奎炯 / 廉惠蘭
類型: 劇情
片長: 129分鐘
豆瓣評分:7.7
1
公訴人堅信
自閉症患者不會說謊
律師楊淳浩被事務所指定安排來為本案的保姆進行義務辯護,事務所想通過這樣的義務服務改善自身的形象,事務所的老闆向楊淳浩承諾,如果辯護成功,就讓其成為合夥律師(律師事務所的核心成員)。
楊淳浩曾經是一名口碑很好的民間公益律師,但因為患有帕金森病的父親誤信了一個朋友,導致家中欠下了大量外債,所以他極為看重這個能改變他命運的案件。
帕金森病(簡稱PD) 是神經內科僅次於阿爾茨海默病的第二大常見的神經退行性疾病,以運動遲緩、震顫、強直、步態姿勢異常等運動症狀和嗅覺減退、抑鬱、便秘等非運動症狀為主要臨床表現。
他第一時間去見了涉案的保姆,詳細詢問了當晚的情況,緊接著又去了案發地點調查,結合周邊居民的描述,以及被害老人曾經的病史,楊淳浩認為保姆的證詞沒有什麼明顯的硬傷,可信度很高。
涉案保姆
所以只要能讓法庭認定:那位看起來就像5歲孩子一樣幼稚的自閉症少女智宥所說的都是胡言亂語,那麼這場官司就沒有了懸念。
可智宥的醫生卻給了楊淳浩一個這樣的信息:智宥雖然患有自閉症,不知道如何與人相處,還有許多幼稚古怪的行為。但智宥思維邏輯卻非常的清晰,在這樣的情況下,智宥的證詞是很有可能被法庭採納為證據的。
緊接著在公審準備日的那天,楊淳浩見到了他的「對手」:本案的公訴人李喜重。
讓楊淳浩壓力倍增的是:李喜重本人就是一名自閉症患者的哥哥,對自閉症人群的情況非常熟悉,堅信自閉症人士不會說謊,並且精心準備的幾項建議,極有可能影響到本案的走向。
公訴人李喜重
為確保打贏這場官司,楊淳浩決定去見見那位「特殊」的目擊證人:智宥。
2
為了打贏官司
他反覆強調證人是「精神病」
在普通高中就讀的智宥過得並不輕鬆,她因為理解不了比喻、誇張等修辭手法,經常在課堂上被同學嘲笑,下課的時候也會被捉弄,被欺負,智宥在整個學校就只一個朋友。
楊淳浩與智宥的第一次見面是在學校門口,楊淳浩發現了走在路上的智宥不斷被其他的同學嘲笑、捉弄、欺負,只有一個女生在陪著她。
可這一次見面並不順利,智宥在得知楊淳浩是律師後,旁若無人地說:「律師是10年後即將消失的職業之一。」
雖然場面一度非常尷尬,但楊淳浩卻發現了行為幼稚的智宥身上的特別之處:她只看過一眼,就準確地說出了領帶上圓形圖案的數量。
楊淳浩與智宥(左一)的第一次見面
在相處了幾次之後,楊淳浩得知智宥十分喜歡智力遊戲,就開始了不斷地與其進行互動,不僅送了智宥許多智力玩具,倆人經常通過手機一問一答來交流。還多次主動趕走了欺負智宥的學生,請智宥吃零食......
