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劣跡藝人」不再終身禁演,「封殺期限」屆滿可申請復出

2021-02-05     貓影文娛

原標題:「劣跡藝人」不再終身禁演,「封殺期限」屆滿可申請復出

作者 | 貓叔

污點藝人應該永久封殺,還是「給口飯吃」,業內一直存在爭議。

2月5日,中國演出行業協會發布了《演出行業演藝人員從業自律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辦法》首次明確,「劣跡藝人」將受到行業1年期限至永久期限的聯合抵制,且須在聯合抵制期限屆滿前3個月內提出申請,經同意後才可繼續從事演出活動。

也就是說,受到懲戒的「劣跡藝人」不再被一棒子打死,而是根據程度不同設置了一個「封殺期限」,只要不是永久封殺,在「封殺期限」屆滿之後便可申請復出。

「劣跡藝人」封殺期限:1年、3年、5年、永久

《辦法》規定,對違反從業規範的演藝人員,中國演出行業協會根據道德建設委員會評議結果,實施以下自律懲戒措施:

1、進行批評教育;

2、取消參與行業各類相關評比、表彰、獎勵、資助等資格;

3、根據演藝人員違反從業規範情節輕重及危害程度,分別實施1年、3年、5年和永久等不同程度的行業聯合抵制;

4、協同其他行業組織實施跨行業聯合懲戒。

以上措施可以單獨實施,也可以合併實施。

此外,《辦法》還從社會公德、堅守契約精神、尊重合作團隊與合作對象等十項義務性、責任性條款對藝人進行了從業規範,並列出了十五項禁止性條款,將行業自律細化到了具體操作層面。

需要注意的是,這只是演出行業的自律約定,並不適用於影視行業,不過根據以往的經驗來看,協同其他行業聯合懲戒,已經成了約定成俗的事情。

再寬容的政策,也挽救不了一個已經失去人心的明星

這幾年,藝人「劣跡」的形式可謂五花八門,比如范冰冰偷稅漏稅、柯震東吸毒事件、翟天臨學術不端、趙立新不當言論、吳秀波小三官司、鄭爽代孕棄養……從以往的懲戒來看,污點藝人基本上是全面封殺的狀態。不用劣跡藝人,已經成了行業共識。

所以,雖然這受到懲戒的各路明星,都在通過做公益等方式,想要重回大眾視野,但目前尚未真正出現「復出」成功的先例。即便參演作品,也只是驚鴻一現。

而《辦法》的實施,對於劣跡藝人來說無疑是一大利好。雖然需要「經同意後」才能復出,但至少給了劣跡藝人一個復出的通道,劃好了復出的規則。

人非聖賢,孰能無過,行業確實應該給劣跡藝人一個改過自新的機會。但過往的「劣跡」,恐怕很難一筆勾銷,尤其在這個鮮肉橫行的年代,偶像形象一旦崩塌,被遺忘的速度快到令人驚詫。

說白了,雖然政策放寬了,允許復出了,但觀眾才是藝人的衣食父母,觀眾的認可才是劣跡藝人復出最大的資本。

「神壇」跌落後,最終能否東山再起,還得看觀眾緣,也得靠時運,還得看背景。

所以即便「劣跡藝人」被解禁,擁有了復出的機會,但買不買帳則卻是觀眾的權利。畢竟,再寬容的政策,也挽救不了一個已經失去人心的明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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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來源: https://twgreatdaily.com/zh/NPk5cncBMMueE88vO5rx.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