備受矚目的鮑毓明性侵案有了結果。
9月17日,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聯合督導組通報鮑某某涉嫌性侵韓某某案調查情況。
經全面深入調查,現有證據不能證實鮑某某的行為構成性侵犯罪。
2020年4月以來,媒體網絡報道鮑某某性侵「養女」,引起社會極大關注。
山東及江蘇、北京、天津、安徽等涉案地公安機關成立專案組,商請檢察機關提前介入,對韓某某指控鮑某某性侵和媒體網絡反映的情況進行全面調查。
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組成聯合督導組,對徹查該案工作進行全程督導。調查工作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依法訊問、詢問當事人,走訪相關證人,固定提取各類物證、書證、視頻資料、電子數據,開展現場勘驗、檢查和檢驗鑑定。
2020年6月以來,聯合督導組又對案件調查工作進行了全面複查,目前有關事實已經查清。
案件已經調查完了,我們不好說什麼。
但那些不像性侵受害者的受害者,她們就沒有收到傷害嗎?
《紐約時報》曾經的一篇報道,介紹了人們在評估受害者敘述真實性時,常出現的5個思維誤區。
第一,受害者的表現不像曾受到過侵犯。
2017年9月,一名18歲的少女被兩名紐約警察強姦。
涉事警察的律師提出,這名少女事後還在社交網絡上曬出挑逗性質的自拍照,一點都不像個被性侵過的人。
事實上,人們對性侵的反應是各不相同的。
有些人的表現會很平靜,也有人表現出煩躁不安或者明顯的憤怒。
心理學家韋羅妮克·聖瓦利耶認為,由於青少年習慣用自己在社交網絡上獲得的「點贊」數來衡量自尊心,一部分青少年應對創傷後心理壓力的方式之一,就是將注意力轉向社交網絡,這是他們面對無助和恐懼感時常有的反應。
第二,受害者和施虐者維持著友好關係。
好萊塢著名製作人哈維·韋恩斯坦的性侵醜聞曝光後,韋恩斯坦當時的法律顧問提出的一個應對方案,就是公布其中一部分女性在韋恩斯坦對其作出所謂的性侵後,仍與他親密合影的照片。
律師羅德里克·麥克利什曾代理過上千名性侵受害者。
他提出,有時候受害者認為自己才是過錯的一方。
所以在很多情況下,他們希望繼續與施虐者保持聯繫。
很久之後,受害者才會痛苦地醒悟自己並沒有錯,施虐者那樣做只是為了滿足自己的慾望。
而且,如果性侵犯者是上司、老師、教練或者親屬,受害者除了繼續與他們保持聯繫外別無選擇。
第三,受害者沒有立即報案。
受害者沒有立即報案通常是因為兩個原因。
一方面,他們擔心把事情公之於眾的負面影響。
另一方面,當施虐者是他們信任的人時,受害者可能要花很多年的時間,才能認識到當時發生在他們身上的事是一種侵犯。
美國反強姦、虐待和亂倫網絡主席斯科特·伯克維茨表示,受害者普遍存在困惑和自責的情緒。
他說,很多撥打他們全國熱線的人,問的第一個問題就是:「我被強姦了嗎?」
此外,性侵害會助長受害人的困惑和羞恥感,同時利用人們不願意承認自己是受害者的心理。
聖瓦利耶說,她遇到的施虐者主要使用兩種手段掩飾自己的罪行:一種是將性侵偽裝成惡作劇或幽默的行為;另一種是假裝什麼都沒有發生。
第四,受害者的說法自相矛盾。
外界對受害者提出的第一個問題,通常都涉及人物、事件、時間和地點這些要素。
然而在一部分性侵案件中,受害者描述的具體細節和事實不符。
哈佛大學心理學家詹姆斯·霍珀說,人的記憶不僅會隨著時間的推移而逐漸消失,一旦開啟大腦的「保護電路」,負責調配注意力的前額皮質會立即受到損害,存儲在記憶中的信息就會受到影響。
因此,受害者可能還記得牆紙的圖案或者某種強化的感受,但忘記了事件發生的前後順序。
密西根州立大學的心理學家麗貝卡·坎貝爾將受害者們的回憶比作「散落在桌子上的數百張便條」。
也就是說,他們記憶中的信息可能是準確的,但也是混亂且不完整的。
第五,受害者沒有反抗。
在性侵類案件中,往往雙方都承認發生了性行為,問題在於它是否建立在達成共識的基礎上,而反抗被視為最明顯的檢驗辦法。
然而,大部分情況下,女性會避免使用暴力。
此外,神經生物學研究表明,面對危險,人的反應可以描述為「戰鬥」、「逃跑」和「不動」三種。
即使一開始作出反抗,身不由己的受害者也可能因大腦和身體的保護性反應,而陷入癱瘓或軟弱無力的狀態。
在得知受害者遭遇時,很多人都會假設自己在經歷相似情境時會做出何種反應,並和受害者採取的行動進行比較。
研究表明,他們想像的反應通常都包括激烈地反抗,哪怕他們與施虐者的身高和體型相差懸殊。
聖瓦利耶說:「一旦暴力發生在人際交往間,我們理所當然地認為受害者總有辦法反抗。」
但事實是,很多時候,當暴力發生時,人為了自保,會出現「服從」的狀態。
上面就是人們面對性侵受害者時容易產生的5個思維誤區。
我們思考下鮑某某的案件,再對照這5個思維誤區,性侵真的不成立嗎?
我不敢說,不敢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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