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明華,廣東同福律師事務所主任、高級合伙人。祖籍湖南新化,畢業於湖南湘潭大學法學院,北京大學EMBA學歷,曾任廣東省湖南商會常務理事、廣東省湖南新化商會常務副會長、廣州市經濟法學會副會長、廣東現代化研究會副會長、廣東蚩尤梅山文化研究會常務副會長、廣東省法學會法律風險管理研究會副會長、廣州市律師協會第九屆代表、廣州市律師協會法律顧問委員會專家委員、廣州市維護公安執法權益團專家律師,並榮獲第八屆刑辯論壇暨2015年刑事辯護高峰會「優秀刑事辯護律師」和央視網華人頻道「華人大律師」稱號。主攻刑事辯護、法律顧問、商事訴訟、公司法律風險管理研究等領域且造詣極深,長期奮鬥在法律實踐工作的最前沿,其帶領的團隊代理刑事與民商事案件上千件、常年擔任二百多家單位的法律顧問,為當事人挽回經濟損失上百億元,受到客戶的一致好評。
律師在一個國家或社會的地位和作用,很大程度上反映了這個國家或社會的經濟、民主、法治等各項制度的發達程度。而中國經過四十多年改革開放,經濟持續快速發展、政治民主化進程日益加快、社會文化日趨多元化,這一切的變化都使得國家對法律服務的需求日益增長。而律師這一職業以其專業性、社會性、民主性等職業特徵迎合了社會發展的需要,在社會的發展中發揮著越來越重要的作用。
雖然我國目前在法律制度、社會觀念上還存在諸多不盡人意之處,但好在仍有一大批專業基礎紮實、職業操守規範、鍥而不捨的追求司法公平公正的律師,他們用自身鮮亮的精神色彩,裝點著共和國的法律事業,極大地促進了社會主義民主、公平與正義的進程,讓我們看到了中國的法治盛世近在咫尺。
廣東同福律師事務所主任、高級合伙人李明華律師,就是這眾多優秀律師中的一員。
科班出身碩果豐
李明華是湖南人,骨子裡蘊含著湖湘文化特有的重情重義,崇文尚武、敢為天下先的精神。他為人坦率、真誠,有著強烈的正義感和向群性。前者滋養他的品性,賦予他人格底色與魅力,後者給予他闖蕩律界的法寶及為人民服務的精神。他又將二者融會貫通,在法律的康莊大道上馳騁。
小時候,李明華便對律師職業情有獨鍾。在成長過程中,他的親戚朋友也會在自身權益受到侵犯時積極尋求法律援助,但有時卻得不到公正的對待,李明華目睹了這些現象後,便立志要成為一名律師,為正義吶喊,為公平搖旗。
韓非子曰:「奉法者強,則國強;奉法者弱,則國弱。」汲取了文化營養後,李明華更加堅定了自己的律師夢。抱著成為律師的理想,他考入湖南湘潭大學法學院,四年的科班學習,使李明華掌握了專業的法律知識。
2008年,李明華在順利通過法律職業資格考試之後,便在廣東安國律師事務所實習並順利拿到執業證,執業3年後便接管了廣東同福律師事務所(下稱「同福律所」)。同福律所成立於2005年,是廣州市司法局直屬管理的綜合性的合夥制律師事務所。在李明華的帶領下,律所發展日新月異,業務蒸蒸日上。
目前,同福律所擁有一支由法學專家、律師、教授、離退休領導、銀行家、會計師、專利工程師、商標工程師等各行業優秀人才組成的專家團隊50餘人,具有豐富的實戰經驗與強大的競爭優勢。
在李明華律師的帶領下,律所實現了從「單打獨鬥」個體化服務模式到「規範化、專業化、團隊化、國際化」服務模式的轉型,形成了以法律顧問、刑事辯護、法律風險管理與商事訴訟為主要業務,以民事法律、金融資本市場法律、涉外法律、政府法律服務等為輔助業務的新格局,可全方位為社會各界提供專業、快捷、優質的法律服務。
