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女巨貪潘玉梅:侵吞集體土地貪污受賄上千萬,下場大快人心

2022-09-30     遙望春風

原標題:南京女巨貪潘玉梅:侵吞集體土地貪污受賄上千萬,下場大快人心

一、摟草打兔子,「明星」女書記落馬

2007年1月,南京市紀委人員對一起郵政系統腐敗案中的行賄嫌疑人高某某進行訊問。

高某某是棲霞街道邁皋橋辦事處下屬興衛村黨支部的書記,同時還是某商貿有限責任公司的總經理,本著檢舉立功的原則,高某某在一段時間的思想鬥爭之後終於開口說:我給潘書記送過49萬塊美金……

他口中的「潘書記」,指的是時任南京市棲霞區區長助理、邁皋橋街道工委書記的潘玉梅。

好傢夥,幾十萬,還是美金?這讓辦案人員一開始感到頗為震驚:要知道潘玉梅只不過是一個正處級幹部,而且在區委里的風評也一向不錯,她能有這麼大的膽子收這筆巨款?

何況當時全南京的銀行櫃面儲備的外匯加在一起也湊不到高某某說的那個數字,辦案人員不禁懷疑,這到底是不是真的?

南京市紀委在接到下屬紀檢人員提供的案情線索後立即組成了專案組,對潘玉梅涉嫌大額受賄一事進行調查。

由於當時已經是春節前夕,為了避免打草驚蛇,專案組採取了外松內緊的策略,對外風平浪靜,一切如常,對內卻從資金源頭開始查起,整整忙活了一個春節。

2007年2月26日,已經掌握了潘玉梅部分犯罪事實的市紀委專案組人員來到棲霞區區委,將潘帶走審查。

其實從高某某被拘留的那一刻開始,警惕性極高的潘玉梅就預感到要出事,她早就把自己所能控制的,證明受賄納賄、以權謀私的證據全部銷毀,並且面對檢察人員的詢問,她反覆強調自己沒有收過別人的錢,沒有問題。

當然,專案組早就掌握了潘玉梅收受賄賂的主要證據,就算她一個勁地否認也是徒勞無功的,他們直接了當地告訴潘:你的銀行卡里有330多萬元的現金,按照你目前的工資待遇存這麼多錢是不可能的。

在對抗審查13天後,潘玉梅終於交代了自己收受高某某及其他商人賄賂的全部經過。

潘玉梅(左)指認犯罪所得

3月10日晚上,專案組根據高玉梅提供的線索來到她父母家中,找到了她藏匿在一個大旅行箱裡的53萬元美金和170萬元人民幣。

這些贓款用點鈔機花了一個半小時才清點完畢,裝起來足有50多斤。

更絕的是,專案組人員在潘玉梅自己家裡還找到了一個小本子,上面記錄著自己每次收受賄賂的金額、行賄人及其請託要求,這等於是不打自招,全部承認了自己受賄貪贓,以權謀私的罪行。

再後面的內容就有點辣眼睛了,辦案人員還發現,潘玉梅居然把和自己發生過關係的男性名字也都記在了本子上。

這些記錄簡直不堪入目,短短几年中,和她同床共枕過的男性共有150多人。

從記錄的時間段來看,潘玉梅不僅用姿色向上級「行賄」,自己的「後宮」規模也十分龐大,她曾同時和幾個男性交往,而且利用手上的權力為自己的「男寵」牟取不法利益。

還真別說,1963年出生的潘玉梅當時雖然已經40多歲,但保養得宜,身材一點也沒走樣,看起來不過像三十出頭的少婦,她留著一頭齊肩短髮,人長得也白白凈凈,確實有一些風韻。

檢察人員了解到潘玉梅的丈夫有病,而且還不輕,所以儘管她在外面「沾花惹草」,把老公的帽子綠了又綠,但家裡卻悄無動靜。

邁皋橋街道轄區

二、表面上的「明星書記」實則貪污無度

其實潘玉梅出生於江西婺源一個作風頗為正派的軍人家庭,家裡對她管教很嚴,她18歲入伍當兵,然後在部隊里入黨,退役復員以後到了南京棲霞區黨委做了一名基層辦事人員。

和每一個初入機關的年輕人一樣,潘玉梅很想在崗位上做出一番成績,也自然而然地把部隊里雷厲風行的工作習慣帶上了區委崗位,她工作勤勉高效,很少出差錯,這樣的年輕人上級總是高看一眼。

