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9歲陳冠希:別遷就這個世界太多

2019-09-16     末那大叔

每周我會從留言中挑選一位 讀者來信

寫一封專屬回信,替他解決困惑

回信,是僅次於見面的儀式感 」



「你都32歲了,不結婚嗎?」

「大家都在追這個劇,你為什麼不看?」

「這個人太孤僻,從來都不參加聚會。」

從什麼時候開始,合群成為了我們人生的必備技能呢?

今天的信回給獨自在外地求學的@蜜兒。

剛到新的環境,誰都不認識,很多事情只能一個人做。

沒有朋友,生活不習慣,找不到節奏的時候,應該怎麼辦?

如果為融入集體有意討好,勢必會放棄一些自我,你又會怎麼選?

先別急著回答,

可以先看看陳冠希的這段23秒的採訪:


陳冠希每次穿搭出新風格,都有大批年輕人爭相模仿。

而當被問起「穿搭心得」時,他卻這麼回應:

「他們不應該學我的衣服,應該學我的心態;

就是很隨意地穿自己喜歡、覺得舒服的衣服。每個人對好的定義是不同的。」

他還頗為調皮地反問道:

「那如果下周我開始穿裙子,他們也會學嗎?」

再好看的衣服,如果自己不喜歡,穿上會快樂嗎。

同理,再受歡迎的人際關係,如果維持地特別費力,自己也不會舒服。

這個世界有各種條條框框,就是告訴你不必格格都入。

跟別人一樣沒什麼可驕傲的,厲害的人早就開始做自己了。

哲學家三木清說過:


「孤獨不是在山上,而是在街上;

不在一個人面前,而在許多人中間。」

身邊不同頻的人越多,越覺得沒勁。


像看舞台劇的盲人,聽得到周圍人在笑,卻不知道他們在笑什麼。


一個人為了「不孤獨」而合群的樣子,才最孤獨。

同樣是身處陌生的環境,讀者@徐宏偉是這樣做的:



迎合與討好,只能換回短暫的交集;

三觀與格局,才能建立起長期的關係。

你如何成為「你」,如何讓別人記住你?

《小歡喜》中的方圓在自己失業後,在群里發了一個大紅包進行問題求助。


看著群里大家寥寥無幾的回話,他意識到何為人脈。


「不是你認識多少人,而是多少人認識你。」

當你站的高時,大家抬頭望時自然就能看到你。

鞏俐每次紅毯造型,都會受到大眾矚目。

前段時間,卻因為裸色口紅,被說很多網友說「不好看,不搭」。

鞏俐在事後的採訪中講到:

「我有自己的選擇,得體的妝容是我對電影的尊重。」

因為自己的作品足夠優秀,所以不需要外在的事物加以宣傳。

沒有人會因為她的唇色而拒絕合影,因為大家都知道:她可是鞏俐啊。

見過世面才會明白,「你是誰」比「你認識誰」重要1000倍。

創業剛起步的時候,我為了工作拒絕了很多社交。

有人跟我說:「你要在聚會上多結交朋友,發展人脈。」

我搖頭,因為我清楚的知道,有些關係,根本就不是我說了算。

後來,我逐漸掌握了高效的工作效率,做事情有了自己的節奏。

而隨著時間的大浪淘沙,珍貴的友情變得更加清晰,讓我知道他們一直都在。

合群≠頻繁參加社交,不合群≠沒有朋友。


無用社交就像你口渴時給你一瓶海水,只會越喝越渴。

眼中有自己腳下的路,去走就好了。

耐得住寂寞才能守得住繁華,別讓合群成為內心的孤獨。


「我們曾如此期盼外界的認可,到最後才知道:

世界是自己的,與他人毫無關係。」

最早流行一個「孤獨等級」的排名,大家紛紛討論,一個人做什麼才是最孤獨的。



後來等我再去看這個話題,最高贊的卻是這樣一個回答:

「一個人看電影,一個人吃快餐、喝咖啡、吃火鍋,都不算是孤獨;

那能說明,他一個人過得挺好。」


不喜歡的聚會可以推脫不參加,不想加入的群聊可以直接退出。

不合群,是一種恰到好處的迴避。


做這些事情,除了別人會給你一個「不合群」的標籤以外,你什麼都不會失去。

內向的,也會遇見想說話的人;

善於交談的,也會撞上頻率不同的人。

坦誠面對自我,不用猶豫。不能相融,就輕輕濾掉。

明白自己想要什麼,篤定的做自己想做的事情;

才不至於弄丟了自己,被淹沒在群體的嘈雜聲中。





合群不合群,不是一道是非題,而是一道選擇題。

你會發現過的最好的人,只是在做自己喜歡的事而已。

我想對求助的讀者@蜜兒說:

「你害怕新環境嗎,其實環境一點都不新,它早就是那樣了;

你不用試著融入它,你只要把它變得更好一點就夠了。」

去做一些溫暖的小事,讓環境更包容,更友愛,更溫柔;

讓你所到之處皆是溫柔,才是一個人存在最大的價值。

如果你也曾讓世界更好一點,可以在文末給我點個「在看」。


每晚陪著我的讀者們,看過不同的書、愛過不同的人、走過不同的路;

卻在看同一篇文章時產生了共鳴,噢……原來你們也在這裡。

這就是於我而言,最重要的意義。

文章來源: https://twgreatdaily.com/zh/ALfEO20BJleJMoPM_VT-.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