同福律所秉承「同守法章,共享幸福;法制進步,國富民強」「信我同福,事業更順;盟我同福,成就更豐」的發展理念、「穩健務實,精益求精」的專業態度、「雷厲風行,絕無藉口」的服務觀念,贏得了廣大客戶的一致信賴與好評,多次收到客戶贈送的錦旗與牌匾,更是多年被當地司法行政部門評選為「先進律師事務所」「優秀律師事務所」。如今,同福律所已經成為廣東省知名的律師事務所之一,在國內也具有一定的影響力。該所與北京、上海、長沙、武漢等地的同行建立了緊密的合作關係,還與香港、澳門、台灣、馬來西亞、新加坡、歐美及中東等國家和地區的同行開展合作,能快捷、高效、專業地為國內外客戶提供跨地區、跨國界的優質法律服務。
受人之託 忠人之事
李明華主要致力於刑事案件、法律顧問與商事訴訟的研究與業務,擔任多家企業、政府常年法律顧問,精通企業各類法律事務。為將其所掌握的法律知識發揮到極致,李明華長期奮鬥在法律實踐工作的最前沿,堅持理論聯繫實際,注重解決實際問題。他及時了解國家立法和法學研究工作的最新成果以及司法實踐的最新動態,具有十分豐富的訴訟實戰經驗和處理各類法律事務的實踐經驗。一樁樁成功的案例,一面面亮麗的錦旗便是最好的佐證與口碑。
在刑事案件方面,李明華律師辦理了大量具有國際影響力的刑事案件,其中有兩起案件具有典型意義。
其一: 李某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一案。在此案件中,公安機關調取的證據有證人證言、轉帳記錄及受害人陳述等,看似事實清楚,證據充分,組成了一個非常完整的證據鏈,且檢察院業已批捕,準備對李某提起公訴。李明華接受委託後,通過多次會見李某及認真分析案情後,判斷出這是一起冤案,屬於故意誣告陷害。於是針對此案,李明華制定了一系列的辯護方案並努力實施,成功使得檢察院將此案退回公安機關補充偵查兩次,最終因證據不足,公安機關將李某無罪釋放。李某出獄當天,通過電話對李明華感謝道:「您幫我洗清了冤屈,您就是我的再生父母,真的非常感謝您!」李明華告訴李某這是他作為一名律師應該做的,追求公平正義是每一位律師的職責,接受當事人的委託,為其提供法律辯護,澄清事實,讓其得到公平對待是分內之事,不必掛在心上,並告知李某吃一塹長一智,日後要加強自身法律意識培養,努力工作,好好生活,李某休養幾個月後被某著名服裝公司以年薪150萬元聘請為設計總裁,2019年8月23日李某攜妻子父親專程從長沙給李明華律師送來了「光明正義之師,護法維權之范」書法牌匾。
其二:鄧某某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鄧某某是某公司高管,其下屬亦因此案被抓。在鄧某某被刑事拘留的第三天,其家屬慕名找到李明華並進行了委託。在對案件進行細緻研究的基礎上,李明華根據所掌握的有利證據,依據法律條文,有理、有節、有度地指出司法部門對鄧某某的指控有不實之處,應將鄧某某釋放,還其自由。在李明華的努力下,公安機關對鄧某某予以取保候審。案件進入審查起訴階段後,因證據不足,檢察機關主動做出不起訴處理,歷時1年零6個月的案子到此圓滿結束。而鄧某某的下屬卻一直被羈押在看守所,最終被判了兩年有期徒刑。同一案件,為什麼會有不同的結果?李明華律師對此分析道:「之所以會有不同的判決結果,主要與律師介入的時間及律師專業程度、辯護策略等有關。」這起案件的判決結果,充分說明了律師在刑事訴訟過程中具備不可忽視的作用與價值。
李明華代理成功的刑事案件不勝枚舉,因篇幅有限不能一一道來,諸多的案例充分顯示了李明華律師的專業能力和職業操守,以及為正義和公正奔走的決心。
在商事訴訟方面,李明華律師也代理了諸多案件,涉訴主體主要是國企、央企、上市企業,有的案件從一審到二審,乃至再審至最高人民法院,最終都以李明華代理方勝訴而告終,李明華簡單估算了一下,他為客戶挽回經濟損失上百億元。