隨著她受到領導的賞識,很快就從區委文秘的崗位升為區「雙擁辦」主任。這是因為上級看中了她有部隊背景,辦事勤快,能團結群眾。

那個時候,潘玉梅工作認真,循規蹈矩,就算有人想送紅包,也被她一概拒之門外,1995年,她調任棲霞區民政局副局長,3年後又升任棲霞區邁皋橋鎮鎮長。

當鎮長時潘玉梅才35歲,算是春風得意的年輕幹部,而且調一個女幹部出任管理內容龐雜,工作內容需要面面俱到的鎮長,說明確實是區里對她有意鍛鍊。

當時還是鎮的邁皋橋所在的棲霞區是南京經濟發展比較一般的區,而位於南京市東北郊的邁皋橋又是棲霞區發展比較差的鎮之一,潘玉梅上任時鎮里的財政情況只能用窘迫來形容,年年都是入不敷出,最慘的時候連鎮政府辦事人員的工資都發不出來。

在區里工作多年,潘玉梅對邁皋橋的情況是比較了解的,她思前想後,認為邁皋橋基礎差、稅源少,要想靠本地的力量短期內發展經濟不太可行,比較理想的辦法就是引進「外資」。

邁皋橋鎮老街地區

為此潘玉梅大膽革新,調整鎮政府班子,強化財務管理,申請政策劃出土地成立產業園區,並以優惠的稅收政策吸引市裡的企業建廠設點,這一下,邁皋橋的牌子算是響了起來,那些因為市區地價偏高的企業接二連三地找到潘玉梅,希望搬到邁皋橋來。

在她的努力下,邁皋橋的經濟情況有了比較明顯的改善,街道的財政收入很快就超過1億元,沒幾年又超過了5億元,終於摘掉了「借錢發工資」的帽子。

在邁皋橋工作期間,潘玉梅認識了高某某,那時高某某因為忙著開公司,村裡黨務工作不到位,經常成為她在鎮政府工作會議上批評的對象。

高某某的本質就是一個商人,因為老是挨批評令他覺得很沒面子,2000年春節前他抓住到潘家拜年的機會,送了潘玉梅一萬塊錢和兩瓶茅台酒。

巧的是當時潘玉梅並不在家,見潘家沒有退錢,精明的高某某知道潘鎮長也不是鐵打的幹部,作為商人最基本的能力就是鑽營,很快,高某某又趕在潘玉梅到國外深造培訓之前給她送了1萬塊美金。

有道是拿人的手短,潘玉梅既然收了高某某的好處,也就難免對他的違規違紀眼開眼閉,2002年她升任邁皋橋街道黨工委書記,成為「一把手」之後更是給高某某廣開財路。

由於為高某某在承包村集體土地開發的過程中暗箱操作,大發橫財的高某某「知恩圖報」,一次就送給潘玉梅80萬元。

隨著高某某不斷送好處,金額越來越大,很快食髓知味的潘玉梅放開手腳,大肆受賄,她再也不滿足幾千幾萬的「小意思」,納賄的手段也隨之升級。

在當時,土地就是政府手中最值錢的資源,潘玉梅的一支筆管著邁皋橋鎮大小土地的出讓和價格,她只要稍微在土地出讓上松一鬆口,對於企業來說就是幾百萬、上千萬的利益。

為了把手中的權力儘快變現,潘玉梅開始籌劃新的貪腐之道,但這種大事單幹不行,她找到了時任街道辦主任的陳寧,只要把陳寧也拉下水,兩個人一起腐敗,在街道內部就可以一手遮天了。

畢竟是犯法的事,一開始潘玉梅還遮遮掩掩,沒想到陳寧對於潘玉梅的想法竟然滿口答應,極力贊同,他們拉上香港商人陳某,一起成立了「南京多賀工貿有限公司」,潘玉梅以親戚的名義入股,成了隱名股東。

今天的邁皋橋

這家公司沒有別的業務,所做的事情就是低價吃進邁皋橋的土地,然後高價倒賣給其他真正需要土地的企業,由於潘玉梅、陳寧都是該公司的大股東,「多賀工貿」很快就以每畝8萬元的價格吃進鎮里100畝土地,成了大地主。

沒過半年時間,潘玉梅、陳寧等人就把吃飽了地的多賀公司以24萬元一畝,即2400萬元的高價轉手出讓給其他需要土地的公司,一次便獲得暴利1500萬元。

潘玉梅把數百萬元贓款通過極其秘密的途徑打到了另一個關聯公司帳上,然後讓陳某出巨資參加了該公司名義上的高利息集資,用了一年多時間把黑錢洗成了「合法」的利息收益,最後以自己母親的名義存到了銀行里。

她自以為這一切手段做得神不知、鬼不覺,卻忘了中國有一句老話: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為。

