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師的工資一直是大家關注的焦點,目前老師的教師績效工資一般分為兩部分,一是基礎教學考核可以獲得績效工資的70%。剩下的用於獎勵優秀教師還有學校領導的津貼。其實以前的績效工資就是羊毛出在羊身上,就會讓很多的老師感到不公,所以為了提高教師的積極性,進行績效改革是合理的。
1、工資高低以工齡為主,不再偏向職稱
長期以來,教師的工資是由職稱評定的。他們的職稱越高,工資越高。退休工資也以這一標準為依據。教師工資改革後,傾向於按工齡計算工資,降低職稱工資在工資中所占的比例。這一措施有利於教師在教學中安心。
2、進行落實績效增量工資
所謂績效工資就是為了提高教師的教學積極性而設立的。地方財政應負責這部分工資的支出。但是,在實施過程中,大部分教師的績效工資都是基本工資的30%,也就是說,教師的績效並不高,所以當月的基本工資並不能完全得到。此外,一些學校還會用績效工資來補貼其他工作人員,導致教師的工資有很大的折扣。現在,教育部提出要實行績效工資增量制,用績效工資來衡量教師的工作態度和工作成果,而且只能用績效工資來衡量教師的工作態度和工作成果,才能真正發揮激勵作用。這樣,教師不僅可以獲得全額的基本工資,還可以通過提高教學質量獲得額外的績效工資。
3、落實對邊遠地區和鄉鎮教師的補助
由於其獨特的地位,一些貧困偏遠地區和鄉鎮的教師補貼無法落實。從現在開始,不僅要對這些地區的教師進行補貼,而且越是往基層的地方,補貼力度越大。未來基層教師待遇政策必將更加完善。
其實,適當的漲工資可以調動教師的積極性。而且,由於教師薪酬改革的不斷發展和教師職稱評定的進一步完善,教師的薪酬水平將會越來越高。越來越公平,讓老師們為自己熱愛的行業感到高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