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男子涉嫌運輸數千公斤「毒豬腳」到外省販售,判了!

2020-01-06     浦北檢察

今年流行的非洲豬瘟還在讓人心惶惶,而不久前竟然有人合夥運輸攜帶另一種病毒的凍豬腳多達數千公斤,準備運往外地賣給民眾。


2019年12月30日

北流市人民法院依法審結一起案件,被告人黃某昌、陳某創均因犯生產、銷售不符合安全標準的食品罪獲刑。

(網絡圖片)


法院經審理查明

2019年7月13日,被告人陳某創為了幫他人運載無合法手續、存在有質量問題的凍豬腳從廣西平果縣運往廣東省銷售,聯繫了被告人黃某昌,詢問其是否願意運輸,黃某昌同意。沒想到的是,黃某昌在駕駛貨車裝載377.5件共7550公斤凍豬腳沿廣昆高速公路行駛至北流市轄區高速公路路段時,其所駕車輛發生故障拋錨。於是,黃某昌聯繫拖車將貨車拖離高速公路至北流市高速收費站民樂出口附近停放。陳某創得知車輛拋錨後,搭乘盧某某駕駛的貨車於當晚到達黃某昌貨車停放處。黃某昌、陳某創請人將該批凍豬腳轉移到另一輛貨車時,被北流市民樂鎮非洲豬瘟防控檢查點的工作人員發現,並當場扣留該批凍豬腳在現場等待處理。

次日上午8時許,黃某昌、陳某創主動到上述現場等待公安民警查處。北流市公安局民警當場將該批凍豬腳予以扣押。經玉林市動物疫病預防控制中心檢驗,上述扣押凍豬腳呈豬圓環病毒病原。經北流市價格認證中心鑑定,扣押凍豬腳總價值人民幣317 100元。

法院審理後認為

被告人黃某昌、陳某創違反國家食品衛生管理法規,明知他人生產、銷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仍然提供運輸便利條件的行為,已觸犯刑律,構成了生產、銷售不符合安全標準的食品罪(未遂)。最終,根據黃某昌、陳某創的其他犯罪情節及社會的危害程度等情況,法院依法作出如下判決:


被告人黃某昌犯生產、銷售不符合安全標準的食品罪,判處有期徒刑二年,並處罰金人民幣十萬元。


被告人陳某創犯生產、銷售不符合安全標準的食品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十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十萬元。

另外,破案後,北流市公安局已將扣押的凍豬腳依法予以收繳。「毒豬腳」已經依法收繳了,運「毒豬腳」的「男主腳」也受到了法律的制裁,所以,大家可以放心了,趁著天氣晴朗買點豬肉回家臘點臘肉過年吧!


來源丨北流法院

文章來源: https://twgreatdaily.com/zh/IWcNfG8BMH2_cNUgxsa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