這一次操作成功之後,潘玉梅故技重施,又聯合其他幾名官員和商人成立了一家新公司,以低價吃進邁皋橋創業園區267畝土地,2年後再高價售出,再次非法牟利1700多萬元。

除了倒賣土地侵吞國有資產,潘玉梅還利用手上的審批權力向希望獲取創業園區土地的企業公開索賄。為此,南京某房地產公司以低於市場價50多萬元的總價將位於市區的某高檔小區住宅賤賣給潘玉梅。

當然,潘玉梅也不是沒有「信用」的主,拿到房子之後她轉頭就以低價批給該公司30多畝土地,讓其大賺了一筆。

其他房產開發公司知道「潘書記」有囤房這個愛好之後紛紛效法,以低價賣房的方式變相行賄,然後讓潘玉梅在稅收和費用方面給予「好處」,大慷國家和集體之慨。

有了錢之後,潘玉梅開始頻頻給自己「投資」,她的投資倒不是什麼讀書進修,而是投資進美容院,什麼嫩膚、隆鼻、隆胸……把一切高科技都在自己身上用了一遍。

視財如命的潘玉梅之所以肯在美容方面投資,把自己變得更有女人味,倒不是為了取悅自己的丈夫,2003年,她丈夫確診了肝癌,在「那方面」當然是談不上了。

潘玉梅

而且,已經貪污上千萬的潘玉梅連給做了手術之後恢復期的丈夫買人體白蛋白補充營養都捨不得,可見兩人的感情並不好。

她真正的目標是上面的一些領導,只要博取了領導的好感,進一步往上發展的前途也就鋪平了。

權力欲薰心的潘玉梅此時早已忘記了自己入黨和擔任幹部時為人民服務的初衷,一心一意地為了自己的地位和財富幹著勾引他人的無恥勾當。

2004年12月,潘玉梅的仕途又有了新進展,兼任棲霞區區長助理、並在次年年初被選為市人大代表。

本來作為做出了一定成績的明星書記,又兼著區長助理,潘玉梅是很有希望進入區常委班子的,但是,她卻意外地在2005年年底的區常委選舉中落選了。

這次落選對潘玉梅的心態影響很大,因為區長助理也算是區領導了,如果這一屆進不了區常委班子,下一次往上走的機會就得等好幾年。

那年潘玉梅42歲,已經在官場摸爬滾打了16年,如果到47歲才當上副區長或者常委,那沒幾年就得退二線。

歲月不饒人,很有可能自己努力一輩子也就到副廳,潘玉梅思前想後,決定利用手頭的權利,在退下去之前好好享受一下人生。

於是,她開始頻繁出入上海的高檔商場,大肆購買奢侈品,當然,這些花費全都不是用她自己的錢,而是同行的商人替她買單。

自從2003年以來,還有商人知道潘玉梅家庭生活不和諧,給她介紹「小鮮肉」的,對此她也是照單全收,直到她出事之前,在三年多時間裡,潘玉梅的私生活之混亂,道德之敗壞到了驚人的程度。

在潘玉梅擔任邁皋橋鎮鎮長時,她由於鎮里事務很多經常工作到深夜才回家,隨著她升任街道書記、兼任區領導,工作忙更加成了她晚回家的藉口。

潘玉梅在任時講話

為了堵住芸芸之口,潘玉梅在街道內部不斷給辦事人員發福利,發紅包,使得街道內對「潘書記」在外的風流韻事不僅守口如瓶,而且她的口碑竟還不錯。

三、土地與建築市場成了腐敗的「重災區」

拔起蘿蔔帶出泥,潘玉梅落馬之後,紀檢人員順藤摸瓜,又揪出了15名違法違紀的黨員幹部,其中廳級1人,縣處級8人。

潘玉梅貪腐的老搭檔,此時已經升任棲霞區財政局局長的陳寧也在這一輪肅貪行動中被捕。

老資格的腐敗分子竟然成了一個區的「大管家」,好比是老鼠掉進了米缸里,這光是想想就讓人背後發涼。

經查明,潘玉梅在擔任國家幹部期間共收受賄賂1190餘萬元,非法獲利425萬元,造成國家和集體利益的重大損失,情節惡劣,影響極壞。

2009年2月29日,南京市中級法院公開開庭,以受賄罪判處潘玉梅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同案的陳寧則被判處無期徒刑。

可能是因為潘玉梅的改造態度較為良好,江蘇省高院在2012年將死緩改判為無期,又在2015年將她的刑期改判為25年有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10年。