倆人的關係漸漸親密了起來,楊淳浩終於從智宥的口中得知了當晚發生的事情:雖然智宥的描述依然不是很清楚完整,但當晚的情況與保姆所說的存在著明顯出入。
這個時候,事務所老闆再一次強調了本案的重要性,並許諾了更為誘人的條件。最終在利益的驅使下,楊淳浩選擇無視智宥的證詞,而是一門心思放在如何讓法院判定智宥的證詞無效。
到了公審日當天,智宥來到法院作證,可楊淳浩和另一位辯護律師卻通過學術上的推斷證明,並在現場強迫智宥做了一些極為複雜的測試,最終得出了「證人患有精神病,證言不能作為證據被採信」的結論。
法庭採納了這個結論,保姆被無罪釋放。
但面對智宥純潔的眼神,楊淳浩卻隱約有一絲內疚不安,緊接著他發現保姆與被害老人的兒子走得很近,而且公審結束後保姆的言行舉止與之前簡直判若兩人。
楊淳浩感覺自己似乎是被事務所老闆以及保姆共同欺騙了。
3
知道真相後
他被矛盾與不安折磨著
通過細緻地調查,楊淳浩逐漸發現了這起命案背後的真相:
被害老人曾有意在自己過世之後把遺產捐贈給公益機構,但被害老人的兒子不願意遺產被捐贈出去,恰逢保姆的兒子患了重病需要錢,於是被害老人的兒子以一筆錢為代價,教唆保姆殺掉老人,並偽裝成自殺。
同時事務所的老闆也收了錢,目標就是打贏這場官司。
雖然作為一個律師,楊淳浩已經完美地履行了自己職責,但作為一個普通人,他卻被矛盾與不安折磨著。
回到家,他和父親說,自己要做合夥律師了。
父親淡淡的回應,你開心就好。
他打電話給智宥,智宥卻只問了他一句「我是精神病患者麼?」便掛斷了電話。他想上門去道歉,但是卻被智宥的媽媽狠狠罵了一頓。
父親的淡漠以及智宥一家人所受的傷害,令楊淳浩感覺到,自己在追逐名利的時候,似乎離人情、離公正道義也越來越遠了。
他想起智宥曾經天真無邪地對他說的那些話:
「我的夢想是當一名律師,因為律師是能幫助別人的好人。」
「叔叔你是律師,所以你是好人麼?」
「叔叔你也是想利用我麼?」
.......
楊淳浩痛苦地夜不能寐,接著他得知了保姆被釋放後,竟然在一個下雨天去學校去威脅了獨自被困雨中的智宥,導致了智宥精神崩潰住進了醫院。
看著躺在病床上目光呆滯的智宥,楊淳浩內疚無比,種種情緒夾在在一起,他最終決定去彌補自己犯下的那些錯誤。
4
不普通不正常
並不代表就低人一等
可想要讓彌補過去的錯誤,只剩下一個辦法:終審的時候再讓智宥出庭作證一次,並讓法庭採納證詞。
為此,楊淳浩把事情的真相告訴了自己的「對手」李喜重。
在真相面前,李喜重也放下了成見,表示願意提供幫助。
可智宥的母親卻怎麼也不願意再讓智宥出庭,她不想再讓智宥捲入這樣的事情中,因為她覺得再出庭也只不過是讓智宥在大庭廣眾下遭受羞辱。
眼看事情就要陷入僵局,但智宥在這個時候卻主動要求出庭但證人。「我大概不能成為律師,因為我有自閉症,但至少,我能成為證人,把事實告訴大家。」她說。
智宥單純又善良的堅持,打動了母親。
終審日,智宥又一次坐在了曾讓她受盡羞辱的證人席上,她不由自主地低著頭,眼神遊離不已。
看著這樣的智宥,楊淳浩不顧另一位辯護律師的勸阻站了出來:「每一個人都是不一樣的,不普通不正常,並不代表就低人一等。」
緊接著他還引導智宥在法庭上展現出了敏銳的觀察力、聽覺、記憶力,並通過讓智宥模仿當晚保姆的所說的話以及當時的表情,還原了命案發生當晚的真相。
隨著智宥當庭複述出保姆那晚所說的話:
「還想活多久啊,這麼掙扎。」
「只要你死了,我兒子你兒子就都能活了。」
「把錢捐出去還不如給我。」
......
