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藝考臨近,不少考生在備考之餘也在提前關注著各大藝術院校的招生動態,例如院校招生有什麼變化,錄取規則是怎麼樣的?
本期,將詳解九大美院的錄取規則,希望能對各位考生有所幫助和指引!
1、填報我校所有專業志願的考生均須參加我校2月份組織的校考並取得合格證且取得省聯考合格證(省聯考未涉及的專業除外),沒有參加我校校考、校考不合格考生或省聯考不合格考生(省聯考未涉及的專業除外)不能參加我校錄取。
2、錄取時,考生文化課成績總分將進行統一折算,並按折算後的文化課相對成績文理科統一划線錄取(考生相對成績 = 考生文化課成績總分÷考生所在省本科(文/理)一批線×100),相對成績四捨五入保留至小數點後三位。
1.建築學專業、藝術學理論類專業:按高考文化課成績總分排名,從高分到低分順序錄取。錄取時,當文化總分排名並列時,分別以語文成績、外語成績、數學成績次序,單科高者優先。
2.其他專業(類):以專業成績和高考文化課成績折算綜合分,按綜合分排名從高分到低分順序錄取。錄取時,當綜合分排名並列時,專業課成績高者優先錄取。綜合分 = 專業成績總分÷專業成績滿分×60 +高考文化課成績總分÷高考文化課滿分×40
3.我校所有專業不區分文理科按統一標準錄取。對於實行新高考改革試點省份,我校所有專業對考生選考科目均不限。學校自主命題的專業考試分數合格,且高考文化課成績(不分省份,按高考文化課成績滿分750分計算,滿分不是750分的折算成750分)達到最低分數線。
對於報考設計學類和美術學類達到錄取標準的考生,我院還將根據考生選報的專業方向志願,按照專業課成績從高到低順序錄取到各專業方向(專業成績相同條件下,優先錄取文化課相對成績高的考生)。
錄取時優先滿足第一志願,若考生不能被第一志願錄取,則依次在第二、三志願中進行排序錄取。三個志願均不能被錄取且服從調配的,將在本招生專業內進行調配;如不服從調配,將不予錄取。
天津美術學院是教育部批准的自主劃定文化課錄取最低控制線的院校之一,錄取時不承認任何政策加分,報考我院的全國考生均按我院劃定的文化課錄取最低控制線(不分文理科)進行錄取,(註:我院按高考原始分劃定控制線和進行錄取工作,以下對文化課分數的要求均以原始分為標準,如考生成績為非原始分則摺合為原始分。高考原始分滿分為750分)
(1)造型類、設計類、書法類專業
專業考試合格,文化課成績總分達到我校劃定的分數線,按綜合分排名,擇優錄取(外語單科成績不作要求)。
綜合分計算方法如下:高考文化成績÷高考文化滿分×30+專業成績÷300×70
(2)理論類(美術學、藝術史論、藝術設計學專業)
專業考試合格,文化成績總分達到我校劃定的分數線,按高考文化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外語單科成績不作要求)。
(3)普通類(工業設計、建築學、風景園林和藝術教育專業)
按照文化成績總分從高到低擇優錄取(外語單科成績不作要求),原則上文化課成績應達到考生所在省二本文理科最低控制分數線。因錄取名額限制,在文化成績相同時,根據考生志願,工業設計、建築學、風景園林專業優先錄取數學成績較高者;藝術教育優先錄取語文成績較高者。
省內
我校工業設計、建築學、風景園林專業招收普通類理科生,藝術教育專業招收普通類文科生,其它美術類各專業文理兼招。美術類校考專業分四種校考類型,分別是「理論類」、「造型類」、「設計類」、「書法類」。
我校各專業按廣東省高考錄取批次進行錄取。其中,「統+校」批次的專業按校考類型先「理論類」,再「造型類」,最後「設計類」的順序進行錄取,即先進行前一種校考類型錄取,結束後再進行下一種校考類型錄取。獲得多個校考合格證的考生可兼報相應專業,也按上述順序進行錄取。
省外
我校各專業按各省高考錄取批次進行錄取。其中,校考專業按校考類型先「書法類」,然後「理論類」,再「造型類」,最後「設計類」的順序進行錄取,即先進行前一種校考類型錄取,結束後再進行下一種校考類型錄取。獲得多個校考合格證的考生可兼報相應專業,也按上述順序進行錄取。
我校專業考試按照不超過招生計劃數四倍的比例劃定專業合格分數線。學校不另寄發專業合格證。
第十二條學校招生實行計算機遠程網上錄取。
第十三條考生在參加全國高考時填報的專業志願必須與參加我校校考合格的專業考試類型一致(我校的三個專業考試類型:繪畫設計類、書法類、服裝表演類)。
德智體美勞全面要求,專業、文化綜合評價,體檢合格,高考第一志願優先原則。
(1)美術學類、設計學類、書法類按綜合分排隊遵循「分數優先、志願優先」的原則進行錄取。
(2)綜合分計算公式:綜合分=文化總分/文化滿分*40+專業總分/300*60
書法類要求語文單科成績不低於80分(滿分150分)。
(3)理論類須寫作能力測試合格,按照文化課成績由高到低擇優錄取,其中藝術史論(130101)專業招考方向錄取按文化課成績排名及考生志願進行調劑分配。
(4)普通類(按分省計劃錄取)須文化課成績達到考生所在省份文科二本最低控制分數線,按照文化課成績由高到低擇優錄取。
(5)音樂學考生專業統考合格(山東省校考成績合格),按照文化課成績由高到低擇優錄取。
(6)錄取過程中如果出現綜合分並列情況,按文化課成績由高到低擇優錄取,文化課成績相同,依次按語文、數學、外語分數排序錄取。
1、依據分數優先原則,文理科考生按綜合分從高到低統一排名,按照考生填報的高考志願順序錄取(考生須在所獲得《本科校考合格證》的專業類別範圍內填報高考志願)。
2、我院認可各省級招考委關於加降分的相關規定,但按照各省原始分錄取。高考報考我院且在各招生類別中專業成績排名前五名的遼寧省考生、外省考生,文化課總分最低控制線可降10分參加排隊錄取(不包括美術學專業)。
3、錄取過程中如果出現並列情況:
美術學類、戲劇與影視學類錄取文化課總分高的考生;如文化課總分並列,按照語文、數學、外語分數優先錄取。
設計學類、書法學專業、中外合作辦學項目、美術學專業錄取專業課總分高的考生;如專業課總分並列,按照語文、數學、外語分數優先錄取。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