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清市人民政府公告

2024-06-05     今日臨清

臨清市人民政府 徵收土地公告 臨征公告〔2024〕3號 2024年4月30日,臨清市2024年第1批次建設用地業經山東省人民政府批准。現公告如下: 一、征地批准文件 山東省人民政府以《關於臨清市2024年第1批次建設用地的批覆》(魯政土字P〔2024〕21號)批准徵收我市土地0.3234公頃。 二、徵收土地的範圍 地塊1位置範圍:運河路以東、銀河路以南;具體位置與範圍以現場勘測定界為準。 涉及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臨清市新華路街道五里莊股份經濟合作社。 三、徵收土地的位置、面積、用途 地塊1:運河路以東、銀河路以南,總面積0.3234公頃,其中:農用地0.3234公頃。擬用於工業項目建設,用途為工業用地。 四、徵收土地的工作安排 (一)費用撥付。本次徵收土地涉及的征地補償安置有關費用由市財政部門按照簽訂的徵收土地補償安置協議約定的時間將徵收土地補償安置費撥付至被征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帳戶。市財政部門撥付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帳戶內的補償總額中涉及地上附著物和青苗補償費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應在到款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直接撥付給地上附著物和青苗所有權人。 (二)交付土地。征地補償安置有關費用足額撥付後,相關各方要及時清理地上附著物和青苗,按照征地補償安置協議約定的時間交付土地。 五、其他 本公告在徵收土地涉及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所在地和山東省征地信息公開查詢系統同時予以發布。 被征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村民或相關權利人對山東省人民政府徵收土地批覆文件有異議的,可以在公告張貼滿10個工作日後60日內依法申請行政複議。複議期間,除法定情形外,不影響徵收土地的實施。 特此公告。 附件:1.徵收土地補償安置方案(五里莊股份經濟合作社) 2.魯政土字P〔2024〕21號 聯繫人:臨清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 趙良 聯繫電話:0635—6172209 臨清市人民政府 2024年5月17日 附件1 徵收土地補償安置方案 (五里莊股份經濟合作社) 為深入實施城鎮建設,市政府決定徵收新華路街道五里莊股份經濟合作社集體土地。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等法律法規,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會同市財政、農業農村、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擬訂了《徵收土地補償安置方案》,經市政府研究同意,現公示如下: 一、徵收土地的位置、地類及面積 本次徵收五里莊股份經濟合作社土地位於運河路以東、銀河路以南,徵收土地總面積0.3234公頃,其中:農用地0.3234公頃。 二、徵收土地補償標準 (一)徵收土地補償安置費標準:擬徵收土地補償安置費按照《山東省人民政府關於山東省征地區片綜合地價的批覆》(魯政字〔2023〕144號)批覆的臨清市征地區片綜合地價標準執行。擬徵收土地位於I級區片,補償標準為112.5萬元/公頃;按照上述標準,依據《徵收土地現狀調查確認表》表一確定的現狀地類,土地徵收補償安置費總額為36.3825萬元。 (二)地上附著物和青苗補償標準:依據《徵收土地現狀調查確認表》表二,本次徵收土地涉及的地上附著物及青苗,已由新華路街道辦事處組織相關部門進行調查清點確認並清表,該地塊現狀為空地,不涉及地上附著物及青苗補償。 三、安置意見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的有關規定,經與村集體經濟組織協商,對徵收土地涉及的農業人口採取以下方式安置。 (一)貨幣安置:徵收土地補償安置費為36.3825萬元,由臨清市財政局撥付到五里莊股份經濟合作社後,由村集體經濟組織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研究征地補償安置費的具體分配方案。 (二)社保安置:社會保障補貼資金按照1.5萬元/畝標準,在徵收土地報批前一次性劃入當地社會保障資金專戶,共計7.2765萬元。由臨清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會同新華路街道、五里莊股份經濟合作社研究制定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障方案,在徵收土地經依法批准後,辦理參保事宜。 來源:臨清市人民政府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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