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來,為規範保安服務市場秩序,吉首市公安局治安大隊加大對轄區物業公司監督檢查工作。近日,該大隊查處一起物業保安公司未按規定進行備案的案件。
在常規化監督檢查保安工作中,市公安局治安大隊發現湘西某某物業有限公司自行招錄保安,未向公安機關備案,經過治安大隊調查後得知,該公司自2013年8月開展保安及物業管理服務,自行招錄16名保安員,其中13名保安員無保安證,且自2013年8月開展保安及物業管理服務有10年時間,未向公安機關備案自行招錄保安等信息。
吉首市公安局根據《保安服務管理條例》第四十二條第一款第二項之規定,對該公司處責令限期改正、警告並處罰款一萬元。
來源:吉首融媒 通訊員:張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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