如2018年,廣州市某大型醫藥上市企業(下稱「廣州公司」)與北京某國有上市企業發生合同糾紛,進入商事訴訟程序。廣州公司在一審訴訟中,作為被告,廣州市某醫藥企業被法院判決向原告支付合同本金500多萬元及利息、違約金200餘萬元。被告方敗訴後,為其提供法律顧問服務的律師向廣州中院提起了上訴。在此過程中,被告方了解到李明華律師曾辦理過類似案件在一審就已勝訴,且爭議標的遠比他們大,達7000多萬元。於是被告方委託李明華作為代理。接受委託後,李明華在分析案卷與材料的過程中,發現原代理律師訴訟方向有誤,不僅沒有將重要事實向法庭陳述,並且引用法律依據錯誤。於是李明華重新書寫上訴狀,變更上訴請求與理由,提交給廣州中院。其後通過法庭調查、質證及辯護等諸多環節,最終法院採納了李明華的全部代理意見,撤銷一審判決,駁回原告方全部訴訟請求,為委託人挽回了高達700餘萬元的經濟損失。這樁案件在外界看來原本是鐵案,上訴請求似乎也無關痛癢,原告的主張也看似事實清楚、證據充分,但李明華卻憑藉自身紮實的專業功底,撥開層層迷霧,最終將鐵案翻案,彰顯了他在商事訴訟中的高超辯護水平。
李明華認為,客戶的法律問題無大小之分,受人之託,忠人之事,無論案子大小都要用心對待。他時常告誡同福律所的律師們,應該全心全意為客戶服務,要在每一次服務過程中展現自身作為律師的職業操守、道德水準及專業能力。
繼往開來 培養律界新人步昂揚
對於自己律所的實習律師,李明華律師也時常細心教導,關懷有加。他說,律師要時刻牢記自己的使命,要知道自己身上肩負的社會責任。同時要時刻保持謙虛謹慎。「謙虛謹慎」四個字看似簡單,但做起來卻難。謙虛體現在做事上,就是對任何事物均應認真研究,不得囫圇;體現在做人上,既要虛懷若谷,切忌主觀上認為自身處處比他人強,更要認真分析他人的長處與自身的短處,從而取長補短,虛心學習;謹慎就是對每件案子都要做到很周密,嚴密防範風險,不能突破法律的底線。另外,律師在與人交往時要懂得必要的社會禮儀,要做孝順父母、尊老愛幼的表率。同時要想在律師行業取得成就,必須要吃苦耐勞,正所謂「吃得苦中苦,方為人上人。」只有努力刻苦鑽研法律知識,不斷提升自身專業素質,才能成長為一名優秀的律師。
李明華深信實踐出真知的道理,他不僅自己戰鬥在法律一線,也鼓勵新秀勇敢地在實踐中磨礪自己。在他看來,只有多交流、多溝通、多實踐,才能精進自己的業務水平。李明華希望自己帶領的律所朝著國際化、專業化、規範化的方向發展,他十分注重向國內外優秀律所及同行學習。他說,只有這樣,才能避免閉門造車,才能更好地提升自身競爭力。
在談到當前通過媒體對法律工作進行監督的現象越來越普遍時,李明華對此充滿了讚許。他認為,媒體的監督與曝光,有助於案件公開與透明,有助於促進執法者規範執法,更有利於案件訴訟程序和判決結果的公平公正。他希望更多的媒體加入到民主監督、輿論監督的隊伍中來,讓法治的陽光灑滿每一個角落。他呼喚要提升全體公民的法律意識,提升律師行業服務意識,更好地為當事人服務,促進律師事業更好地向前發展。
工作之餘,李明華會通過打高爾夫球等體育活動來放鬆身心,他建議那些活躍在法律一線的年輕律師要多參加體育活動,這不僅可以緩解工作壓力,亦能鍛鍊身體。身體是革命的本錢,只有擁有良好的體魄,才能為國家法律事業貢獻更多力量。
洞察細微,條分縷析;滔滔雄辯,入情入理;一身正氣,仗義執言;言之有理,言之有利。霧裡看花心如鏡,驚濤拍岸仍從容;為難之處不退怯,律師重任記心中!秉承著這樣的職業風格,相信李明華定能為國家的法律事業貢獻自己更大力量!(文/胡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