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西不能亂「賣」!有家母嬰店這樣發朋友圈賣貨被罰2萬

2020-07-13     母嬰行業觀察

原標題:東西不能亂「賣」!有家母嬰店這樣發朋友圈賣貨被罰2萬

從之前的循循善誘,委婉宣傳,到如今很直接地通過朋友圈進行九圖賣貨,微信朋友圈早就成為了一個熱熱鬧鬧的營銷場,於是不少母嬰店主也開始嘗試通過微信營銷去擴充渠道增加銷量,從本質上看,這是一個向好的局面,然而毫無章法的微信營銷不但不會對業績有所幫助,反而會適得其反,賠了夫人又折兵。

今年年初,嘉興市市場監管部門查處了一起微信朋友圈發布保健食品虛假廣告案件,同時也是平湖市場監管部門查處的首起自媒體廣告違法案件。

「兒童智力發育不良」、「兒童雞胸、佝僂病」、「兒童X型腿、O型腿」……看到這一長串疾病字樣,大家會不會天真地以為是哪個醫療專家或是明星藥企在講解相關疾病?並不是,這是來自一個母嬰店店員微信朋友圈中的一款保健食品的宣傳廣告。

經調查顯示, 這家母嬰店經銷人員為了提升某系列保健品的銷量,無視保健食品不得宣稱醫療療效的禁令,擅自在微信朋友圈自製了違法廣告圖片,並通過微信進行誤導,讓消費者以為該系列保健食品在「智力發育不良,生長發育緩慢」、「免疫力低下、易患皮膚疾病」、「味覺障礙、多動障礙」等方面有良好療效。

鑒於該母嬰用品商家違反了《廣告法》第17條規定, 平湖市市場監管局當湖所進行立案查處,責令商家消除不良影響,並罰款2萬元。

無獨有偶,今年5月,青陽縣的一家母嬰店老闆同樣是涉嫌在朋友圈發布類似於「每天一包仁和乳鐵蛋白增加抵抗力」的廣告被市場監督管理局調查。

以上的事件並非是個例,只是鑒於微信朋友圈的廣告有一定的私密性和限制性,在沒有紙質傳單、宣傳資料,發布廣告僅限朋友圈可看且隨時可刪的情況下,查處時很難發現案源、取證也相當不易。如今的微信朋友圈並不是什麼「法外之地」,無證經營電子商務、發布虛假廣告、售賣特殊商品、不正當競爭等都可能涉嫌違法,都會受到應有的處罰!

基於此,近日,深圳監督管理局發布了一組漫畫,用以警示那些心存僥倖的不法之徒。

上述漫畫提到的這幾點母嬰店要千萬注意:

  • 藥品、香煙、醫療器械等特殊商品不能在朋友圈裡發廣告!(藥品和醫療器械等商品經過審查的廣告除外)否則......罰!
  • 保健食品、奶粉等商品,號稱有療效,號稱包治百病,號稱絕對安全......全部都要罰!
  • 「最好吃」「最好看」「最高級」「最實用」「最美麗」......都是廣告極限詞,罰罰罰!!

事實上,早在2019年12月13日,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審議通過了《藥品、醫療器械、保健食品、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廣告審查管理暫行辦法》,自2020年3月1日起施行。其中,這些條例千萬記住,不要在作死的邊緣遊走!

一、未經審查不得發布藥品、醫療器械、保健食品和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廣告;

二、廣告主應當對藥品、醫療器械、保健食品和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廣告內容的真實性和合法性負責;

三、不得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有關規定,不得包含下列情形:

1、違反科學規律,明示或者暗示可以治療所有疾病、適應所有症狀、適應所有人群,或者正常生活和治療病症所必需等內容;

2、含有「安全」「安全無毒副作用」「毒副作用小」;明示或者暗示成分為「天然」,因而安全性有保證等內容;

3、含有「熱銷、搶購、試用」「家庭必備、免費治療、免費贈送」等誘導性內容,「評比、排序、推薦、指定、選用、獲獎」等綜合性評價內容,「無效退款、保險公司保險」等保證性內容,慫恿消費者任意、過量使用藥品、保健食品和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的內容。

從來沒有真正的法外之地,母嬰店一定要合法經營,無論是店內銷售還是朋友圈賣貨,一定要遵守法律法規,不能損害其他經營者或消費者的利益。 2020年8月18~20日,由母嬰行業觀察舉辦的「新世界 加速生長·2020第六屆母嬰生態大會」 (點擊報名)即將在上海震撼開啟! 母嬰生態大會,一起聊聊如何合法合規地把母嬰零售生意做大做強。

來源:新母嬰店

文章來源: https://twgreatdaily.com/zh/Fm7uSXMBiuFnsJQVzIyZ.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