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弱電工程施工流程
弱電工程施工過程可分為四個階段:即施工準備、施工階段、調試開通和竣工驗收階段。結合本公司的實際情況,制定本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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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施工準備
1.學習掌握相關的弱電工程規範和標準
嚴格遵守建築弱電安裝工程施工及驗收規範和所在地區的安裝工藝標準及當地有關部門的各項規定。本項目應遵守的
規定主要有:
《有線電視系統工程技術規範》( GBJ50200-94)
《通信光纜的一般要求》( GB/T7427-87)
《民用閉路監視電視系統工程技術規範》( GB50116-92)
《建築及建築群綜合布線系統工程設計規範》( CECS72-95)
《商用建築線纜標準》( EAI/TIA-568A )
2.熟悉和審查圖紙
熟悉和審查圖紙包括學習圖紙,了解圖紙設計意圖,掌握設計內容和技術條件,會審圖紙後形成紀要,由設計、建設、施工三方共同簽字,作為施工圖的補充技術文件。核對土建與安裝圖紙之間有無矛盾和錯誤,明確各專業之間的配合關係。
3.施工工期的時間表
詳見施工進度計劃表
4.弱電工程技術交底
明確所承擔施工任務的特點、技術質量要求、系統的劃分、施工工藝、施工要點和注意事項等,做到心中有數,以利於有計劃、有組織,多快好省的完成任務。二是對工程技術的具體要求、安全措施、施工程序、配製等。
5.施工預算
建築安裝工程預算,按不同的設計階段編制的可以分為:設計概算、施工圖預算、設計預算等。
《安全防範工程費用概算編制辦法》( GA/T70-94)由國家公安部發布作為公共安全行業標準在全國推行,參照執行。
6.施工組織設計
二.弱電工程施工階段
配合土建工程及其他工程,注意和遵循其施工規律。
1.預留孔洞和預埋管線與土建工程的配合
在土建基礎施工中,應做好接地工程引線孔、地坪中配管的過牆孔、電纜過牆保護管和進線管的預埋工作。
2.線槽架的施工與土建工程的配合
線槽架的安裝施工,在土建工程基本結束以後,與其他管道(風管、給排水管)的安裝同步進行,也可稍遲於管道安裝一段時間,但必須解決好弱電線槽架與管道在空間位置上的合理安置和配合。
3.管線施工與裝飾工程的配合
配線和穿線工作,在土建工程完全結束以後,與裝飾工程同步進行,進度安排應避免裝飾工程結束以後,造成穿線敷設的困難。
4.各控制室布置與裝飾工程的配合
各控制室的裝飾應與整體的裝飾工程同步,弱電系統設備的定位、安裝、接線端連接,應在裝飾工程基本結束時開始。
三 .調試開通階段
先單體設備或部件調試,而後局部或區域調試,最後整體系統調試,具體調試按系統種類而定。
四.弱電工程竣工驗收階段
本工程驗收分為隱蔽工程、分項工程和竣工工程三項步驟進行
1.隱蔽工程驗收
弱是安裝中的線管預埋、直埋電纜、接地極等都有屬隱蔽工程,這些工程在下道工序施工前,應由建設單位代表(或監理人員)進行隱蔽工程檢查驗收,並認真輸好隱蔽工程驗收手續,納入技術檔案。
2.分項工程驗收
某階段工程結束,或某一分項工程完工後,由建設單位會同設計單位進行分項驗收;有些單項工程則由建設單位申報當地主管部門進行驗收。
3.竣工驗收
工程竣工驗收是對整個工程建設項目的綜合性檢查驗收。在工程正式驗收前,由施工單位進行預驗收,檢查有關的技術資料、工程質量,發現問題及時解決好。再由建設單位會同設計單位和由建設單位申報當地主管部門進行驗收。
(二)、弱電工程施工工藝