楊淳浩也展示出了他收集到的其他證據,這一切都直指真正的兇手:被害老人的兒子與保姆。
最終法庭判定智宥的證詞有效,保姆崩潰地當庭認罪,被害老人的兒子也被逮捕,等待他們的是法律的懲罰。
5
為了心中的正義
他付出了沉重的代價
雖然正義終得伸張,但因為這次庭審,楊淳浩也受到了現實的懲罰:
作為被告人的律師,卻不為被告人辯護,被判定為嚴重違反律師的職業義務與職業道德,可能無法繼續當律師。
不僅近在咫尺的飛黃騰達被自己親手葬送,失去了工作後家中的債務也不知何時才能還清,楊淳浩的臉上寫滿了疲憊。
影片的最後,楊淳浩參加了智宥的生日會,期間問智宥:「聽說你去特殊學校了,你覺得你身邊的同學正常嗎?你喜歡嗎?」
智宥回應:「不正常,大家都很奇怪,但正因為奇怪,所以很喜歡,因為我再也不用裝正常人了。」
楊淳浩明白,智宥理解了他曾在庭審上說的那句話:「每一個人都是不一樣的,不普通不正常,並不代表就低人一等。」
智宥接受了自己是這個世界上獨一無二的存在。
離別之際,從未對任何人有過親密舉動的智宥,主動跑出來抱了楊淳浩,滿臉疲憊的楊淳浩也露出了久違的笑容,他終於完成了這場自我的救贖。
寫在後面:
看完這部電影,很多人可能想問:在現實當中,自閉症人士是否真的能坐上證人席?他們的證詞真的有效力麼?
對此,公益律師黃雪濤說:「一個人的證言,是否有效,不是疾病標籤確定的,而是通過法庭質證來確定。所謂的質證,就是指控辯雙方就證據的合法性,真實性,相關性,進行識別與辯論,讓法官最終決定是否採信。
《殘疾人權利公約》第十三條明確規定了,障礙人士有獲得司法保護的權利。
其實所有人的證言,都需要經過這三性的識別與辯論。沒有誰的證言,是絕對有效,或絕對無效。
但障礙人士想要參與法庭活動,也是需要『合理便利』的,沒有便利,障礙人士很難參與法庭活動。
比如說:如果沒有無障礙設施,坐輪椅的人就上不去法庭的樓梯;沒有手語翻譯,聾啞人無法與法官交流……
影片中聽力敏銳的智宥受不了法庭掛鐘的聲音,在公訴人的要求下法庭同意取下掛鐘,這便是『合理便利』的體現。
同理,在法庭上如果有『合理便利』,有翻譯,有溝通橋樑,最終實現了溝通。其實「自閉症」人士、精神障礙者是和普通人一樣的。」
而這部電影除了強調特殊人群所擁有的權利,它還向我們展示了另外一樣阻礙特殊人群融入社會的東西:偏見。
楊淳浩在庭審現場說:「律師也是人,應該先做人,我們都有偏見,我也有過偏見,自以為證人和我們不一樣,所以不相信她,只想看到我願意相信的事實。
正因為,我只想著自己,但證人沒有這樣,她(指智宥)忍受著各種投向她的偏見,她的心該有多累,但她仍然選擇走上了法庭,就是為了證明事實。
如此如實作證的證人,我從來沒有見過,證人自始至終都一直陳述事實,只不過我們,我不知道和她溝通的方法而已。」
對自閉症孩子的偏見,是這個案件、這個故事的原始推動力。
在現實中,有許多自閉症孩子在社會上舉步維艱,多半也是因為種種偏見:學校因為偏見而拒絕孩子入學、鄰居因為偏見抵制孩子入住......
讓社會更多了解自閉症,消除偏見,只能有待更多人的努力。
-End-
整理 | 羲錚 編輯 | 噹噹
內容顧問 | 孫旭陽
圖片來源 | 影片截圖
微信號:大米和小米
微信ID:damihexiaomi2015
「大米和小米」起源於原南方都市報首席記者姜英爽(大米)於2014年創辦的自媒體平台,專注於自閉症及發育障礙(ASD)領域的科學知識、方法論等傳播。
經數年發展,已成長為融自媒體平台、線下干預訓練中心、學前融合教育支持服務、家長線上支持課程平台等為一體的綜合性ASD兒童支持服務實體。目前,「大米和小米」已先後在深圳、上海、廣州、北京等一線城市,開設了四家兒童成長中心和兩家融合幼兒園,更多社區店也在籌備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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