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死3傷!泉州一小車司機撞人後逃逸,還讓親弟頂替!背後另有隱情

2019-12-12     晉江小魚網


7日,市區通港東街發生一起交通事故,多車相撞造成一死三傷的悲劇。經過兩天的調查,9日上午,肇事駕駛員在逃往外地的途中被警方抓獲。
監控顯示:7日清晨5點34分,市區通港東街一部白色小車與麵包車相撞,麵包車隨即失控,先後撞倒了一部摩托車和一部電動車,造成摩托車后座乘客四川人李某當場死亡,另有三人不同程度受傷。民警到達現場時,男子王某威走來,說自己是駕駛員。

豐澤交警大隊事故中隊民警 陳龍亮

當時王某威的神情比較慌張,而且我們經辦的民警在問他一些具體細節的時候,他都答不上來,所以當時我們就懷疑駕駛員是頂替的。


在隨後的調查中,王某威頂不住壓力,終於承認肇事駕駛員是其親哥哥王某鋒。然而,此時王某鋒下落不明,電話始終處於關機狀態。豐澤警方迅速成立專案組。經縝密偵查,兩天後,民警鎖定了王某鋒的位置。9日上午,王某鋒攜女友陳某乘車出逃,準備上高速時被民警抓獲歸案,王某鋒交代,事發前,他參加了朋友的生日宴會,席間喝了幾杯啤酒。7日凌晨4點左右,王某鋒駕車準備到崇武找其女友,行至通港東街時發生了事故。王某鋒除了讓弟弟頂替自己,還讓其同學晉江人吳某斌為自己提供幫助。

豐澤交警大隊事故中隊民警 陳龍亮

當時王某鋒是要求吳某斌駕車過來離開現場,離開現場之後,犯罪嫌疑人王某峰是躲在晉江,他同學吳某斌的一個辦公處所,期間東躲西藏,藏了兩天。

目前,王某鋒、吳某斌已被刑事拘留,王某威因提供虛假證言已被先行處以行政拘留。我國《刑法》規定,交通肇事後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對於明知是犯罪的人而為其提供隱藏處所、財物,幫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證明包庇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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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台記者:詹啟福,黃玉波

編輯:林明談

文章來源: https://twgreatdaily.com/zh/B3dY-W4BMH2_cNUg_A8O.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