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新冠肺炎疫情發生以來,滎陽市自然資源和規劃認真貫徹落實疫情防控的各項決策部署,充分發揮基層黨組織和黨員幹部在抗疫一線的先鋒模範作用,全面檢驗「不忘初心、牢記使命」學習實踐成果,統籌推進疫情防控和我市企業復工復產兩方面的工作,積極出台優惠政策,全力支持我市企業在疫情期間快速有序復工復產。
一是優先支持疫情防控建設項目用地,助推我市疫情防控工作順利開展。對疫情防控急需使用土地的,可根據需要先行使用;對選址有特殊要求,確需占用永久基本農田和生態保護紅線的,視作重大項目允許占用。使用期滿不需轉為永久性建設用地的,使用結束後恢復原狀,交還原土地使用者,不再補辦用地手續。需要轉為永久性建設用地的,待疫情結束後及時完善用地手續,同時,要積極做好被占地單位和群眾的補償安置工作。
二是出台新政策幫扶企業減輕資金壓力。對近期我市將出讓的國有土地競買保證金由原來出讓起始價的100%降為20%,同時出讓合同簽訂後一個月內,繳納土地出讓總價款的50%,餘款可分期繳納。
三是為省市重點項目開闢項目審批綠色通道,支持用地企業儘快復工復產。首先減證便民,針對疫情期間的建設項目,辦理時限再次壓縮,實行即時辦理。其次是優化業務流程,對疫情防控期間辦理建設用地預審以及選址意見書、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不動產證書等手續開通「綠色通道」,實施「容缺受理」機制,所需紙質材料原件可提供電子材料先行辦理,待疫情結束後補交紙質材料原件。第三是不動產登記採取線上隨時辦理,線下簡化手續。對線上申請但需線下提交紙質材料的,實行網上申請辦、線下郵寄證書等方式辦理。對有房地產企業、銀行需要不動產登記諮詢輔導的及時採用視頻輔導體系為企業、銀行提供精準的登記報前資料輔導。
四是對約定的用地和規劃許可時限予以延長。2020年1月1日至疫情結束期間簽訂的出讓合同和《劃撥決定書》中約定的開竣工時限予以適當順延。對經批准的臨時用地、臨時建設工程許可在原審批期限的基礎上再順延2個月。
(周珂 何繼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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