在施工全過程中嚴格按照工程質量檢驗評定標準逐項檢查操作質量,在工程完工後,對施工質量進行評定,並備好質量保證資料,保證交付使用的工程達到設計要求和滿足使用功能。
一、電氣線路敷設
A.一般規定
B.電纜的敷設
(1)電纜傾斜坡度超過 45°或垂直排列時,在每一個支架上。
(2)電纜傾斜坡度不超過 45°且水平排列時,在每隔 1~2 個支架上。
(3)和補償余度兩側以及保護管兩端的第一、第二兩個支架上。
(4)引入儀錶盤(箱)前 300~400mm處。
(5)引入接線盒及分線箱前 150~300mm處。
C.其他要求
二、電源設備的安裝
A.供電系統的安裝
B.電源設備的安裝
(1)箱體中心距地面的高度宜為 1.3~1.5m ;
(2)成排安裝的供電箱,應排列整齊。
三、弱電系統的接地
A.一般規定
(1)當配管採用鍍鋅電管時, 除設計明確規定處, 管子與管子、 管子與金屬盒子連接後不必跨接, 但應遵守下述規定:
1)管子間採用螺紋連接時,管端螺紋長度不應小於管接頭長度的 1/2,螺紋表面應光滑、無鏽蝕、缺損,在螺紋上應塗以電力復全脂或導電性防腐脂。連接後,其螺紋宜外露 2~3 扣。
2)管子間採用帶有緊定螺釘的套管連接時 ,螺釘應擰緊 ; 在振動的場所 ,緊定螺釘應有防鬆動措施。
3)管子與盒子的連接不應採用塑料納子,應採用導電的金屬納子。
4)弱電管子內有 PE線時,每隻接線盒都應和 PE線相連。
(2)當配管採用鍍鋅電管,設計又規定管子間需要跨接時,應遵守下述規定:
1)明敷配管不應採用熔焊跨接,應採用設計指定的專用接下來線卡子跨接。
2)埋地或埋設於混凝土中的電管,不應用線卡跨接,可採取熔焊跨接。
3)若管內穿有裸軟 PE銅線時,電管可不跨接。此 PE線必須與它所經過的每一隻接線盒相連。
(3)配管採用黑鐵管時,若設計不要求跨接,則不必跨接。若要求跨接時,黑鐵管之間及黑鐵管與接線盒之間可採用圓鋼跨接,單面焊接,跨接長度不宜小於跨接圓鋼直徑的 6倍;黑鐵管與鍍鋅橋架之間跨接時,應在黑鐵管端部焊一隻銅螺栓,用不小於 4mm的銅導線與鍍鋅橋架相連。
(4)當強弱電都採用 PVC管時,為避免干擾,弱電配管應儘量避免與強電配管平行敷設,若必須平行敷設,相隔距離宜大於 0.5m。
(5)當強弱電用線槽敷設時,強弱電線槽宜分開;當需要敷設在同一線槽時,強弱電之間應用金屬隔板隔開。
B.電信設備的接地
(1)直流電源、電信設備的機架、機殼;人站通信電纜的金屬護套和屏蔽層。
(2)交流配電屏、整流器屏等供電設備的外露導電部分 。
(3)直流配電屏的外露部分 。
(4)交直流兩用電信設備的機架、機框內與機架、機框不絕緣的供電整流盤的外露導電部分。
(5)電纜、架空線路及有關需要接地的部分,如放電器、避雷器、保護間隙等。
C.電子設備的接地
D.數據處理設備的接地
E.電聲、電視系統的接地
電聲、電視系統的接地電阻一般為 4Ω,工業電視系統如設備容量≤ 0.5kVA時,接地電阻可不大於 10Ω。架設在建築物頂部的天線金屬底座必須與建築物頂部的避雷網相連,構成避雷系統,通過至少在不同方向的兩根引下線或建築物內的主鋼筋進行接地。
為避免由於接地電位差造成交流雜散波的干擾,閉路電視和工業電視必須採用一點接地。
電視系統的傳輸電纜穿金屬管敷設時,金屬管要接地,用以防止干擾。
F.接地極和接地線的安裝
四、綜合布線系統
A.施工前的環境檢查
在安裝工程開始以前應對交接間、設備間的建築和環境條件進行檢查,具備下列條件方可開工:
B.施工前的器材檢驗
(1)施工前,施工單位應對工程所用線纜器材規格、程式、數量、質量進行檢查,無出廠檢驗證明材料者或與設計不符不得在工程中使用。
(2)經檢驗的器材應做好記錄,對不合格證的器件應單獨存放,以備核查與處理。
(1)各種型材的材質、規格、型號應符合設計文件的規定,表面應光滑、平整、不得變形、斷裂。
(2)管材採用鋼管、硬聚氯乙烯管、玻璃鋼管時,其管身就光滑無傷痕、管孔無變形,孔徑、壁厚應符合設計要求。
