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日起,進口原產自菲律賓部分貨物實施RCEP協定稅率

2023-05-15     貨之家

原標題:6月2日起,進口原產自菲律賓部分貨物實施RCEP協定稅率

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關於對原產於菲律賓的部分進口貨物實施

《區域全面經濟夥伴關係協定》(RCEP)協定稅率的公告

稅委會公告2023年第5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關稅條例》和《區域全面經濟夥伴關係協定》(RCEP)有關規定,以及RCEP對菲律賓生效情況,自2023年6月2日起,對原產於菲律賓的部分進口貨物實施RCEP東協成員國所適用的協定稅率;2023年稅率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稅則(2023)》(稅委會公告2022年第12號文件附件)協定稅率欄中列明,其對應的協定中文簡稱為「東協R」(編註:如下圖)。

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

2023年5月6日

近日,《區域全面經濟夥伴關係協定》(RCEP)保管機構東協秘書處發布通知,菲律賓已向東協秘書長正式交存核准書。根據協定規定,RCEP將於2023年6月2日起對菲律賓正式生效。為嚴格履行協定承諾,積極推動RCEP全面生效實施,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發布公告,自2023年6月2日起,對原產於菲律賓的部分進口貨物實施RCEP東協成員國所適用的協定稅率,後續年度稅率自當年1月1日起實施。RCEP對菲律賓生效後,全部15個成員均完成生效程序,並相互實施關稅減讓,協定進入全面實施新階段。

來源:財政部、關務情報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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