頭頂警徽,代表的是責任與擔當。當群眾危難的時候,總有人民警察義無反顧出現在身邊。
近日,惠州惠城公安江北派出所接到群眾報警稱,東江有一名女子落水。接報後,該所出警人員火速趕往現場,發現一名女子已經在江中,情況十分危急,哪怕當時氣溫僅有10℃,輔警黃喜康毫不猶豫,拿起救生圈、救生衣縱身躍入冰冷的江水中,以最快的速度救起該名女子。整個救援過程,僅用時90秒。上岸後,全身濕透的黃喜康,才摘下濕漉漉的警帽,並協助120醫護人員將該女子送往醫院救治。
事後,回想起當時那一刻,黃喜康說道「當時遠遠看到女子已經在水中,真的沒有時間去想其他事情,一心就是想把人救起,這是職責,也是天性。」
最後,經過救治,目前,該名女子已無大礙。
文/廣州日報·新花城記者:鍾宏連 通訊員:唐君君
廣州日報·新花城編輯:蔡冬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