(3)管道採用水泥管塊時,應符合郵電部《通信管道工程施工及驗收技術規範》( YDJ39-90)中相關規定。
(4)各種鐵件的材質、規格均應符合質量標準,不得有歪斜、扭曲、飛刺、斷裂或破損。
(5)鐵件的表面處理和鍍層均應完整、表面光潔、無脫落、氣泡等缺陷。
(1)工程使用的對絞電纜和光纜規格、程式、形式應符合設計的規定和合同要求。
(2)電纜所附標誌、標籤內容應齊全、清晰。
(3)電纜外護套須完整無損, 電纜應附有出廠質量檢驗合格證。 如用戶要求, 應附有本批量電纜的電氣性能檢驗報告。
(4)電纜的電氣性能應從本批量電纜的任意三盤中截出 100m長度進行抽樣測試。
(5)剝開纜線頭,有 A、B端要求的要識別端別,在纜線外端應標出類別和序號。
(6)光纜開盤後應先檢查光纜外表有無損傷,光纜端頭封裝是否良好。
(7)綜合布線系統工程採用 62.5/125 μm或 50/125 μm多模漸變折射率光纖光纜和單模光纖光纜時,現場檢驗應測試光纖衰減常數和光纖長度。
1)衰減測試:宜採用光時域反射儀( OTDR)進行測試。測試結果如超出標準或與出廠測試數值差異太大,應用光功率測試,並加以比較,斷定是測試誤差還是光纖本身衰減過大。
2)長度測試:要求對每根光纖進行測試,測試結果應一致。如果在同一盤光纜中,光纖長度差異較大,則應從另一端進行測試或做通光檢查,以判定是否有斷纖現象存在。
(8)光纖調度軟線(光跳線)檢驗應符合下列規定:
1)光纖調度軟線應具有經過防火處理的光纖保護包皮,兩端的活動連接器(活接頭)端面應裝配有合適的保護蓋帽;
2)每根光纖調度軟線中光纖的類型 應有明顯的標記,選用應符合設計要求。
(1)接線排和信息插座及其他接插件的塑料材質應具有阻燃性。
(2)保安接線排的保安單元過壓、過流保護各項指標應符合郵電部有關規定。
(3)光纖插座的連接器使用型號和數量、位置與設計相符。
(4)光纖插座面板應有發射( TX)和接收( RX)明顯標誌。
(1)電纜交接設備的型號、規格應符合設計要求:
(2)光、電纜交接設備的編排及標誌名稱應與設計相符。各類標誌名稱應統一,標誌位置正確,清晰。
C.設備安裝
(1)機架安裝完畢後,水平、垂直度應符合廠家規定。如無廠家規定,垂直偏差不應大於 3mm。
(2)機架上的各種零件不得脫落或碰壞。漆面如有脫落應予以補漆,各種標誌完整清晰。
(3)機架的安裝應牢固,應按施工圖的要求進行加固。
(4)安裝機架面板,架前應留有 1.5m 的空間,機架背面離牆距離應大於 0.8m,以便於安裝和施工。
(5)壁掛式機框底距地面宜為 300~800mm。
(1)採用下走線方式時,架底位置與電纜上線孔相對應。
(2)各直列垂直傾斜誤差不應大於 3mm,底座水平誤差每平方米不應大於 2mm。
(3)接線端子各種標誌應齊全。
(4)交接箱或暗線箱宜暗設在牆內。預留牆洞安裝,箱底高出地面宜為 500~1000mm。
(1)模塊設備應完整,安裝就位,標誌齊全。
(2)安裝螺絲必須擰緊,面板應保持在一個水平面上。
(1)安裝在活動地板或地面上, 應固定在接線盒內, 插座面板有直立和水平等形式; 接線盒蓋可開啟, 並應嚴密防水、防塵。接線盒蓋應與地面齊平。
(2)安裝在牆體上,宜高出在地面 300mm,如地面採用活動地板時,應加上活動地板內凈高盡寸。
(3)信息插座底座的固定方法以施工現場條件而定,宜採用擴張螺釘、射釘等方式。
(4)固定螺絲需擰緊,不應產生鬆動現象。
(5)信息插座應有標籤,以顏色、圖形、文字表示所接終端設備類型。
(6)安裝位置應符合設計要求。
(1)橋架及槽道的安裝位置應符合施工圖規定,左右偏差不應超過 50mm。
(2)橋架及槽道水平度每平方米偏差不應超過 2mm。
(3)垂直橋架及槽道應與地面保持垂直,並無傾斜現象,垂直度偏差不應超過 3mm。