25年的刑期是從2015年起算的,如果不考慮減刑因素,潘玉梅出獄要等到2040年,基本上跟牢底坐穿也沒什麼區別了。

審理潘玉梅、陳寧腐敗案的南京市中院

和一些男貪官類似,潘玉梅的追求就是「權力、金錢、男人」,不僅不以「用身體行賄」為恥,反以為榮,並利用權力物色眾多男性為其服務,瘋狂程度甚至超過男貪官,令人震驚。

生活腐化墮落,道德淪喪,貪污受賄不擇手段,這個女貪官的所作所為不僅令親人蒙羞,還讓曾經信任她的人痛心疾首。

由於作案手段「創新」、貪腐金額驚人,2011年潘玉梅、陳寧受賄案還成了最高人民法院審委會確定的指導案例。

2000年以來,隨著國民經濟的快速發展,有兩個領域的腐敗較為明顯:一個是與能源、資源相關的行政監管審批領域,另一個就是和土地、建築房產有關的住建開發領域。

在2010年之前這兩個領域主要的共同點就是:涉及利益極高,對行政權力的使用缺乏監管。特別是土地和礦產資源一樣具有稀缺性和不可再生性,因此其價值只會隨著資源的消耗越來越高,行政權力的價值只會「增值」,不會「貶值」。

而且,主導資源分配的行政權力尋租特別容易,危害也特別巨大。只要簡單算一筆帳就不難知道,如果是按照100萬元一畝地的價格出讓,30畝地就是3000萬元。

由於基數達到3000萬元,光3%的契稅就得90萬,這已經是可觀的財富,而如果在土地出讓金上打個折,也不要多,只要10%那也有300萬元。

300萬元只是一個項目,真正的房產公司一年絕不可能只開發一個項目,更何況真正的土地開發涉及的土地出讓資金動不動就要上億,那其中的利益就不是普通人能夠想像的了。

其實從項目的開發建設全過程來看,土地出讓資金還只是小頭,大頭在於建設、安裝和市政等領域,在公建項目的質監、安監、審計等環節同樣也存在許多可以「暗箱操作」的機會。

根據已經查實的數據,潘玉梅的貪污和非法所得共計1700多萬元,而2006年南京市職工的平均工資為2659元,全年是3.2萬元不到一點,相當於潘玉梅用一支筆聚斂了普通人不吃不喝乾500多年才能賺到的財富。

如圖

這樣巨額的非法所得,只不過是一個「蒼蠅」級別的處級幹部在6年多的時間裡從國家和人民手中偷到、搶到的。

雖說處級幹部級別不高,但由於像潘玉梅這樣的屬於基層「一把手」,在自己能夠審批的權力範圍內幾乎有著說一不二的地位,因此真的貪腐起來危害比高級幹部更大。

據統計,從2006年到2007年的一年間,南京市紀檢部門僅在涉及農村土地轉讓、批租領域查處的違規違法案件就達30多起。

比起赤裸裸地侵害國家和集體利益,更加隱蔽、更加可惡的是那些成立私人公司,低價吃進土地,一段時間之後再高價賣出的官商聯合體。

腐敗分子往往知道政策的走向,比一般人更清楚哪些區域即將開發投資,而不法商人則有腐敗分子缺少的資金,二者往往一拍即合,一個出錢,一個賣消息,提前在新的開發區大肆囤地,等到政府真的開始投資,當地的地價被捧起來之後,再把土地高價轉讓。

這樣的組合幾乎是無往而不利的,往往二者都賺得盆滿缽滿,作為回報,腐敗分子又會將其他自己控制的利益轉讓給奸商。

隨著一線、二線城市大規模開發建設逐漸進入尾聲,三線、四線城市的房地產市場萎靡不振,土地出讓的熱潮近年來逐漸消退。

更關鍵的是,隨著全面實施土地出讓招投標機制、紀檢部門對土地出讓過程中的監管力度不斷增強,腐敗之風得到了有效的遏制。

然而,儘管實施了「招拍掛」,但腐敗分子仍然可以通過設置特定門檻為個別企業入圍甚至違規中標「量身定製」條件。

同時,土地價值評估的操作空間依然很大,由於土地評估機構已經從行政機關中獨立出來,他們一旦根據委託人送的好處刻意評低土地價值,不僅可以少交土地出讓金,也可以少繳稅費,一樣會造成國家利益損失。

就算是之前以「減免、緩交」等方式變相讓渡的土地出讓收入,如今依然可以通過「先交後返」等辦法違規轉給企業,有的假冒一個「土地入股」的名頭連稅費都不用交,這樣的事情仍在持續發生。

我們在土地資源管理領域的反腐之路依然任重道遠。

文章來源: https://twgreatdaily.com/zh/910423c03cfbf08d5ad5508513238c8d.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