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人民陪審員,這些事情咱們要知道!

2019-07-19     邢台城事

他們是「不穿法袍的法官」,他們被譽為公民在法院的「耳朵」和「眼睛」,他們是法院和群眾之間的一座橋樑。他們的名字是——人民陪審員。

今天,小編就帶你了解關於人民陪審員的那些事。

問 題 一

什麼是人民陪審員制度?

人民陪審員制度,指國家審判機關審判案件時吸收非職業法官作為陪審員, 與職業法官或職業審判員一起審判案件的一項司法制度。它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司法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發源於中國共產黨領導的革命根據地時期,定型於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前後。人民陪審員依法參加人民法院的審判活動,除法律另有規定外,同法官享有同等權利。人民陪審員依法享有參加審判活動、獨立發表意見、獲得履職保障等權利。

最高人民法院院長周強在《人民陪審員法》實施動員部署視頻會議上表示,人民陪審員制度是人民群眾了解司法、參與司法、監督司法的直接形式,是社會主義民主制度在司法領域的重要體現。隨著改革的不斷深入,人民陪審員制度不斷完善,人民陪審員作用不斷彰顯,在司法審判、法治宣傳、司法公開等方面發揮了積極作用,取得顯著成績。

問 題 二

成為人民陪審員

需要具備哪些條件?

公民擔任人民陪審員應具備的條件:

1.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2.年滿二十八周歲;

3.遵紀守法、品行良好、公道正派;

4.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5.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下列人員不能擔任人民陪審員:

1.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的組成人員,監察委員會、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司法行政機關的工作人員;

2.律師、公證員、仲裁員、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

3.其他因職務原因不適宜擔任人民陪審員的人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擔任人民陪審員:

1.受過刑事處罰的;

2.被開除公職的;

3.被吊銷律師、公證員執業證書的;

4.被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的;

5.因受懲戒被免除人民陪審員職務的;

其他有嚴重違法違紀行為,可能影響司法公信的。

問 題 三

人民陪審員是如何選任的?

人民陪審員通過隨機抽選、個人申請和組織推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選任。本次我區共計選任人民陪審員94名,其中通過隨機抽選方式選任人民陪審員76名;通過個人申請和組織推薦方式選任人民陪審員18名。

隨機抽選由徐匯區司法局會同徐匯區法院、徐匯區公安分局從本區符合人民陪審員選任條件的常住居民名單中隨機確定。

個人申請擔任人民陪審員的,應提交身份證(流動人口需提供居住情況證明)、學歷證明等書面材料,報名時領取、填寫《人民陪審員候選人登記表》。

組織推薦擔任人民陪審員的,由被推薦人所在單位、戶籍所在地或經常居住地的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人民團體,在徵得本人同意後,提交被推薦人簡歷、身份證(流動人口需提供居住情況證明)、學歷證明等書面材料,報名時領取、填寫《人民陪審員候選人登記表》。

候選人提交各類材料後,由徐匯區司法局會同徐匯區人民法院、徐匯區公安分局,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陪審員法》第五條、第六條、第七條、第十三條的規定進行資格審查。

法院、司法局、公安分局向社會公示擬任命人民陪審員名單,公示期為五個工作日。經公示後確定的擬任人選,由徐匯區人民法院院長提請徐匯區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任命。

人民陪審員經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任命後,應當公開進行就職宣誓。人民陪審員宣誓誓詞為:

我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陪審員,我宣誓:忠於國家,忠於人民,忠於憲法和法律,依法參加審判活動,忠實履行審判職責,廉潔誠信,秉公判斷,維護社會公平正義!

問 題 四

人民陪審員的陪審模式

是什麼樣的?

根據《人民陪審員法》規定,人民陪審員和法官組成合議庭審判案件,由法官擔任審判長,可以組成三人合議庭,也可以由法官三人與人民陪審員四人組成七人合議庭。

人民法院審判第一審刑事、民事、行政案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人民陪審員和法官組成合議庭進行:

(一)涉及群體利益、公共利益的;

(二)人民群眾廣泛關注或者其他社會影響較大的;

(三)案情複雜或者有其他情形,需要由人民陪審員參加審判的。

人民法院審判前款規定的案件,法律規定由法官獨任審理或者由法官組成合議庭審理的,從其規定。

人民法院審判下列第一審案件,由人民陪審員和法官組成七人合議庭進行:

(一)可能判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死刑,社會影響重大的刑事案件;

(二)根據民事訴訟法、行政訴訟法提起的公益訴訟案件;

(三)涉及征地拆遷、生態環境保護、食品藥品安全,社會影響重大的案件;

(四)其他社會影響重大的案件。

第一審刑事案件被告人、民事案件原告或者被告、行政案件原告申請由人民陪審員參加合議庭審判的,人民法院可以決定由人民陪審員和法官組成合議庭審判。

問 題 五

擔任陪審員會不會

影響工作和生活?

這個大概是大家比較關心的問題了,法律統統都有考慮到喲~

《人民陪審員法》規定,人民陪審員的人身和住所安全受法律保護。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對人民陪審員及其近親屬打擊報復。對報復陷害、侮辱誹謗、暴力侵害人民陪審員及其近親屬的,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人民陪審員參加審判活動期間,所在單位不得剋扣或者變相剋扣其工資、獎金及其他福利待遇。人民陪審員所在單位違反前款規定的,基層人民法院應當及時向人民陪審員所在單位或者所在單位的主管部門、上級部門提出糾正意見。

人民陪審員參加審判活動期間,由人民法院依照有關規定按實際工作日給予補助。人民陪審員因參加審判活動而支出的交通、就餐等費用,由人民法院依照有關規定給予補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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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來源: https://twgreatdaily.com/zh/FemBEWwBmyVoG_1ZxP2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