(4)兩槽道拼接處水平度偏差不應超過 2mm。
(5)吊架安裝應保持垂直,整齊牢固,無傾斜現象。
(6)金屬橋架及槽道與節間應接觸良好,安裝牢固。
D.纜線的敷設和支撐保護方式
(1)纜線敷設一般應符合下列要求:
1)纜線的布放前應核對規格、程式、路由及位置與設計規定相符。
2)纜線的布放應平直,不得產生扭絞、打圈等現象,不應受到外力的擠壓和損傷。
3)纜線在布放前兩端應貼有標籤,以表明起始和終端位置,標籤書寫應清晰、端正和正確。
4)電源線、信號電纜、結絞電纜、光纜及建築物內其他弱電系統的纜線應分離布放。各纜線間的最小凈距應符合設計要求。
5)纜線布放時應有冗餘。在交接間、設備間對絞電纜預留長度一般為 3~6m,工作區為 0.3~0.6m ;光纜在設備端預留長度一般為 5~10m。有特殊要求的應按設計要求預留長度。
6)纜線的彎曲半徑應符合下列規定:
非屏蔽 4 對對絞電纜的彎曲半徑應至少為電纜外徑的 4 倍,在施工過程中應至少為 8 倍。
屏蔽對絞電纜的彎曲半徑應至少為電纜外徑的 6~10倍。
主幹對絞電纜的彎曲半徑應至少為電纜外徑的 10倍。
光纜的彎曲半徑至少少為光纜外徑的 15 倍,在施工過程中應至少為 20倍。
纜線布放, 在牽引過程中, 弔掛纜線的支點相隔間距不應大於 1.5m,布放纜線的牽引力 ,應小於纜線允許張力的 80%,對光纜瞬間最大牽引力不應超過光纜允許的張力。在以牽引方式敷設光纜時,主要牽引力應加在光纜的加強芯上。
纜線布放過程中為避免受力和扭曲,應製作合格的牽引端頭。如採用機械牽引時,應根據纜線牽引的長度、布放環境、牽引張力等因素選用集中牽引或分散牽引等方式。
布放光纜時, 光纜盤轉動應與光纜布放同步,光纜牽引的速度一般為 15m/min。光纜出盤處要保械松馳的弧度, 並留有緩衝的餘量,又不宜過多,避免光纜出現背扣。
(2)預埋線槽與暗管敷設纜線應符合下列規定:
1)敷設管道的兩端應有標誌,表示出房號、序號和長度。
2) 敷設暗管時宜採用鋼管或阻燃硬質 PVC管。布主放雙護套線和主幹纜線時,直線管道的管徑利用率應為 50~60%,彎管道為 40~50%,暗管布放 4 對對絞電纜時,管道的截面利用率應為 25~30%。
預埋線槽宜採用金屬線槽,線槽的截面利用率不應超過 40%。
3)光纜與電纜同管敷設時,應在暗管內預置塑料管子,將光纜敷設在子管內,使光纜和電纜分開布放,子管的內徑應為光纜外徑的 1.5 倍。
(3)設置電纜橋架和線槽敷設纜線應符合下列規定:
1)電纜橋架宜高出地在面 2.2m 以上,橋架頂部距頂棚或其他障礙物不應小於 0.3m。橋架寬度不宜小於 0.1m,橋架內橫斷面的填充率不應超過 50%。
2)電纜橋架內纜線垂直敷設時,在纜線的上端和每間隔 1.5 m 處應固定在橋架的支架上;水平敷設時,在纜線的首、尾、轉彎及每間隔 3~5m處進行加固。
3)電纜線槽宜高出地面 2.2m. 在吊頂內設置時 , 槽蓋開啟面應保持 80mm的垂直凈空,線槽截面利用率不應超過 50%。
4)布放線槽纜線可以不綁紮,槽內纜線應順直,儘量不交叉,纜線不應溢於線槽,在纜線進出線槽部位,轉彎處應綁紮固定。垂直線槽布放纜線應每間隔 1.5m 固定在纜線支架上。
5)在水平、垂直橋架和垂直線槽內敷設纜線時,應對纜線進行綁紮。 4對對絞電纜以 24根為束, 25對或以上主幹對絞電纜、光纜及其他信號電纜應根據纜線的類型、纜徑、纜線芯數分束綁紮。綁紮間距不宜大於 1.5m,扣間距應均勻,鬆緊適度。
6)建築群子系統採用架空、管道、直埋、牆壁及暗管敷設電光纜的施工技術要求應參照郵電部《市內 xx 線路工程施工及驗收技術規範》,《電信網光纖數字傳輸系統工程施工及驗收暫行技術規定》的相關規定執行。
(1)配線子系統纜線敷設支撐保護方式應符合下列要求:
1)預埋金屬線槽支撐保護方式;
