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姨太太這個稱呼大家都不陌生,畢竟在上千年的歷史裡,姨太太都是一直存在的,只不過大多數時候會被叫做「妾室」。在我國古代有一個不成文的規定,倘若原配妻子不幸病逝,那麼男子在續弦的時候應該優先選擇妻子家族裡未婚的妹妹,這也是姨太太這個稱呼的由來。
眾所周知在我國傳統婚姻里幾乎是沒有什麼愛情因素的,人們在考慮婚姻的時候,都是將門當戶對放在第一位。在古代大家族的心目中,只有門當戶對得兩家結親,才能做到守望相助,使得家族在各種各樣的競爭中屹立不倒。所以倘若原配妻子去世,續弦妻子的族妹也就是孩子的小姨,有那麼一層血緣關係,自然是會善待髮妻的子女。假如新娶一門妻子進門的話,那麼姻親關係也會隨之改變,而且原配的子嗣很有可能遭到排擠,這樣很容易導致家宅不寧,這也是男子不希望看到的。
在1950年5月1日,我國正式發布《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明確要求落實「一夫一妻制」後,那麼多的姨太太到底去哪了呢?對此很多人都表示十分好奇。其實1950年發布婚姻法並不算是晴天霹靂,畢竟早在1912年孫中山成立民國政府的時候就已經提出了「一夫一妻制」,只是當時並沒有強制實行,大家也並沒有嚴格遵循罷了。而且在民國時期軍閥割據十分嚴重,很多軍閥自己都有四五房姨太太,上樑不正自然也就無法要求老百姓了。
雖然在1912年的時候沒有嚴格執行一夫一妻制,但是這樣的制度已經種在了大部分人的心裡,而且大家也知道終有一天姨太太是要消失的。因此在民國到新中國成立之間這三四十年的時間裡,家主、正妻及姨太太之間的心態都已經發生了一定的變化。大部分家主也會克制自己對姨太太的感情,也是因為擔心將來有一天進行取捨的時候不至於太難抉擇。
至於正室夫人也不會再特別嫉妒那些得寵的姨太太,因為他們知道這些姨太太已經是秋後的螞蚱,根本蹦躂不了幾天了,甚至還有可能生出一絲同情之誼。至於那些不得已成為別人姨太太的人,她們在心理上也開始正視自己的日子,眼前的一切都是浮雲,能享受一天幸福日子算是一天,當然如果能夠多撈點金銀珠寶傍身錢就更好了。所以在1950年新中國正式實施一夫一妻制的時候,經過幾十年的緩衝,大家在心態上都已經能夠接受了,姨太太們也都能夠心平氣和地為自己打算未來的出路。
當時打發姨太太的主流方式主要有那麼幾種,最重要的是看家主對姨太太的情誼是否深厚。如果家主與姨太太真的是真情,而且離開對方都活不下去,那麼這一波人一般不會遵從一夫一妻制,通常會選擇移居到香港或者台灣,繼續過著他們妻妾成群的日子。但是對於很多人來說,並沒有足夠的財力和物力支持他們背井離鄉,所以大多數人還是選擇把自己的姨太太打發了。因為在上千年的歷史文化中,很多人一直都是將妾室當作物件一樣對待。
有的人在打發自己的姨太太時,會找一個知根知底的好友將自己是姨太太送過去,當然得是那種沒有妻子或者妻子去世的好友才行。還有一種就是找關係將其賣掉,在很多家主的眼中姨太太仍然是一件物件,既然當初能夠花錢買過來那麼不需要的時候也可以賣掉回一下本。當然還有一種無處可去的姨太太,而她們自己又沒有任何謀生的技能,那麼家主便會將其姨太太的名頭換成保姆,換個身份繼續生活在家裡。