在建築物中預埋線槽可為不同尺寸,按一層或二層設置,應至少預埋二根以上,線槽截面高度不宜超過 25mm。
線槽直埋長度超過 6m或在線槽路由交叉、轉彎時宜設置拉線盒,以便於布放纜線和維修。
2)預埋暗管支撐保護要求:
暗管宜採用金屬管或阻燃硬質 PVC管,預埋在牆體是間的暗管內徑不宜超過 50mm,樓板中的暗管內徑宜為 15~25mm。直線布管 30m應設置暗線箱等裝置。
暗管的轉彎角度應大於 90o,在路徑上每根暗管的轉彎不得多於二個,並不應有 S彎出現。在彎曲布管時,每間隔 15m處應設置暗線箱等裝置。
暗管轉彎的曲率半徑不應小於該管外徑的 6倍,如暗管外徑大於 50mm時,不應小於 10倍。
3)設置纜線橋架和纜線線槽支撐保護要求:
橋架水平敷設時,支撐間距一般為 1.5~3m,垂直敷設時固定在建築物構體上的間距宜小於 2m。
金屬線槽敷設時,在下列情況下設置支架或吊架:
A.線槽接頭處;
B.間距 3m;
C.離開線槽兩埠 0.5m處;
D.轉彎處。
.塑料線槽槽底固定點間距一般為 1m。
4)鋪設活動地板敷設纜線時,活動地板內凈空不應小於 150mm,活動地板內如果作為通風系統的風道使用時,地板內凈高不應小於 300mm。
5)在工作區的信息點位置和纜線敷設方式未定的情況下, 或在工作區採用地毯下布放纜線時, 在工作區宜設置交接箱,每個交接箱的服務面積約為 80m2。
6)不同種類的纜線布放在金屬線槽內,應同槽分室布放。金屬線槽接地應符合設計要求。
7)幹線子系統纜線敷設支撐保護應符合下列要求:
1)纜線不得布放在電梯或管道豎井中。
2)幹線通道間應溝通。
豎井中纜線穿過每層樓板孔洞宜為矩形或圓形。矩形孔洞尺寸不宜小地 300mm×100mm,圓形孔洞處應至少安裝三根圓形鋼,管徑不宜小於 100mm。
E.纜線的終端
(1)纜線在終端前 , 必須檢查標籤顏色和數字含義 ,並按順序終端 .
(2)纜線中產不得產生接頭現象。
(3)纜線終端處必須卡接牢固,接觸良好。
(4)纜線終端應符合設計和廠家安裝手冊要求。
(5)對絞電纜與插件連接應認準線號、線位色標,不得顛倒和錯接。
(1)對絞電纜芯線終端應量保持扭絞狀態,非扭絞長度對於 5類線不應大於 13mm,4 類線不大於 25mm。
(2)剝除護套均不得刮傷絕緣層,應使用專用工具剝除。
(3)對絞線在與信息插座 (RJ45)相連時,必須按色標和線對順序進行卡接。 插座類型、色標和編號應符合下圖規定:
(4)對絞電纜與 RJ45信息插座的卡子連接時,就按先近後遠,先上後下的順序進行卡接。
(5)對絞電纜與接線模塊( IDC、RJ45)卡接時,應按設計和廠家規定進行操作。
(6)屏蔽對絞電纜的屏蔽層與接插件處屏蔽罩可靠接觸,纜線屏蔽層應與接插屏蔽罩 360o圓周接觸,接觸長度不宜小於 10mm。
(1)採用光纖連接盒對光纜芯線接續、保護,光纖連接盒可為固定和抽屜二種方式。在連接盒中光纖應能得到足夠的彎曲半徑。
(2)光纖融接或機械接續處應加以保護和固定,使用連接器以便於光纖的跳接。
(3)連接盒面板應有標誌。
(4)跳線軟纖的活動連接器在插入適配器之前應進行清潔,所插位置符合設計要求。
(1)各類跳線纜和接插件間接觸應良好,接線無誤,標誌齊全。跳線選用類型應符合系統設計要求。
(2)各類跳線長度應符合設計要求,一般對絞電纜不應超過 5m,光纜不應超過 10m。
F.工程驗收
竣工技術文件應做到如下要求:
(1)工程竣工以後,施工單位應在工程驗收以前,將工程竣工技術資料一式三份交給建設單位。
(2)綜合布線系統工程的竣工技術資料應包括以下內容:
(3)竣工技術文件要保證質量,做到外觀整潔、內容齊全、數據準確。
(4)綜合布線系統工程,應按如下所列項目、內容進行檢驗:
綜合布線系統工程驗收項目及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